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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七零当炮灰(44)

作者: 慕子夷 阅读记录

路边小吃,味道胜在新奇,并不能长久作为主食。对于这种食物,自诩为大家教养的人不会吃这些,觉得有失身份。清萱本人,倒是不排斥这些,相反她还很喜欢街头卖的糖葫芦还有小吃。但是,身边的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街头叫卖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贵族的尿性,再没有比贵族本身更明白。东西再好吃,来自街头小贩的摊子,他们也不会吃。一个后期高端富丽的酒楼,若是前身只是个苍蝇馆子,估计也没人想去,因为觉得那是草根子出身。

“可是,这样会不会开始没生意啊?”秦晓云有些迟疑,这个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去下馆子,价格订的贵了,会不会赔的血本无归?

清萱微微一笑,手里没什么钱的就算是饿到不行,也不肯到饭店吃饭,相当手里有点小钱的才有那个闲情逸致。清萱还记得上次和陆维东一起去国营饭店,去吃的还不是手里有点小钱的。“愿者上钩罢了。”

秦晓云有些不屑清萱的话,她觉得一个才刚出来的村姑怎么可能比她还有见识。只是她还想拉投资呢,这个想法就在心底过了一遍就抛之脑后,云淡风轻地和清萱讨论具体的计划。

谈话过程中,秦晓云还让清萱叫她“云姐”,说是亲昵一些。

中午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小秀了一把手艺。虽然清萱万般拒绝,但没抵得过秦晓云想要展示的想法,还振振有词,要合伙开饭店肯定要清楚她的手艺几斤几两,要不然也不能放心投钱。

不用再跑一趟食堂打饭,清萱当然乐得省事,既然对方如此热情,那就只好笑纳了。清萱对做菜的热情其实还存在,只是让她偶尔做一下觉得是趣味,经常做那还得了。母妃说过的,偶尔洗手作羹汤那叫情趣,经常下厨,那算什么,又不是老妈子!

陆维东同志呢,在清萱来之后,有幸第一次吃上媳妇做的饭菜,顿时热泪盈眶,激动不已,强烈要求自家媳妇,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平时就去食堂打饭,实在不行,那就等他回来!理由如下:不舍得媳妇太辛苦。

于是乎,清萱对自己的厨艺始终没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当吃到秦晓云炒的干煸土豆和肉沫茄子时,清萱在心中大方地给出了赞赏,嗯,就比她本人做的菜差那么一点,就一点!但是说出口的仍然是溢美之辞,“云姐做的菜很好吃。”

对于自己的厨艺,秦晓云还是很自信的,毕竟她有重生光环嘛!上辈子打工的时候,有个在后厨帮忙的小妹妹,是个小说迷,平时总喜欢看什么重生啊,穿越之类的小说,闲着没事还会说上几句,说是有一本的女主重活一世,靠着一手好厨艺,征服好多人的胃,然后开连锁饭店,挣得盆满钵倾。

秦晓云觉得自己可能也是这种情况,不管是谁吃了她做的东西都说好吃呢,顿时更自信了。

第三十二章 商议

已经有了要合伙的想法,接下来当然是要进行考察市场,勘察场地等一系列活动。吃完午饭,秦晓云就先回家了,两个人约好等明天去市里看看行情。

开店当然不可能开在驻地了,驻地里有食堂的,放着一个物美价廉的食堂不吃,多花钱去下馆子,这在大多数精打细算的军嫂那里,是完全不会存在的事情。

秦晓云离开后,清萱开始思考关于出资合伙的事情,陆维东的工资都在她手上,就算拿去开店,想必陆维东也不会有意见。但是,是她自己要去做生意的,没必要拿陆维东的钱,只可惜现在没有经济来源。

生活不易,仙子叹气。清萱右手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看着花瓶中开得正盛的木槿花,秦晓云有句话,说得是真有道理,不能只靠家里男人养。唔,不能靠除了父亲之外的男人养。

不是太想动陆维东的钱,那只好动用自己的嫁妆了。心神一动,摸了摸手腕的小痣,一个闪身进了空间。

偌大一个府邸,依旧是鸦雀无声,清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脚步轻快地直奔房间拿了钥匙,再去小库房取东西。小库房放的都是金银财宝,除了银票就是金条。只可叹,银票在这个地方根本用不到,但是金条就不一样了,不管在任何时候,金条就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那金条并非是光秃秃的,上面还有精美的雕花,入手沉甸甸的,分量不轻。“看来还要靠这个换一点合伙的资本了!”清萱轻叹一声,等明天出去的时候,还要找机会问问黄金的价格再好兑换。

等到晚上陆维东回来,两人吃完晚饭后,清萱才说了要和秦晓云一起做生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