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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不爱(65)


禽兽就是禽兽,永远也不会变成人。
像宋忻这样的变态,永远都不会讲道理,她早该想到的,却又放心得太早。
得到这一次教训,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了。
第七章
时光就是时光,不会因为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有所改变。
再痛的伤口,再深的仇恨,时间都不会因此而静止停留,它走着它该走的路,任由人事自在地变迁。
包括,宋忻与于佳辰。
在宋忻平静的强势下,于佳辰还是跟他住在了一起,当然,不是他的那幢老宅子,而是之前他在T大授课时在附近买下的公寓。
她当然不会认为因为老宅子离学校比较远,这是他在体贴她,他只是变态心理作祟,就近监控她而已,而她愿意搬去跟他住,原因很简单,只是不想让他拈污了自己最后的领地,虽然,他已经做了。
那么,又该怎么形容他们之间现在的情形呢?
有关系的陌生人,似乎是很恰当的形容词。
白天,她去上课,他在工作,没有丝毫的交集;晚上,他将她搂入怀里,不管她愿不愿意,只要他想,身体的折磨肯定是避免不了的。
最开始她还不甘心地挣扎过,几次之后,她明白了那些挣扎不过是白费力气,她的身体排斥他,每次他碰她,她就会想吐,但那不是生理性的,而是神经性的,所以只是干呕,但那种反应,却分外地惹怒他。
他是个可怕的偏执狂,她越是反胃,他做得就越是凶残,时间久了,她的身体……麻木了。
不会再因为他的靠近,而全身僵硬到无法动弹;不会再因为他的碰触而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她放弃了,放弃了自己的身体,他想要,就干脆随便他好了,只要她不给反应。可是就是这样的决定,都是不可能的任务。
当她像死鱼一样躺在c黄上任他为所欲为时,他那天的耐心就会变得特别好,亲吻与爱抚,可怕到没有尽头的挑逗,他太过了解她的身体,知道吻哪里摸哪里,她就会发抖,就会有反应。所以她的冷淡持续不了十分钟,就被他弄得气喘呼吁、汁液淋漓地焦躁等待着他的充满,他却似乎对前戏上了瘾,怎么都不肯给她一个痛快。
他要她求他,她再清楚不过,可每次哪怕她被欲望折磨得死去活来,哪怕把嘴唇咬破了,她都不会去求他。
而她的那份倔强,总是会格外地激怒他,让他下重手去折磨她,这样的夜晚,简直可怕到令人发抖。
时间也在这样的恶性循环里匆匆地迎来了新的一年。
那年的除夕之夜,他们在英国过的。
她其实并不那么喜欢英国,这个国度大部分的时间都在下雨,灰扑扑的天空,湿冷的冬季,就连心情,也潮湿得可以拧出水来。
宋忻回到英国后,一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研究室里度过。
而她,对这里也算是非常熟悉,但却没有四处逛逛的兴趣。外面又是雨又是风,冷意直透骨髓,她情愿坐在壁炉边,望着那跳跃的火焰,想着自己永远也想不明白的心事。
今天也如此,手里捧着一本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的杂志,望着壁炉里温暖的火焰,陷入自己的思绪里。
当门铃响起时,她甚至还吓了一跳。
电子荧幕上出现的那张脸孔,全然陌生,她谨慎地望着他,「请问找谁?」
「我找你,于佳辰。」明明是西方的脸孔,可中文却说得那么标准,最重要的是,他叫的是她的名字,这太诡异了。
「我不认识你。」
「我是忻的朋友,雷亚力。」
「哦。」那就是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她很干脆地切断视讯,也直接忽略掉这个人。可这世上有句话从来都没有错,『人以群分』。宋忻的朋友,跟他一样偏执,他固执地在外面按门铃,吵得她根本无法安静。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我不认识你!」
「我是忻最好的朋友,也是最了解他的人,这个理由,够不够吸引你?」
她沉默了足足一分钟,然后按开大门。
她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在宋忻接电话的时候,也知道他们真的是好友,所以,她让他进来了。
那个走进来的高大男子,有着她所见过最最深邃的五官,深褐色的头发,飞扬的眉,湛蓝的眼眸,还有挂着情懒笑意的嘴唇,在在显示出这是个充满魅力的男子,而且很明显,他对自己的魅力十分清楚,也乐于表现。
「午安,子小姐。」
「你来有什么事?」既然他的朋友,那么她也不用太客气。
「愤啧啧,你这样就不对了。」他叹息地摇头,「过门都是客,怎么说,你也应该请我喝一杯红茶才对。」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身去厨房为他倒茶。反正是茶包泡出来的茶水,不花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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