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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恐的我终于恋爱了呢(45)+番外

作者: 敦敦敦尼 阅读记录

男人目光灼灼,笑着笑着向我伸开双臂,像纯净的天使张开了他的翅膀。

我深吸一口气,拼足全力,用这辈子从来没有过的百米冲刺向他奔去。

直直冲到他的怀抱里,他立即紧紧把我按进怀里,谅是身材高大的男人,也被我那种野猪撞树般的冲击力往后退了几步才堪堪站稳。

我的想法没错:如果祯炎和我想的一样,他一定会在那里等我,然后我们一定会拥抱彼此!

“你......”祯炎刚想出声。

我不顾一切,抢先大大声回应他:“祯炎,我们恋爱吧!”

男人身形一顿,立即紧了紧手臂,温热的胸膛贴上来,胳膊用力地箍着我的腰。他的气息瞬间将我包围。

明明是第一次来到他的怀里,我却有一种久违的熟悉感。

这个人是祯炎!

社恐的我终于恋爱了呢!以后我要坚强的性感的,过日子!

*** ***

我俩在午夜的维港边静静拥抱了很久很久。

理智逐渐回归,男人的体温源源不断传到我身上。我缓过神来,开始有些不好意思,清了清喉咙,为自己刚才的大声告白而害羞。

我们在几分钟前还是普通的上下级同事关系,我现在穿山甲似的总是往祯炎怀里钻可不行。

虽然抱着很舒服,一点也不想撒手。

瞥见地上的小盒子,我灵光一现,趁机引开话题:“咦?那是什么?”

“The Cheesecake Factory的招牌芝士蛋糕。”祯炎的声音从头顶飘来,格外清晰又深沉。

原来他终于想出了个理由来找我,特意去买了盒号称“美国芝士界一哥”的芝士蛋糕。

“我选了自己最爱吃的芝士,我觉得你也肯定喜欢吃,想找你一起吃。”祯炎的声音里明显带着笑意。

除了喜欢的电影、小说,我们又多了一项共同点,也算得上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吃到一起去!

我的内心如同被巨大的幸福充实起来,脑海里不断播放着小时候背过的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①。】

我们说着话,我虽然害羞地想找理由分开,俩人却还保持着抱在一起的姿势。

祯炎个子高,我像一只考拉紧紧挂在大树上。

两个人似乎对拥抱这件事,即熟练,又生疏,还执着。

感受到我在怀里动了动,祯炎好听的声音在我耳畔研磨:“嗯?”

我被这声音惹得心头发颤,不由自主道 :“腿软了。”

刚刚心头像着火似的,一路不顾一切地狂奔,腿肚子都感觉要抽筋了。

祯炎俯身,轻轻松松捞起我的膝盖,将我抱到旁边的行人凳上。

我惊呼一声,不自觉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诶!我自己能走。”

“可是我舍不得你自己走,而且,我还想抱抱你。”

我干脆把脑袋埋在他颈窝,恋爱都是这样火箭速度的吗?我还没跟他拉小手呢。

依照我之前认知里的人类正常交往步骤:第一步:自我介绍;第二步:互相简要了解;第三步:???的问号终于有解了。

???等于祯炎的怀抱。

“你的新发型特别好看,我很喜欢。”有了女朋友的祯炎也变成了夸夸怪。

我脸上一阵发烫,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赞扬时要说什么来着,“谢谢”?

作为驰骋商海与生意场的专业人士,我这个时候要拿出勇气和姿态来,不能让他觉得我对他的夸夸很受用。

“祯炎。”我喊他一声,只看了他一秒就忍不住45度角抬头望天,现在还不行,无法直视他那双充满正气,如今洋溢旖旎柔情的眼。

“心。”

诶???他叫我什么?

祯炎搂紧我,“以后你就是我的心。”

我头脑空白一片,至于要跟祯炎说什么来着,已经不重要了。

神啊,就让我先这么宕机一会儿,让我在他怀里休息一会儿。

“你刚刚第一次喊我的名字,我也很喜欢。”祯炎快笑出了一朵花儿。

他这个人跟我原想的不太一样,却离我的理想型越来越近。

祯炎十岁后就去了美国,在牛仔的故乡长大,性格开朗,说话也不会拐弯抹角。

我最喜欢他跟我说话的方式,直截了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且特别喜欢夸我。

跟他在一起越来越久,我已经被夸得像膨胀的小河豚,胆子也比往常大了很多。

*** ***

“现在觉得腿舒服些了吗?”祯炎声音轻柔,“我打车送你回去,好吗?”

“走回去也行。”我私心想再跟他待久一些。

于是我俩又把昨晚做过的事情又重复了一遍,只是这次回去有一点不同:两个人手牵着手,紧紧的。

之前去重庆大厦扫楼时,曾经意外碰过祯炎的手,他的手掌和人的感觉一样,温热而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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