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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标记的金丝雀(48)+番外

作者: chord 阅读记录

不多犹豫,他掏出手机拨通白鹿的电话。

“高扬?”

“哥,你在哪里?”

“……”那边愣了愣,很快又说,“我在工作,怎么了?”

“哦……那,你下班了吗?要不要一起回去?”

“还没有,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

“哦……那你早点回家啊。”

“嗯。”

高扬还没挂上电话,就听见胖子嚎一嗓子,“卧槽什么情况?我裤子都脱了高扬你说你要回家?”

高扬懒得解释,只垂头盯着手机若有所思。身边的小冉一脸疑惑,捏了捏他手心,“你哥怎么了?”

高扬喃喃,“没什么,就是突然……突然有种现场抓包的感觉……”

白鹿竟然瞒着他和陌生的男人……约会!

一年多以前,奶奶骨灰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和白鹿第一次坐下来一起喝酒,那也是白鹿头一回开口说自己的事情。

高扬和白鹿,原本是这世界没有交集的两个陌生人,因为白鹿恰好租了自家闲置的阁楼而认识。

那时候的白鹿消瘦过度,俨然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他苍白的皮肉似乎永远无法填满空阔的蔽体衣衫,羸弱得像是一阵风就能轻松带走似的。

如何贴切形容好呢?

类似于一种极致的病态美。

爷爷奶奶心疼他,在粗略了解白鹿难处后坚持不收那几百块一月的便宜房租。说他既然是个大学生,若是有空可以帮着看看高扬的功课。

真诚是一种可以跨越任何阻碍的沟通。白鹿将将走完人生最低谷的黑夜,这种被人仔细珍重的好意,是如何都无法轻易拒绝的。

高扬从爷爷口中得知,白鹿同自已一样,父母早不在世上。如今又因某种原因辍学,赶着提前进了社会。也许是准备不足,混得并不容易。

他那时候还念初中,白鹿虽然年长,却比自己更内向安静。两人认识几星期后才有过正式交流。高扬第一声叫他哥哥时,白鹿明显惊慌,但他还是笑了,露出一脸好猜的青涩,像是从心底接受这个弟弟。

高扬曾问他想不想家。白鹿模糊其词,只温柔拍着他脑袋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直到奶奶骨灰回家那天,白鹿才第一次主动说起过去的事情。虽然不尽周全,一到关键的地方又总是言所不详。他的故事像雾里看花,始终神秘。

即便如今,高扬知道的东西也十分有限。每个人都有无法改变的过去,再亲近的人也会彼此保留。

白鹿老家在南方一个小县城边上,他提过一次,高扬早忘了名字。

辍学以后吃过很多苦,可具体是什么,他总是搪塞说自己记不清楚,都过去了。

白鹿谈过两段感情,一个是大学室友,另一个是个有头有脸的大老板。再问详细的,当事人只笑而不语,反倒侃他怎么跟个女人一样八卦。

白鹿身边还有一个“失而复得”叫秦蔚的学长,他对白鹿好得要命,多数时候连高扬都羡慕不已。

在会所工作后,白鹿又重新租了房子,高扬理解他的工作性质也知道他素来洁身自好。

所以当他看见白鹿轻易上了陌生男人的车时,还是忍不住惊讶。高扬第一反应是:那个英俊的男人会不会就是与他谈过感情的大老板?

那他该是狠心辜负过他。

白鹿当年消瘦易折的模样无论多少次回想起来,高扬都忍不住皱眉,他根本不相信爱他的人能在那种情况下抛弃他。

当初他舍得对白鹿不闻不问,如今白鹿变好了,他是不是又忍不住回来找他?

高扬不自觉噘了噘嘴,他凭什么?

第二十二章 白鹿仍旧是那个谜

张姨没料到秦冕会带外人回家,在白鹿进门的瞬间,就直愣愣盯着这个漂亮的男人看。

秦冕倒是不以为意,换好拖鞋,将寒意料峭的毛料大衣抖了抖,挂在门口的立式衣架上,“两杯热茶,送到书房来。”

张姨回过神来,赔笑两声,“我这就去准备。”

秦冕的公寓是宽敞的复式跃层,仅一个书房就比白鹿租的地方大了一倍不止。三面墙壁都做满欧式书柜,藏品少说上千册。连书柜顶部和天花板相接的地方都严丝合缝贴满细腻的墙布。

比之房间内无处不在的奢华精致,白鹿却首先想起医院那间特殊的病房,真不晓得秦先生看过多少本书。

书房除了张姨和秦蔚,这还是第一次有外人进来。秦冕从不在家宴客,可此时白鹿坐在这里,他却并不反感。

白鹿坐在独座沙发上,动作有些拘谨,双腿自然闭拢,一副听话乖顺的模样。

他坐姿过于端正,西裤绷紧时自然露出一截纤细脚踝。秦冕毫不掩饰就盯着他小腿看,似是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