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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你言承旭(2)

这样的陆羽和一般的学生相比,差距不是一点两点,也显得格外卓而不群高不可攀。这种形象在女生看来是cool,是有金有型有个性,他就是现实中的白马王子,换到男生的角度看来则非常不慡,试想哪个衰男愿意没事身边冒一超级帅哥,然后所有美眉眼呈心型纷纷凑到他身边哇哇大叫:“帅哥我好喜欢你,我好好葱白你啊!”在这样强烈的视觉冲击下,美丑对比也忒明显了,就算再不长眼的女人也会刺激出审美观的。这样衰男不仅不会有机会开疆辟土,很可能连原先的一亩三分地也保不住。这也忒打击人的男性自尊了。基于同性相斥,衰男斥帅哥的原理,男生对他很不感冒。

陆羽清楚知道自己有多寂寞,有时候站在街头,看风中的树发出呜呜的声音,觉得很像自己,想倾诉但却无人能懂。在学校索性像一匹旷野中的独狼,高傲地孤独着,除了和篮球队一帮队友打打球,唯一的朋友就是郑颖风。

郑颖风这厮从幼儿园小班开始就和他混在一起,穿一条开档裤长大,拽拽文的话,我们可以说他们俩是属于青梅竹马型的,这两个人身高体重血型性格什么都配,足以致命的是性别不配。所以郑颖风经常会拉着陆羽的手一脸哀怨做生死相许状:“天意弄人哪,陆郎啊陆郎,我们今生缘已尽,愿结来生缘。”

陆羽也一脸深情款款的看住他,深情回应:“八戒啊八戒,我一定会诚心跪在佛前,用千年的时间等待你,期盼与你的重逢,然后……一脚揣你进黄浦江。”

幸好这种穷摇风格的ròu麻台词和场景没有第三个人看到,否则一定当场心肌梗塞脑溢血中风吐血而亡。他想到郑颖风会觉得温暖,那个好吃懒做的混球十几年来一直像家人一样陪在他身边,带给他温暖。

现在陆羽在离出口的不远处站住了,他看着出口处的光亮,表情恍惚,阳光从天空落下来在地面上投射出清晰明亮的光线,想到还有几步即将重回那个世界,他心有迟疑。他对地铁站有着近乎病态的眷恋,喜欢地铁呼啸而来的声音,站台上亮白的灯光,陌生人在灯光下的静默的侧脸,错乱交缠的人影。地铁里汹涌的人潮,让他有瞬间脱离自我的安全,亦包含着隐隐恐惧,不知将被人潮带到何处。在地铁里的感觉:“如同一场暗涌,人在城市血管里流荡,有盲目放肆的快感。”

他常常在地铁里安静的观察着,周围的人面目模糊,神态各异,喧嚷或是静默。有西装革履平静冷漠的男人,妆容精致表情矜持的女性,他们是这个城市最主流的一群人。朝九晚五,在小小的一方写字楼里打叠起十二万分精神,衣不解甲与人日夜搏杀,威士忌,红酒,ESSPRESSO,提拉米苏,常挂嘴边,但很多寻常味道已经渐渐淡忘。他们是这个城市最华美的面具,于是一眼看去灿烂光明。还有一些表情麻木,衣着邋遢的人,眼中饱含着对城市的崇拜生活的憧憬一脸谨慎谨小慎微的看人。会因为无意间踩到别人这样小小的失误而一脸惶恐,会因为满身土气而遭人嫌弃,虽然鄙视他们的人往往自己也只是酒店的领班和商场的BA,他们在城市里拼尽全力,但只能换取最基本物质,过最寒微的生活。

陆羽觉得很庆幸,至少现在他还不用夹在一群陌生人中间呼吸困顿,垂死挣扎,只为在地铁车厢里争一处可以放的下双脚的地方。他还是个学生,也就意味着他还可以躲在青春的保护伞下,继续假天真。

上面那个真实的世界很残酷,就好象一个民工一年的工资加起来不够买一套ARMANI,一套CD彩妆可以让一个农民笑呵呵的过上一年……凡此种种,不甚枚举。真的,就这么残酷。陆羽并不喜欢上海,虽然他是在上海长大的男孩,但这个城市太尖锐,四处充斥的是冰冷华丽物质的气味,冷的让人心寒。

这只是一座空城,华丽而空漠,爱和温情都那么少。

走出地铁车站以后,他要到大街中心的那个广场,那里有大片的樱花树林,安静的鸽群,是他眼中这个城市最温情的地方。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会来这里,在樱花树下坐到黄昏,看鸽子咕咕叫着飞上天空。

陆羽微微的笑了。他想象着布拉格黄昏的广场,一群白鸽背对着夕阳,是不是现在这样的景象?远在布拉格的她,正忙着做生意,还是忙于应酬,陪着她的新任老公一起姿态万方的出席在那种香风鬓影,名流云集的高级宴会上,会否留心注意到身边还有这么美的地方?会否想起她独自留在上海的儿子,寂寞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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