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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同人)我在洪荒做美食(215)+番外

作者: 漱流枕石 阅读记录

鸿钧和天道联手,直接阴了罗喉一把。理由是罗喉身为魔道代言人太会搞事了, 有碍后洪荒和平。

想想后面蹦跶的巫妖两族,金乌凌空, 倒了的不周山, 罗喉死得巨冤。

临死前罗喉自爆,把西方灵脉毁的一干二净, 这也是鸿钧会收下西方二人组的原因。鸿钧亏欠西方良多。

罗喉的故事不再提。孔宣的事迹前文也有介绍, 我们来谈谈那颗被罗喉丢弃的蛋。

离开不死火山后, 这颗蛋每受天真地秀, 日精月华, 感之既久, 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 似圆球样大……抱歉,是在经过太阳星的孵化,飞禽走兽的翻蛋,风吹日晒后,蛋中生灵渐渐苏醒,终有一日破壳而出,爬出一位婴儿,粉雕玉琢,穿着一红肚兜,小屁股一晃一晃。

这婴儿落地便能走,三日后口吐人言,对不死火山上的生灵道,“我乃凤族太子金鹏,四海飞禽皆为我等麾下。”

这话要有多霸气就有多霸气,可惜金鹏个矮气短,说话软绵绵,跟撒娇一样,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那时龙凤大劫刚结束,天地经历了一场浩劫,大伙对龙凤二族很不待见,加之凤族远走高飞,这些平日被凤族欺压的生灵心生怒火,看金鹏连毛都没长齐,撸起袖子上来就是一顿暴揍,把金鹏赶出不死火山。

金鹏头顶蛋壳哭唧唧跑了,发誓要给这群家伙一个教训。他迈着两条小短腿爬过一座山,游过两条河,欲寻一处福天洞地修炼,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洞府,正准备命名为梧桐宫,里头走出一位大汉,身似小山,面目狰狞,拎小鸡似的拎起金鹏,右腿跨出,右手高抬,深吸一口气,将金鹏扔了出去。

至此,金鹏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过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一晃数年过去,当初的小白菜成长为一位弱柳扶风的少年,面如傅粉,唇如涂朱,谁见了都要叹一句好俊俏的女郎。

因为这副长相金鹏经常受到性骚扰,身为凤族太子,金鹏极为要强,谁敢欺负他他和那人拼了。同等水平勉强菜鸡互啄,若是遇到了大罗金仙,金鹏哭着跑走了。

那时鸿钧第一次讲道,金鹏也想去听道,可他多年来沉迷打架,修为就有点不够看,只爬到了二十九重天,对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长吁短叹,拍拍翅膀走了。

若金鹏当年能拼一口气,拼死拼活来到紫霄宫,估计早就在瀛洲享福,和孔宣相亲相爱了。

但是金鹏没有,第一次讲道失之交臂后,第二次讲道时,金鹏被人打了半残,躲在梧桐树上沉眠养伤,一水就是三千年。醒来以后,什么道祖讲道,我们刚下课。

等到第三次讲道,金鹏想既然他前二次都没去,这次估计也听不懂。于是去蹲仇家了。

这样风里来雨里去,金鹏揍遍了周围一干修士。自认为打架有所提升,摸着当年从不死火山带回来的蛋壳,回去报仇了。

巫妖大战时帝俊沉迷和帝江死磕,金鹏沉迷占山为王,以不死火山为中心,方圆数万里都是金鹏的地盘。鉴于自己这张脸起不到什么威慑力,金鹏想起了当年将他扔出十万八千里的壮汉,于是乎,不死火山的尊者摇身一变,成了一位人见人怕的肌肉壮汉,名副其实的山大王。

鉴于这个形象在后期打架中实在好用,金鹏格外喜欢,再也没有变回原貌。直到封神之战来临,商连吃两场败仗,金鹏坐不住了。

正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的后代开创了商朝,玄鸟又是凤族一支,如今人族称霸洪荒,自己的后代做了人族老大,凤族脸上有光。自然要罩着商,或者你理解为凤族是商的召唤兽,一喊就出来的那种。

总而言之,金鹏下山了,他带着那块蛋壳,一鸟赶去朝歌,了解到当下战势后,金鹏匆匆赶往前线,正准备收拾西岐这群小畜生。结果遇到了孔宣。

他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金鹏顿时泪流满面,想当初他念着小白菜地里黄时,一直用傻瓜大法安慰自己。

没事哥哥可能比我过得还惨,在某处沦为玩物,我不能哭,我要努力变强,在某一日救出哥哥。

紫霄宫长大的孔宣,三次听道不落的孔宣,受过道祖点拨的,锦衣玉食的孔宣,做了别人干爹的孔宣,被池火宠着长大的孔宣。

啊,多么幸福。

所以在金鹏诉说那些年那些事时,孔宣干咳一声,干巴巴拍拍金鹏的肩膀,“你受苦了。”

金鹏捏着小帕子趴在孔宣膝上嚎啕大哭,这么多年来,他无数在梦中和孔宣相见,如今终于见面,金鹏再也忍不住,眼泪飞流直下,哭湿了孔宣的衣衫,哭透了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