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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一阵子,我念一辈子(1024)

作者: 锦公子 阅读记录

幸好不是。

“你怎么确定,我还愿意重新认识你?”

霍修远看着她,生意有些嘶哑,说话也有些慢:“那我等到你愿意。”

季忆红着眼睛慢慢走到床边,霍修远伸手,虽然比之之前有些瘦弱,但并不像别的久睡刚醒的病人那般孱弱。

毕竟季忆一直在给他按摩针灸,从未懈怠。

季忆握住他的手,熟悉的温度,熟悉的触感。

“对不起,”霍修远说对不起时,眼眶也跟着红了,接着眼泪从眼眶中涌了出来。

这声对不起虽然迟到,但到底有机会对她说出口。

季忆蹲在地上,抱着他的手,眼泪也越流越多:“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欠了我那么多,想想怎么赔给我吧!”

霍修远抱起她的手吻了吻,手背上还有她的眼泪,湿咸的味道:“对不起,” 。

“你除了对不起不会说别的?”

“大概是舌头僵硬了……”睡了太久,都不会说话了。

季忆抬头,扑到他身上,吻住了他的唇瓣,许久,许久,二人气喘吁吁的松开彼此。

季忆红着脸问道:“现在呢,好点了吗?”

“季医生都是这样给病人治病的?”霍修远微白的脸上一坨醉红。

“是啊,你再睡下去的话,我就这样治病!”

“可惜我醒了。”

“你再不醒来,我就打算嫁人了。”

“嫁谁啊?”

“反正不是你!”

“是吗?”

“霍修远,你真的睡了好久!”季忆嘴上不说,表情不漏,但心里真的有些怕了。

她是医生当然最清楚,病人昏迷的越久,醒来的几率就越小。

因为人的器官也会随着主人的沉睡,渐渐的萎缩沉睡的。

“是呀,好久,不过,以后不会了,我会陪着你,再不分开。”霍修远反握住季忆的手。

他沉睡的这一年里,做了个长长的梦,梦里回到了他们小时候,那个幼儿园,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他记得那天她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头上戴着小公主的水晶发冠,白色的袜子,黑色的皮鞋,站在老师旁边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季忆,季节的季,回忆的忆,大家也可以叫我小四月,人间最美的四月哦……”

他那时真的以为见到了仙女,那天的季忆就鲜活在了他的心口之上。

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他也不知道,但很清楚,第一次见到她那天,他就很想,很想把她带回家了。

自此以后,同一个小学,同一所中学,唯一遗憾,他缺失了高中毕业后的八年时光,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弥补。

“你这算是求婚吗?”季忆问道。

“那你肯嫁吗?”

“你这个求婚场面弱爆了,配不上我的美貌和地位。”

“那你想要怎样的?”

“赶快好起来,不要待在讨厌的医院里,穿西服,系领带,单膝跪地,一手捧鲜花,一手举戒指,说一万遍我爱你……我是公主啊,你这么潦草,怎么配得上我……”季忆越说声音越低,眼泪越流越多。

季忆知道她又在作了,其实,她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他醒来,只要他醒来就好。

这个人,这个混蛋,让她把一生的眼泪都要流光了。

“好,我答应你!”霍修远认真道。

“蠢货!”听不出真假吗?

……

一个星期后,霍修远可以自己拄着拐杖下地走路。

毕竟昏睡的时间有些长了。

半个月后,他已经与常人无疑。

一个月后,已经非常健朗,任谁都看不出这是才昏睡一年刚醒一月的病人。

小四月窃喜,应该快要求婚了吧,毕竟都恢复这么久了。

可是没有。

而且这一等就又是三个月,春节都过完,情人节也过完,春天都来了,她还是没有等到。

他到底是不是蠢啊,他到底在干什么?

怎么二十八岁的脑子还没有八岁的时候好使?

季忆明示暗示的无数次,可霍修远就像是一块榆木疙瘩,一点动静都没有。

季忆一生气,懒得理他了,这就是个混蛋,还是个十分蠢的混蛋。

睡的太久,脑子睡坏掉了。

春暖花开,又是一年人间四月天。

小四月的二十八岁生日。

女人这个年纪很尴尬了。

如果已经结婚生子,再有个好老公,人家就会夸你人生赢家。

可如果像她这样的单身狗,就会被说成剩女,恨不得从你身上挖出点禁忌什么的。

而她,就恰巧的处在这么个年纪。

虽然容颜依旧,装高中生都没负担,可心老了,也只能装一装嫩,而不是真的嫩了。

从雪花等到春花,这个榆木疙瘩到底什么时候求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