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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灵夫产科之猎攻(34)+番外

“原来如此。”

古云用有些疑惑和不满的眼神看着狄斯,想问究竟,却碍于兰父在场不好开口。

狄斯当然知道他的意思,解释了一遍,原来狄斯和古云有约在先,然后兰父给狄斯打了电话,时间紧急,狄斯认为大家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妥,就擅自做了主。

兰父笑道:“这倒是我的不对了。”

“上将大人别这么说,”狄斯满不在乎地笑着,手搭上古云的肩,“小云不会在意。”

古云推开他的手,仍然冷冰冰地站着。兰父又介绍兰乔与古云认识,兰乔立刻对他神一般的枪法表示赞叹,古云礼貌地谦虚几句,话语中仍有距离感。他也盯着兰乔的肚子看了看,然后带着极大的不自然说了些恭喜的话。兰乔答谢,总觉得这人特别不善交际,说起话来总有极强的不适感,就连看着他肚子的眼神都有那么些别扭和厌恶。

聊了几句,狄斯说要亲自指导兰乔射击,兰乔本就跃跃欲试,便一口答应。

“手枪射击需要较长时间的向上平举,你怀孕了,负担会大一些,还是先选个突击步枪试试。”狄斯挑了杆步枪递给兰乔,还没说话,兰乔就熟练地将枪架在肩上。

“喔?姿势很标准,以前学过吗?”狄斯意外地赞道。

“十几岁的时候跟爸爸学过,不过荒废了很多年。”

“没有,你很棒。”狄斯站在他身后,帮他做些细微的调整,有时手会搭在他肚子上教他如何降低腰腹部承受的力量,“要求是上身挺直,但你可以试着用肩部控制,弯下腰,把宝宝收回来,不要让它处在首当其冲的位置上哦。”

兰乔被这幽默逗笑了,随后深呼吸几次,认真而轻松地试了几枪,结果只是差强人意,但几位专业人士都夸他有潜力,常练的话必定进步神速。

他很开心,暗地里摸了摸肚子里的小家伙,大概是托腹带的缘故,今天它一直没闹腾。以除了腰背有些累之外,也没有太多不适。

兰父也去练了练手后,四人来到休息室,狄斯主动张罗着给大家买饮料。

“上将大人一向热爱冰啤酒,兰少呢?喜欢喝什么?”

兰乔想了想,一时拿不定主意,狄斯道:“牛奶吧,对宝宝好。”

兰乔说好,狄斯没问古云就走了,回来时端着托盘,两杯冰啤酒、一杯牛奶、另一杯鲜榨柠檬水,正是他为古云准备的。看着古云不动声色地喝着那杯能把人酸哭的柠檬水,狄斯解释道:“他口味突然变了,以前明明喜欢黑咖啡,最近竟然移情别恋,爱上柠檬水。”

兰乔不置可否,可职业病总能让他将柠檬水与某些特殊人群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位冷漠、美丽而又手段霸道的少将怀孕的摸样,他实在想象无能。

“兰乔可能不知道,”兰父说,“狄斯主要统领我麾下的第二、第三师团,而古云负责的是第五、第六师团,曾经还亲自操练过白家的家族卫队,虽然在工作上交集不大,可私底下却是莫逆之交,公务之外,几乎都呆在一起。”

说到这里兰乔有点儿意外,他知道狄斯是父亲的得力部将,年轻有为,这也是把他介绍给自己认识的原因,可古云所辖的第五、第六师团属青、墨两大贵族指挥,也就是说有朝一日他将成为敌将;另外,他总觉得狄斯和古云的关系有问题,肯定不是莫逆之交这么简单,狄斯也必定对父亲的计划有所了解,那么他今天带古云出现在这里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兰父又说:“狄斯跟古云都曾在六年前对邻国的边境战上立过重要战功,因此才能年纪轻轻便晋升为少将,他们数一数二的个人能力和作战能力,已经代表了真灵国如今最强的军事力量。既然认识了,兰乔,以后有不懂的地方,要多向他们两人请教。”

兰乔连忙应“是”。

聊了两个来小时,基本都是兰乔父子和狄斯在说,古云的话少之又少。兰乔留心观察了,他似乎有心事,又似乎很着急想离开,每每狄斯做些勾肩搭背的亲密小动作,他总会厌烦地皱起眉或者打掉他的手,但据他看,古云并不是真的讨厌狄斯那么做。

回家的路上,他终于将心中的疑问向父亲道出。

父亲也不瞒他,说:“狄斯是我亲手带出来的,说情同父子也不过分,无论什么事,他都跟我说实话。他的的确确是想策反古云,是觉得很难,所以一直还没行动。”

兰乔点点头,“我也觉得希望不大,古云沉默寡言,不容易接近,骨子里一定会执着,甚至是偏执。而且,”他试探地看了看父亲,“我总觉得,他跟狄斯不仅仅是朋友。”

兰父笑了起来,“你真是个敏锐的孩子。”

猜测被证实,兰乔也笑了,“怪不得狄斯教我射击的时候,总觉得身后有两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不过,”兰父又泼了盆冷水,“还没到你想的那一步,这件事狄斯没亲口说,但我知道,他跟古云,长久以来只是床伴。”兰乔一愣,父亲又说:“在军队里,难免的。所以越是这种尴尬的关系,有些事越不好处理,不能操之过急,我们时间还有的是。”

兰乔表示同意,然后突然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深呼吸,脸色有点儿发白,

“不舒服?”

