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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萍嵋(912)+番外

钟楼已经被炮火炸榻了,下一枚炸【弹很可能就落到了我的卧室,所以这可能是我最后的信件。

亲爱的,我们天堂见。

深深爱着你的:弗朗克斯。

轰隆!

类似这样的炮火声已经响了一个多月了,已经七十九岁的弗朗克斯用棉花棒堵着了耳朵,继续睡觉,对于他这个年纪的老人而言,每多活一分钟,都是上帝给他的恩赐,他已经三天没有睡觉了,急需打个盹,恢复一下精神,同一时期的十七绅士们,只有他还活着,支撑着荷兰东印度公司最后的荣光。

这里是台湾的一个红色砖石城堡,荷兰的雇佣兵在海战上败给了大明水师,大明的军队源源不断在海岸边集结,预备在陆地发动总攻,将荷兰人彻底赶出台湾。

养虎为患啊!弗朗克斯无比感叹,当年那个精灵般美丽神秘的十五岁少女,成了如日中天的女皇,打败了英国人,成了海洋的霸主,派遣的船队在南美洲发现了大量的金矿和银矿,开设了种植园,牧场,那里已经黄色皮肤人的天下。这个古老的东方帝国重新焕发了新生,全球的资源源源不断的汇入了那片土地。

女帝时常热情的称呼他为义父,她利用他的力量和影响力,解开了衰弱大明一次又一次的危机,这个国家渐渐强盛了,真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啊,弗朗克斯想到了大明的这一句谚语,女皇翅膀硬了,矛头对准了自家义父,女皇事先给他写了信,如果他选择投降,她会好好的对待他,将他接到京城里养老享福。

弗朗克斯拒绝了,他很敬佩女皇,但是他更加忠于自己的国家和事业,这里的城堡是他所建,那么就和这里一起毁灭吧,即使死,也要死的有尊严。

门被踢开了,一个高大健壮的黑发雪肤英俊少年将弗朗克斯从床上拖起来,叫道:“嗨,老头,你还活着吗?”

“彼得?”弗朗克斯睁开眼睛,拿出耳朵眼里的棉花团,惊讶说道:“你不是已经走了吗?”这个少年年纪轻轻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一个船长了,非常聪明,而且心怀大志,举止优雅有修养,弗朗克斯觉得这个少年很像当年女皇沈今竹少女时期的样子,当然不是相貌,而是情怀和思想。都属于叛逆,冲破旧习和规则的天才少年,他很看好彼得,觉得他将来定有一番作为。

彼得说自己出身更加遥远的远东国家俄罗斯帝国,是大贵族家庭,他原本是家主,但是因为父母离世的早,他空有家主之名,其实一切事物都由同父异母的姐姐掌控,他不愿意当一个傀儡,所以干脆离家出走,他喜欢上了航海,加入了荷兰东印度公司,从一个普通的水手做起,三年就晋升为船长了,很受弗朗克斯的器重。

这样年轻的生命将来有很多种可能性,不像自己已经垂垂老矣,走到了人生尽头。所以弗朗克斯很早就劝彼得离开台湾,拿着他的推荐信,去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总部任职,至少那里是安全的。没想到彼得会去而复返。

彼得笑道:“我半路恰好遇到了从巴达维亚过来的援军,便和他们一起冲破大明水师的封锁,回来救你。”

弗朗克斯苦笑道:“傻孩子,我不需要你救,我若是想活下去,向大明水师投降就行了,他们的女皇早就吩咐了要厚待我,你们来是白跑一趟,反而被陷入了泥潭,再脱身就麻烦了。”

彼得说道:“您不是经常教导我,要乐观一些吗?机会还是有的,快穿上衣服,我们的船马上就要走了。”

言罢,不容弗朗克斯拒绝,彼得就半劝半拉的将弗兰克斯背起来,往外面狂奔而去,幸好他跑的快,刚走不远,一排密集的炮火轰向了红色堡垒,夷为平地。

弗朗克斯趴在彼得脊背上,一把老骨头都快被颠散架了,头晕目眩,等他上了船,缓过劲来时,便觉得不对劲:怎么彼得船上的水手,都穿着大明水军的衣服?而且是都是黑头发黄皮肤?

彼得笑道:“我奉大明女皇的命令,救了你的性命,现在要带你回京城复命。”

“——你?!”弗朗克斯差点气的昏厥过去,居然被他最信赖的人背叛了!弗朗克斯觉得这辈子真是悲剧,丧妻丧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暮年被最器重的徒弟背叛。

彼得叹道:“您别生气了,我也是身不由己,海船被大明水军拦住,要么服从,要么跳海喂鲨鱼。我身负重要使命,不能死的,再说就是要死,也不能死在大明,我要回自己的国家。”

弗朗克斯觉得这个徒弟满嘴胡言乱语,说道:“你不是说回去就是当姐姐的傀儡,没有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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