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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各种不服(152)

上司被明珠气的差点脑中风,这个时候你和我和我耍嘴皮子是不是?

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说开枪就乱开枪的,明珠这样的还是第一份,这只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家庭纠纷,说出去笑掉别人的大牙。

“你不是很能打吗?”

明珠立正,想也不想:“他拿着刀对着我砍过来,已经威胁到了我和他人的安全。”

“你回去写检查。”

明珠转身出门。

局里一下子就炸锅了,这是真英雄还是逞英雄呢?

自己人看法都分为几类,有的同意开枪,不然枪是摆设吗?危险的时候就和对方用身体去抗?他们是超人吗?还有的觉得这个事件小到不能再小了,明珠开枪这不是儿戏嘛,瞧着吧,外界说不定要怎么说了,原本就被人盯着,这回更好了。

媒体采访,全局上下进行封口,没人敢接受任何的访问。

倒是中午明珠吃饭,有记者堵到她了,说是局内的警察说,她开枪并不合法,要负责的。

明珠原本也没想搭理这人,她就觉得太逗了,上中报的记者都没出动呢,你们是哪里来的记者?逗人玩呢?

可是这人说了这句话以后,她站定了脚步。

那记者一看有戏,她打算继续炸明珠。

警察是一种正义的化身代表,你所佩戴的配枪是为了保护群众,那个时候开枪,她觉得合适吗?

明珠的目光停留在记者的身上很久,看的那记者有点莫名其妙的,看着她又不说话,什么意思?

想继续逼问,结果明珠笑笑。

“你是跑出来为了逗我笑的吧。”

明珠的小声极低,却也激怒了那个记者,她还笑?

明珠笑的是,无论她开枪合法还是不合法,首先局内不可能有任何人对媒体乱讲一句,他们局也好,其他总局分局都好,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如果领导接受了采访,那采用的一定就是局内出的通稿,这种事情她最为了解不过了,所以刚刚听到的那些话,她就只当是笑话听听就算了。

媒体和网民追着不放,一定要警局给出一个结论,一个说法,系统分工不同,对外公布所有的消息,以最简短的话概述通报,至于局内会怎么解决,这还要等。

等到事情完完整整的被抬了出来,一开始叫嚣给一个说法的似乎语气也有些不太坚定了,除了一些觉得这样的情况下开枪依旧不合法叫嚷着,多数人都已经安静冷静下来了,然后开始出现不停点赞的人。

正面的消息开始多了起来。

“就应该这样嘛,听说这种事情报警警察都不管的,真是的,真不知道婚姻合法化家暴是不是也合法了……”

事件的女主人公依旧住在医院里,伤的不轻,好消息就是身体情况良好,随着她和她家人身体康复,然后整个事件还原了出来。

她和丈夫结婚时间不长,这是丈夫说不清第几次动手了,第一次动手打了她以后她回家和父母说了,父母劝,毕竟离婚不是什么好事儿,有什么问题坐下来解决,当时男的是签了保证书的,保证以后不会再打老婆,可他说话不算数。

两个月后女人接到同学和丈夫过去的同事电话,和她要钱,她才知道自己丈夫早早就不上班了,被单位开除了,而他给她的家用都是从他过去同事的手里还有同学手里借来的,因为这些电话,整个事件就被穿帮了,女的给过他机会,可他还是不肯上班,他认为老婆赚钱比他多,伤到他的自尊了,当妻子提出来如果不上班就要离婚,他第二次打了老婆,这一次自然就没上一次那么容易解决了,丈母娘和丈人同意女儿离婚,他就打开了对妻子施暴的开关,他威胁妻子,敢和我离婚我就弄死你全家,事实上他也确实就是这样做的,对着妻子的父母大打出手,打的两个老人躺在地上,逼着妻子一家对着自己磕头认错。

女的一开始往亲戚家躲,可每次他发疯到处找,找到以后就打亲戚,后来谁也不敢收留她了,她报过警,求过助,但是没人帮她,她去过家暴中心,结果那些人竟然劝她,试着开导她,这次她打算走的远些,领着父母,离开上中总行了吧,于是乎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当事人专门提出她想见见明珠,想要感激明珠,她认为是明珠救了她。

“我要谢谢她,如果不是她,有可能我就会死在那个人的手里。”

她这次一定要把这个婚离成了,不会再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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