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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围(27)

作者: 偷袭点 阅读记录

原本胜券在握的事情突然起了变动,光头一鼓作气的士气衰了大半,叶时见趁着他发懵分神,反客为主将他推摔在地。光头手臂重重砸在尖石上,顿时疼得全身酸麻。

叶时见跪坐到他身上,毫不吝啬地压下所有重量,他故技重施脱掉仅剩的T恤,将光头的双手反绑了起来,想着还不解气,顾不得光头那嘎吱嘎吱作响的僵硬关节,生生把他右脚掰了过来,两手一脚被倒吊着绑在一处,跟临上架的烤乳猪似的。

水潭边已经爬上来一个人,湿透了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单薄匀称的身形,口罩和帽子漂在脏兮兮的水面上,一张比记忆中更加凌厉帅气的脸庞乍然映入眼帘。

他长高了些,也成熟了,却还是跟从前一样的清清冷冷。

叶时见走过去扶他,心跳的跟狂想曲似的。

长毛紧跟着爬上岸,还没站稳又被叶时见一脚踢了回去。

“别笑,”叶时见说,“没多余衣服捆他了。”

林老师回头看了可怜的长毛一眼,依旧笑着,问叶时见:“这回我可以拒绝了吗?”

“嗯?”叶时见没反应过来,“拒绝什么?”

“我自己跳水潭里了,可以拒绝你妹妹了吗?”

完了。

叶时见想着,大概是逃不出这个人了。

林子里传来杂的脚步声。

“警察!别动!”终于是赶到了。

“自己人。”叶时见光着膀子走过去,一眼认了出来,是近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于队。”

“叶时见?”

叶时见跟这个于队打过几次交道,而他本身在公安系统里也算闻名遐迩,原因主要有两个。

其一,退休张局的关门弟子,艺高人胆大,从警三年多破了不少大案要案,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

其二,这也是多数人能记住这张脸的根本原因,帅。于队第一次跟他见面是在一起夜总会持枪杀人案现场,当时叶时见因为长得过于帅气又穿得过于花哨差点被他们当牛郎抓走,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反正这几年来,上至形象建设视频宣传,下至慰问拯救失足少女,但凡是跟脸挂钩的活儿,都少不了叶时见一份。

叶时见把事情经过三言两语汇报了一通,转头又问于队:“这仨犯什么事儿,这么不要命?”

“因为女人打起来,不小心把对方给捅伤了,结果逃跑途中又撞了人,多了条肇事逃逸的罪名。”

“大白天打架斗殴,至于吗!”叶时见瞟了落网之鱼们一眼,“就他们这逃命的架势,不背个几条人命都说不过去,好好查查。”

“要真背几条人命就落你们支队头上了。”于队抬了抬下巴,“你朋友?胆子挺大的。”

叶时见循声望过去,某只湿漉漉的落汤鸡这会儿正乖巧地做着笔录呢。

“姓名?”实习警察握着笔问。

“林鹿。”他说,“双木林,麋鹿的鹿。”

叶时见不自觉愣住了。

警察大概问了些事情的经过,不到十分钟就收了尾。叶时见一直等在边上,最后忍无可忍对于队说道:“要是没什么别的事我先带我朋友走了,他脸色看着不太好。”

“没问题,”于队大手一挥,“今天谢谢你了,不然也没那么顺利抓到这几个人。”

下山的路走了很久,到山脚时天都黑了。

“林鹿?”叶时见念叨着他的名字,“你不是叫槐序吗?什么时候改的名字?”

“没改过,我又没说槐序是我真名。”林鹿上车后就闭着眼靠在座位上,鼻音更重了。叶时见摆弄了会儿手机,忽然调转方向往另一条岔路开了进去,十分钟后停在了一座度假酒店门前。

“这么快到了?”林鹿迷迷糊糊睁开眼,“枫林晚酒店?不回去吗?”

“回个屁。”叶时见扶他下车,有意无意地憋着气展示自己并不显眼的六块腹肌,“回市区还得一个多小时,你都烧成什么样子了。”

林鹿看他那副德行笑笑没说话,他现在很不舒服,尤其湿衣服贴在身上,这种滋味要多难受有多难受。

“标间。”叶时见掏着身份证说道。

前台笑盈盈询问:“网上预定了吗?”

“没有。”

“好的,稍等。”前台小姑娘在电脑前一通操作,“不好意思先生,我们这儿标间比较少,目前剩余一间,阿姨正在打扫,需要等一会儿才能入住。”

“大概等多久?”叶时见有些着急。

“十几分钟。。”

他看了看林鹿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那大床房呢?”

“大床房有现房,可以随时入住。”

人都病成这样了,还矫情个什么劲,叶时见把身份证一拍:“一间大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