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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232)+番外

作者: chord 阅读记录

第九十四章 谁都不能泼他酒

回家以后,白鹿倒床就睡。

长期积攒的疲惫像决堤,在一周时间内爆发出来。

不合时宜的,他想起自己在季昀别馆那晚,声情并茂跟男人讨要平等的感情。他当时是怎么说的,现在又是怎么做的?

拿走的远远多于付出,这不是白鹿初衷里的平等。这种一味的索取,怎么可能配得上他嘴里的爱情。反倒是那个方书词更接近预想中的自己。至少对方是努力的,积极的,为了秦冕不断变得优秀的。

白鹿悲观地发现,从他搅黄杜家的婚礼开始,就走上一条不那么容易回头的路。这条路从头黑到屁股,走了一年走出太远,太重,太深,还经常走得喘不过气。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把自己从过去里血淋淋地抠出来。一丝一寸,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晒透晒没味儿了,再拼起来,再重新做人。

若不是遇见秦冕,这些事情本该合情合理。他做好了独自撕开黑夜承受黑夜的准备,却不料途中闯入一个心心念念的爱人。

他遇见他了,连手中伤人的刃,也跟着那人软了。

半睡半醒间,白鹿浑浑噩噩地想着,至少他还有时间,等骆家的事情结束,他就彻底收手。至少秦冕还爱他,往后的日子,他就好好地,用正确的方式陪在那人身边。

这一觉睡得并不痛快,白鹿睁眼时天色全黑,胸口又麻又痛。他捞起身上不知何时多出的盖毯,才意识到秦冕已经回家。

下楼梯时,没见男人,却见方书词斟满两杯红酒,转身又去厨房。

白鹿一屁股坐在桌上,将手边开瓶的红酒抱进怀里,翻转着查看瓶身上的年份。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秦冕酒柜里的东西。

方书词端着两盘新烤的牛仔骨出来,一见白鹿就忍不住皱眉,“碍事。”

白鹿抬脸看他,生硬地勾起嘴角,“这么丰盛的晚饭啊,正好我饿了。随便吃吃就好,开酒多浪费。”

对方冷笑一声,盯着他脸侧滑稽的枕头印,“别给自己加戏,酒是给老师开的,跟你没有关系。”

“你老师也没吃饭喝酒的习惯啊,不然这酒也不会一直……”话没说完,白鹿反应过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么?”

“这你都记不住……老师真是白疼你了。”方书词故意绕开白鹿,将冒着香气的牛肉放在餐桌另一头,“今天是他的生日。”

“诶……”白鹿挑眉,他还真没关注过这些事情。不重视也好,没上心也罢,在细节方面,他的确不如方书词讨喜。

男孩放了牛排,见他抱着酒瓶不撒手,“小心一点,这酒摔了你可赔不起。”

“是么?”白鹿端起就近一只酒杯,透过灯光,仰头打量漂亮的玫瑰色液体。忽而又低头抿一小口,不顾形象地砸吧砸吧嘴。

“谁允许你喝了,那是倒给老师的酒!”方书词扑过来欲夺杯子,白鹿一个闪身从桌上跳下来躲开。

“别碰我啊,酒要是洒出来,很难收拾的。”他故意不把杯子给他,说话的内容和口气一样讨嫌,“我替你尝酒,不谢我就算了,还这么凶啊?”

方书词怒目瞪他,“你尝得出来什么?我看你只是嘴馋,没喝过这么好的酒吧。”

白鹿表情夸张,意味深长咬他一眼,“这就是你挑的好酒啊?”他翘起嘴角,一副挑衅的口气,“眼光真烂。”

“你!你又懂什么!”方书词不服软,他可从没把这个半路辍学又走弯路的男人放进眼中。

超市货架上常见的红酒品牌约莫还能记住两个,可稍微上了档次,比如秦冕家里这几瓶,方书词不说见过,连名字都念得吃力。

他不呀呀懂酒,但不妨碍从酒柜里挑出一瓶好酒。就是麻烦一点,得挨个把玻璃柜中的酒名搜索一遍。这些信息网上都有,只要看一眼,每瓶红酒的价位便心里有数。

秦冕不好酒,家中的红酒各式各样,大多是某个老板饭局间转手送的。但凡有点价值的,何亦都会替他带回来,存在家用酒柜里。

先前方书词认真地提了一句,说今天生日,要不要买瓶酒来。秦冕一指酒柜,说不破费了,让他随便挑一瓶就好。

于是他尽心尽力选了半天,好不容选出一瓶价格昂贵又不缺内涵的法国酒。他已经尝过一口,口感回甜,算是红酒里边好喝的那种。

“我还真就比你懂那么一丁点。”白鹿当着他面,将杯中的红酒尽数倒进垃圾桶里,“这酒分明是假的,你竟然专程给你的老师捡一瓶假酒来喝。”

方书词见这人竟将十几万的好酒倒掉,脸上立马绷不住了,“你胡说!你凭什么糟蹋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