“还好,”兰乔吐着气说,“突然运动有些吃不消,不要紧。”

顿了顿,兰父压低声音问:“你的孩子,究竟是谁的?”

兰乔吃惊地睁开眼,不知该怎么说。

半晌兰父叹了口气,“七个多月了吧?自己多注意,只要不是白楚的,那就行了。”

☆、新欢

任江决定搬回家住,嘴上的理由是马上过春节了,在外旅游的父母眼看着要回来,他也该回家团聚尽尽孝心。任峰听了笑而不语,心说陪父母的确是理由之一,但最重要的一点,恐怕是他没办法再在那个跟兰乔朝夕相处过的屋子里待下去。

他最清楚弟弟的性格,生活上大大咧咧,不会照顾人,更不会照顾自己。那个屋子一定是因为兰乔的到来才像个家了,现在兰乔说是净身出户,可他带走的温暖、快乐和依赖,却是任江这些年来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

过程跟他预计的不同,但结果殊途同归,这就够了。虽然任江现在又开始不断去玩,但隔三差五地也会呆在家里吃饭,跟他们一家三口聊天,或者逗逗侄女,买点儿小东西哄她开心,任峰很高兴,至少从表面上看不出他还在伤心了。

他的行为,正一点点证明着自己的论断是对的,这很好。

任父任母旅行回来,看到两个儿子都在,心里也高兴。而任母高兴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再次不遗余力地张罗起任江的婚姻大事。

“你看,这是你黄叔的女儿,下半年从美国回来,这么大了,长得还跟小时候一样水灵,要不你们俩留个联系方式,电话或者网上先聊着?”任母从满茶几的美人照片中挑出一张,递给任江看,任江跟滩烂泥似的窝在沙发上,皱着眉瞟了一眼,压根没看清女孩长什么样。

“怎么?你不喜欢?”任母见他皱眉,又换了一张,“那看这个,这是刘伯伯的二女儿,跟你同岁,人家现在已经是国内知名的大律师了,很能干,虽然年龄有点儿大……”任母暗自琢磨起来,“不过没关系,年龄大的知道过日子会疼老公,怎么样?”

任江不耐烦地、森森地叹了口气,任峰在一旁勾着嘴角坏笑。

任母以为他还不喜欢,又换一个,“那那那,这个你肯定满意了,这是你大嫂的小表妹,上回来过咱们家的,你们俩玩得还不错,记得不?多讨人喜欢啊那姑娘,当时就该把你们俩的事儿定了!要不然,周末请她来咱家吃饭?”

“哎别了别了!”说到这任江立刻炸毛,跳下沙发,“妈我是GAY,我对女人不行,您就别瞎折腾了行吗?”

“什么对女人不行?”任母瞪起眼睛,示意性地打了他一下,“男人怎么可能对女人不行?你就是玩得太疯了,一点儿都不听话!都快三十了,再不结婚,好姑娘都被别人挑完了!”

“既然是好姑娘就不能搁我手里糟蹋啊!”任江欲哭无泪。

“大晚上的你又干什么去?”任峰看戏良久,发现他整理衣服有出门的意思,问道。

“去GN行不行?”任江一脸“我爱去哪儿去哪儿你管不着”的表情。

“任江你给我少玩儿一点儿!”任母一拍桌子,像是真动怒了。

“妈别生气,”任峰忙打圆场,“小江你也是,妈是为你好,年纪不小了,别再任性。”

任江一听他叫自己“小江”就汗毛倒竖浑身起鸡皮疙瘩,“大家都是成年人,你管好自己就行了呗,别把手伸那么长……”不快地吐出两口浊气,“我劝你啊,趁着还有体力跟大嫂赶紧再努力造造人生个儿子出来,我谢谢你!”穿好外套回头道:“妈,我不是不想回家,如果你想让我安安心心在家呆着,就别说结婚的事了行不?我这辈子,”他顿了顿,好像有些难过,“不会结婚的。”

看着儿子出门时决然的背影,任母眼圈一红,靠在沙发上生闷气。

任峰坐过来,劝道:“妈别这样,小江那脾气都是家里给惯的,太自我太任性,不过你放心,我会劝他的,他肯定能听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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