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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不做恋爱脑(快穿)(1119)

作者: 青雨梧桐 阅读记录

丁氏素来是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手指保养得特别细腻,所以一握住凝霜的手,就发现了凝霜的手十分粗糙,她顿时留了个心眼。

“妹妹可算是回家了,可见妹妹是个福泽深厚的人。妹妹长得像夫人,好个俊俏的姑娘!”丁氏笑道。

孟氏对这个大儿媳还是比较满意的,就对丁氏道:“凝霜才刚回来,对府上也不熟悉,你是大嫂,带着凝霜多熟悉熟悉。”

丁氏心中在猜测凝霜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找回来的,孟氏对此只字不提。只不过见凝霜皮肤有些粗糙,手也像是做惯了粗活的人,心里猜想凝霜以前一定过得不算好。

这走丢了多年的亲生女儿刚找回来,孟氏一定心疼得跟个眼珠子似的。丁氏好强,虽然知道女子只能依附于丈夫,要听丈夫的吩咐,丈夫对自己好才算是有依靠,但是她性格强势,不肯对丈夫示弱,眼睛里也容不得沙子,无法强迫自己接受丈夫后院那些个女人。所以她干脆另辟蹊径,跑来讨好婆婆了。说起来,这家里,还是公婆最大,只要她得了公婆的认可,就算是丈夫不喜欢,那又怎么样呢,她已经生了儿子,不管她丈夫后院女人会生多少个孩子,她的孩子才是嫡出,才有资格继承这座王府!

不管这个小姑子难不难伺候,她都要费心讨好才行。

丁氏笑道:“这是自然的。”她亲亲热热地拉着凝霜的手,笑道:“只要妹妹不嫌弃,我平时时间也多,可以陪着妹妹慢慢地熟悉。以后有宴会,我也带着妹妹一块去,让城里的人都知道知道,咱们王府的千金回来了!”

她最后这句话可算是说得很得孟氏的心意,孟氏笑道:“那你要费心多教教你妹妹规矩,多出去看看是好的,你妹妹今年也十六了。”

十六岁的姑娘其实定亲都已经有些晚了,基本上都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就要开始相看了。

孟氏说到这里,隐隐有些发愁。凝霜的婚事将会是一个难题,她虽然是出身王府,但是这么多年走丢,别人都以为她已经没了。现在虽然找回来了,但是孟氏自己都觉得,女儿成长的环境大概不太如人意,贵女该学习的东西她也一样没有学过。孟氏没有问过她识不识字,她先入为主地觉得她应该是不识字的,毕竟连女红都没有学习过。

凝霜看了孟氏一眼,她知道孟氏的意思。她作为王府的姑娘,一旦回来的消息传出去,以后别人宴请的时候,一定会请她的。所以她现在就得开始学习规矩了,别像上辈子那样什么都不懂,出去之后丢了王府的人。

凝霜给丁氏一福身,笑道:“以后就要多加麻烦嫂嫂了。”

丁氏连忙将她扶了起来,“哎哟,自家人,麻烦什么?”

凝霜将视线转向丁氏带来的孩子身上。这是个三岁左右的小姑娘,打扮得十分精致,皮肤瓷白,眼睛水灵灵的。正被婢女抱着,她娘在说话,她也没有哭闹。

以前凝霜刚回来的时候,因为刚进入这种家庭,她十分拘束,就连她娘,她都不敢亲近,更别提什么大嫂了。但是现在的凝霜不是以前的凝霜了。

她呀地一声,看着她那个小侄女惊讶道:“这是大嫂的孩子吗?叫什么名字?”

丁氏见她注意到了自己的孩子,笑道:“她还没有起名字呢,脾气虎得很,我们都叫她喜妹。”

大概是担心孩子会早夭,所以通常爱生病的小孩子都不会先取大名,要等她及笄的时候,才会正式给她取大名,这叫压命。

凝霜笑道:“喜梅长得真乖,快过来,让姑姑抱抱。”

婢女将喜梅抱了过来。

凝霜最开始没有抱她,而是先逗她说话,等孩子的警惕消除之后,才从婢女手中将喜梅接了过来。

喜梅长得是真的冰雪玲珑的十分好看,也不认生。

凝霜从荷包里翻出了一个小东西,这是之前在方府的时候,她无聊之下打的络子,用彩色线编的小鞋子,送给了喜妹。

“这是我自己打的,就送给喜妹玩吧,还请大嫂不要介意。”

丁氏怎么会呢,这个小姑子不仅没有自己担心的那样难缠,看着性格也开朗,还很喜欢她的孩子。作为一个母亲,丁氏当然会喜欢对自己孩子好的人。

丁氏笑道:“怎么会呢,妹妹手艺可真好,这样的小玩意,就算是府上手艺最好的人也编不出来呢。”

孟氏坐在一旁笑呵呵的,她一开始也担心凝霜在小地方长大,会不会太小家子气,现在看来,她是十分聪慧的,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女儿。

正说得热闹,一个婢女打帘进来,走近之后,轻声道:“夫人,盼月姑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