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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光阴不可轻+惟有光阴不可轻2(出书版)(25)+惟有光阴不可轻2(出书版)+番外

作者: 林桑榆 阅读记录

那个男孩,我喜欢就够了。

然而,再没机会诉与他。

刘大壮是第二个知道我去不了美国的人。相比萧何的若有所思,他表现出来的是欢喜雀跃。

“这才对嘛,国内教育多好啊,没必要花大价钱喝洋墨水。”

萧何:“别瞎说了,你不就想有个人陪你疯癫吗?”

“那怎么能叫疯癫呢?那叫执手闯荡江湖。”

他还沉浸在武侠小说里无法自拔,我的神啊赶紧收了他吧。

出来小会时,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正常,刘大壮却说:“本来想给魏光阴举办个欢送会的,他却说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没时间,只好机场送行再见面啰。”

我太阳穴一跳:“他已经定好机票了?”

刘大壮疑惑地扫我一眼:“是啊,就这周六,走得可真急。不过,他的行踪,居然没告诉你?”

萧何毕竟与蛇厂老板一个村,估计听到点儿什么风言风语,立在一旁没说话。

我眼睛里应该盛满了失望,否则刘大壮不会也突然噤声,听我喃喃道:“周六。穗晚也要走了,周日呢……”

这时,刘大壮才想起他的心上人也要远走高飞了,表情变得和我一样讪讪的,用历经沧海桑田的语气说:“唉,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拜托,人家从来没和你聚过。”

“程改改,你不嘴贱会死!”

不会。但我怕不分散注意力,眼眶又会猝不及防地泛红,在刘大壮面前丢脸,我一定会死。

魏光阴去美国的前一晚,我和刘大壮承包了大学城附近的一家小店,在喧嚣的人潮里喊着不醉不归。

曾经,我对十八岁的期许有两个:1.在恰好的年华,用奋不顾身的姿态,去喜欢一个人。2.与三五好友,喝到通宵达旦。

前者,我没能做到。只能靠后者,弥补豪情壮志。

讲到底,就是我伤心。我伤心自己挂念过几千个日夜的人,他连一声离别,也不愿亲口对我讲。

都说女儿家自带三分酒量。我的酒量却奇差无比。东倒西歪、熏熏欲醉间,刘大壮发现了从我脖颈滑出来的那截黑色短木,伸长手臂越过桌面来抢,舌头打结。

“我早就,早就想问,你挂个这破玩意儿干啥。”

然后我像只野狗,为了护住那截被红线包裹的木头,疯狂反扑,将清晰的齿痕印在刘大壮的虎口处。一时间,大排档里尖叫四起。

刘大壮清醒了些,猛地甩开我:“你疯了?!”没控制住力道,我被生生甩下桌,疼得不行,水珠子趁机飙出。

我一边哭一边问:“刘维,你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吗?如果认真喜欢过,就会明白,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珍宝。”

难得见我一张正经脸和可怜兮兮的模样,刘大壮默,嘴唇翕动片刻,最后什么也没说,自己干下一瓶啤酒。

也是在那晚,我才得知,他喜欢穗晚,并非在滨中图书馆一见钟情,而是多年前,他和这个女孩,也早已相遇过。

那时,他刚被亲生父亲找到,转进一家私立小学。这所小学离我和穗晚的学校很近,上下学都走同一条道,可世界说小不小,我竟从没和他遇上。

按照国际惯例,转学生刚来一般都会受欺负,儿时的刘大壮虽然壮硕无比,但都是虚胖,真正的战斗力兴许还没我强。他记忆里最冷的冬天,被小伙伴抢走零花钱只得走路回家。半小时的路程,在寒风里被冻成狗,中途下了雨,他跑进公交站牌下躲藏,是程穗晚伸出了援手。

她贡献了一张公交车票和自己刚买到手的宝宝霜。

“喏,你的脸冻得快破口了。”

直到现在,刘大壮还对诸多细节记忆尤深。包括他蜷缩在车站前,曾看见过的一盏坏掉的路灯。

“那时我就想,一定要强大起来。以后再遇见这个女孩,要为她撑起一座琼楼。”

男孩声音轻得发飘,我却听得一清二楚,眼睛一眯,就势缩在桌脚,抱着桌腿说:“结果还没机会撑起琼楼,先变成琼瑶了哈?”

他好不容易说出这么好听的话,意境却被我破坏,刘大壮开始将我往死里灌。

“别废话,就是喝!”

我俩喝得晕头转向,在大街上吵闹。不知走了多久,经过一个看上去特别高档的小区,别的地方都暮霭沉沉,唯独这里灯火通明。透过缝隙看去,我发现游泳池,欢喜雀跃地拍掌说:“宝宝想游泳!”

幸好刘大壮也喝醉了,不然听我自称宝宝,他估计真会一巴掌扇死我。但不知走狗屎运还是怎么,我摇摇晃晃进小区时,一辆奔驰卡车恰好行进中,将我完全挡住。保安的注意力全在检查对方证件上,没人注意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