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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无邪(10)

今天,我们不去挖政治历史,不磨磨叽叽说情感原则,而从《召南·小星》起来说一些社会民生的话题。《小星》是一个位卑职微的小吏,对自己日夜奔忙的命运,发出不平的浩叹。

静谧的夜晚,万户入眠的时候,忙于王事的小吏独身夜行,与他相伴的只有天边的星辰。小吏初醒,睡眼惺忪,只看见天边有星,看不出是什么星。所以诗的开头只说“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当他渐渐清醒,才看清楚那是参星和昴星。他想起自己,离开妻子,抛开香衾与暖裯,虽然是谨奉王命,不敢懈怠,但仔细地去想,有人息偃在c黄,有人肃肃宵征,际遇天差地远。如果不以同人不同命来自慰,真不知如何排遣心中郁郁。

“小星”还有个美丽的隐意——小妾。这样美丽的误解多得古时一帮诗家的臆断,他们认为“《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贱,能尽其心矣。”十足的腐儒之见啊,让人无可奈何,只得以时代思想有局限为借口原谅他们,免得气坏自己。幸好这种怪论,古时就不大被人认同。

李商隐《为有》诗云:“为有云屏无限娇,凤城寒尽怕春宵。无端嫁得金龟婿,孤负香衾事早朝”。有人说诗意是从《诗·鸡鸣》“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蜕化而来,也有说李诗从《小星》“抱衾与裯,寔命不犹”发展而来,亦可。从家中家人方面来说,妻子怨丈夫不同共眠,谓之孤负香衾;从行役者的角度来看,则是自伤“抛却衾裯”。由此可见李商隐显然也是认为《小星》是小吏自伤命苦的诗。

小吏并不比普通民众好多少,他们亦只是民的一类,好像花池里的花,只是相对的拔节而出。自古以来“民”就是个强大而卑微的概念,说它强大是因为民众担负起一个又一个个王朝,建立它们又毫不吝啬地摧毁它们,历史的真正推行者不是被时间选出来站在风头浪尖的英雄豪士,而是民众;说它卑微,是因为在以前的中国,民连独立的概念都没有,常被呼之“生斗小民”,小就算了,被人提及还是以生斗计,简直像米铺里的掉在地上的米粒一样不值钱。民众的包容性太大:奴隶,自由民,小吏,甚至是官员,某种程度都可以称其为民。若转换了王朝来看,那先一个王朝的帝裔,在新的统治者看来,也只是民众。

一年收成的大部分上交,剩下的不够一家人裹腹。这种际遇是相对自由民而言,若是奴姬,则更卑贱,完全没有所谓人身自由,个人价值,等同货物嫁妆。古希腊更离谱,只要奴隶主们商量好,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拿来交换奴隶的,比如盐。

幸好个人的自尊心会帮助人主动忽视这些,在心里建立一个比较强大的自我保护机制。人不到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的地步,这道心理屏障都是不容易被拿开的,人总是自尊多过自弃。即使口口声声自称小民该死,也不会有人真的自认小民,甘心命比旁人贱三分。或者干脆如奴隶一样认命。

臣服在命运之下,认定是老天安排,不仅仅是懦弱的表现,它更是人的一种自我保全意识。

世大夫可以用一匹马,一匹丝绢换走一个或几个姬妾。像绿珠那样的倾城之色,身价也不过三斛明珠。现在随便一个女子,哪怕你拿着一麻袋明珠,想换她永远以身相许都不太可能,更毋论想她为你死。

至于男奴隶,身份就更卑贱。秦穆公时大夫百里奚,是名门之后,更是一代名臣,可这名臣的身价却非常低,只值五张羊皮,因为他曾经是个奴隶。

百里奚的身世说起来那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要追溯到周初时才行。周武王封周太王古公亶父的二儿子虞仲的子孙在虞国(在今山西平陆县北)。春秋时,虞仲有个后人叫奚,因住在百里乡,又称百里奚,他在虞国任大夫。公元前655年,虞国被晋国所灭,百里奚和虞君都当了晋国的俘虏,成了奴隶。这时,秦穆公向晋献公求亲,晋献公就把女儿嫁给他,同时把百里奚也作为陪嫁的奴仆之一送往秦国。百里奚不甘心做奴隶,就在半路上逃跑了,可不久又被楚人捉去,成了楚国的奴隶。秦穆公是个有雄心壮志的国君,一直留心收罗人才,他听说百里奚是个有才干的人之后,决心把他追回来。他怕用重金去赎会引起楚国对百里奚的重视,就按照当时奴隶的身价,用五张羊皮把他作为逃奴赎回来。秦穆公同百里奚交谈后,对他大加赞赏,封他为大夫,随时向他征询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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