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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定你言承旭(47)

一只马和一只狒狒站在一起窃窃私语。

“你说咱老大是不是超级塞亚人啊?他怎么不累呢,郁闷。”老马勾在曹军肩膀上说。

“那我倒不郁闷,他号称暴龙嘛!我郁闷的是老大天天有女孩哭着喊着倒追,我要能像他一样,少活几年也值啊。”狒狒一脸崇拜的看着陆羽。

“你省省吧,老大他基本上是到了天下美女任我泡的境界,我们还停留在祈祷天下美男都死掉,美女脑袋都坏掉的阶段,差的不是一点两点。”神出鬼没的猴子赵志杰冷不丁的从后面冒出来cha一句。

“……,人比人气死人。”三个野兽异口同声的大发感慨。

这时犀牛罗毅走过来拍着几个色狼的肩膀说:“喂。是兄弟的陪我去买个面包,被老大搞得体力流失,再不搞点东西吃,就彻底就义了。”

没有人动步,三个人同时以一种很鄙视的眼光看着他,看的罗毅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傻乎乎问:“干吗啊?”

“你丫傻拉?”猴子一副你真傻的口气,转身拿了一个包过来。

罗毅认得这是陆羽的包,不解:“你们拿老大的包给我干吗?”

“打开看看。”三个家伙

第二十六章 生日那天我们一起失恋(1)

训练结束以后,陆羽看着天边断锦一样飞霞吁了口气,这么晚了,那些“缠女”们应该也各自回家了吧。然后他看见了李好好。

这个女孩,渐渐地,他一向以“健忘”著称的大脑也对她有了印象,不单是因为有郑颖风的大力推介,主要是因为她实在很乖巧。

很多次,他看见李好好蹲在篮球馆外面,他知道她在等他。然后乖乖地,静静地看着他走过,像一只温驯的猫,或者托郑颖风带来一些细巧的零食,虽然他一概不吃。但她的心思他看的明明白白。

他不喜欢她,却也谈不上不讨厌。

于是陆羽站住了,他抬头看了看天空,被夕阳染的血红,有种决裂的美感。他看着李好好问:“有事吗?”

安静的校园里,只有树叶发出寂寞的响声,站在夕阳下的李好好,像一副古代仕女画里走出的秀女,莹润如玉的脸上,鹅羽般的长睫扇动着,笑容羞涩:“我想邀请你参加我的生日晚会,你会来吗?”

陆羽看住她不说话,李好好勉强一笑:“如果……你不想来也……没关系。”

陆羽突然开口:“我是在考虑买什么礼物送给你。”

李好好大喜过望,欢叫着:“我不要礼物,你愿意来就好啦!”

“那好,到时候你通知八戒,我会去的。”陆羽淡淡说完,骑车走了。

李好好觉得快乐,非常非常的快乐,她轻轻的旋转着,脑海中升起了无数美丽的气泡,有晕迷的快感,心情轻盈的如同随风飞扬的羽毛,越飞越高,现在整个世界都变得明媚动人。

生日晚会是她和郑颖风商量许久才想出的招,到时候务必打出漂亮的一仗,一击即中!嘿嘿嘿!

她迫不及待的拿出电话,自言自语道:“打给猪头风吧,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不知不觉间,郑颖风已经悄悄在李好好心里占据了一个位置,虽然不是男友,但是一样很特殊很重要。开心,不开心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表姐,而是“猪头风”,这样严重的心理依赖。

“对了!明天还要让他陪我去买蛋糕,他知道陆羽喜欢吃什么口味的!”李好好喜滋滋地盘算着。

第二天早晨,郑颖风就被李好好拉出来陪买蛋糕。幸好我们可怜的“陪逛”郑颖风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习惯了。八点钟就能够自动自觉的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来,不再把起c黄折腾的好象凌迟处死。

其实还有很多事郑颖风都已经习惯了:他习惯了为她牺牲睡眠,习惯了在接到她电话后,像动感超人一样威猛的出现在她面前;他习惯了陪她聊天,他可以陪他逛街,走到两腿瘫软,却一直面带笑容;习惯了抱着大大的史努比公仔,走在街上旁若无人;习惯了两个人勾肩搭背,互相作弄;习惯了两个人喝一杯木瓜奶茶,吃一客冰激凌;习惯了陪她坐地铁1号线,转2号线跨越大半个城市就是为了去吴江路吃小杨生煎,或者是去城隍庙吃南翔小笼,虽然往往是跋山涉水到达之后,李好好吃了一两口就说,啊呀,我要减肥,或者啊呀,我又不饿了!然后笑着把吃不完的东西全塞到他嘴里。凡此种种,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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