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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294)+番外

作者: chord 阅读记录

谁知女人直接开门就出来,上下打量他一眼,“你是不跟你爷吵架又离家出走啦?”

白鹿一愣,“怎么了?”

“哎哟造孽哦!”女人一拍自己大腿,一口不晓得是哪个地方的方言,“我跟你说哦,你走的那么多天,出大事啦!”

强烈的耳鸣使白鹿好长时间只看得见对方翻卷的嘴唇和齿缝中蹦跳而出的唾沫。脑袋里除了穿透五脏六腑的轰鸣,他几乎听不到一点声音。

走廊昏黄的灯泡仿佛突然刺眼,有一瞬间竟晃得他想要流泪。逼仄的天花板下,两只肥胖的灰蛾争得你死我活,不断撞上玻璃,为了这一刻短暂却冰冷的光明。

“里面的老头儿好像挝了一跤,没爬起来,就是几天前的事咯。他孙子第二天晚上才回来,人都厥过去不晓得多久啦。闹哄哄的,一直闹到半夜,来了救护车和两个抗架子的。倒是当天就送医院去啦,但现在还没回来呀。我跟你说啊……”

白鹿从头到尾只觉得十分不真实,像做了一个可恶又荒诞的梦。这一天似乎发生了好多事情,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倏地想起山上那些脱裤子尿他的恶童,他觉得自己可恨极了,此时此刻,就该有人来尿醒他。

女人心满意足说完,打了个油腻的饱嗝转身回屋。原本紧凑的走廊终于只剩下白鹿一个,他像一座敬业的雕塑,连眼睛都忘了去眨。待到走廊里的声控灯泡亮了又歇,亮了又歇,才后知后觉,一点点找回麻木不已的身体。

不隔音的铁门之后,仍然传来女人的声音。像在讲她新买的衣服,像在炫耀刚做好的头发。语气轻快极了,像在朗诵一篇令人愉悦的诗稿。

“一把年纪啦,也搞不懂能救活不啦。”

第一百一十六章 知冷暖,知取舍

记不得听谁说过,人哭多了会见风流泪。

白鹿从来不是个爱哭的人,即便当年得知男人死在山脚的消息,也只是红了一夜眼睛。

前年在学校画室重逢,秦蔚曾打趣过他一回。说他当年总是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才让人忍不住想要欺负。

白鹿如何回忆都想不起来自己曾经的模样,半开玩笑半认真说,“如果白花花的眼泪不能变成白花花的钱,那我可能永远都不会哭。”

这话听似正确又不太正确。

遇见秦冕之后他才晓得,人体的水分变成眼泪只需一秒时间,是个水到渠成的生里反应,并非想象中人为可控。这几年来,他哭出来的次数的确不多,其中九成还是生理泪水。但每回流泪似乎都与那人有关,就像是遇见他了,才生出一双矫情的泪腺。

白鹿找回身体知觉的同时,双脚已经不由自主地跑起来。在他的认知里边,如果高扬找不到他,一定会去跟秦蔚求助。白鹿一想起秦蔚,脚下就有了方向——秦家的医院。

有钱人泡妞总爱把兜风的时间定在夜晚。一来是为了方便兜完开房,再者也因为夜风缱绻,不经意间捎来花香酒香,隔座美人的体香以及城市独有的烟火气味,吹得人一脸粘腻又一脸的甜。

吹散汽车尾气的夜风吹过白鹿的脸,他就迎着这样的风,闻着这样的味儿,边跑边哭,只时不时抬手,抹干净眼泪。

他不晓得自己在哭啥,也没工夫仔细去想。他只知道人生匆匆,经不起耽误。生活教会他不少,比如所有一眨眼的选择,都得用一辈子来面对。

跑进医院时正好踩到凌晨的点。门诊大厅空了,白鹿在急诊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他想要的信息。

准备换班的陈哲倒是眼尖,一双视线毒辣老练,黑麻麻的人堆里面,硬是一扫就把白鹿锁定出来。

同一时间,白鹿也回头看见了他。

方才一眼尚不觉得,再看一眼就吓一大跳。陈哲眼前的白鹿脸吹干了,眼睛肿了,一身的汗水从皱成咸菜的衬衫洇出水痕。这哪里看得出来是个众星捧月的香饽饽,简直狼狈不堪又面目可怜。本欲出口的调侃都被他硬生生地憋回肚子,“你又逃难……啊不是,你怎么又来了?”

白鹿死死抓住这根穿着白大褂的稻草,手指用力地几乎掐进他肉里,“人……人呢?”

陈哲被他剧烈起伏的胸口吓住,“啥?什么人?”

“我弟呢?我爷爷呢?”

同一时间,秦冕的公寓里面。

他将将洗好澡出来,不急不徐地披了浴衣,系上腰带。刚喝了两口新开的拉罐啤酒,坐进书房,就听见有人敲门,‘砰砰砰砰’。

恰到好处的力度和停顿,无一不衬出敲门人的良好涵养。

“进来。”

方书词将方姨炖的药膳鸡汤热了一遍,端上楼来,体贴又不失温柔地替换掉他手中啤酒,“老师该喝的,是这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