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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230)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当然了,他的手就那么一直抓着格蕾丝的手腕,根本就没有放开的意思。

恰好艾迪探长这会儿正想去找死兔帮的麻烦,于是非常痛快地和格蕾丝几人说了再见,风风火火地往死兔帮所在的方向去了。

公爵大人看着他的背影,非常不积口德地说道:“这种跑来跑去的活计还是适合艾迪探长这样的人,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格雷厄姆。”

瞧瞧都累成什么样了?

在马路中央精神恍惚!

如果我今天不在这,真不知道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

那个大块头很有可能连脑子里都是肌肉,格雷厄姆怎么能跟他一样,像头牛似的四处乱跑?

那会累坏他的!

公爵大人不会知道,就在刚才,格蕾丝突然想通了一件事,以至于一时有些晃神。

贾尔斯夫妇或许真的抛弃过一个孩子,只不过被抛弃的那个不是安东尼,而是另外一个。

一个身体有残疾的、畸形的孩子。

一个会让他们在社交圈蒙羞的孩子。

“拇指上尉”真的有三十五岁吗?

一个侏儒的年纪,是很难通过外形来判定的。

而“拇指上尉”如果真的很小就被抛弃了,那么以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经验,自然要比同龄人老成。

格蕾

丝自己现在还没到十九周岁,就可以四处奔走,甚至漂洋过海来谈生意。

有些贵族家的小姐少爷,甚至不知道洁牙剂是仆人挤在牙刷上,而不是牙刷上自动冒出来的。

这种荒诞的差别虽然是极端个例,但是这同时也证明了,“拇指上尉”很有可能比他自己说的要年轻。

贾尔斯夫妇四十多岁,却仅仅有一个四岁的小儿子,这件事放在这个年代,可是极为罕见的。

“我们先回去吧,格雷厄姆。”

查尔斯医生已经招手叫来了一辆四轮马车。

格蕾丝心事重重地进了马车,一路上都在想着之前的问题。

她到了别墅之后,就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房间。

就在她思考着案情的时候,别墅里,或者说别墅的花园里,却发生了一件让公爵大人始料未及的事。

亚当正在和旁边邻居家的一个女仆聊天。

那个女仆是个黑人小女孩儿,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和亚当差不多。

这名女仆正趴在篱笆上面,请亚当教她识字。

她手里拿着的,是最近主人家里的一位英国客人随手丢在茶几上的杂志。

根据那位女士说,这份杂志是她在轮船上拿来消遣的。

亚当拿起那份杂志的之后,翻了翻里面的报道,准备挑选一篇词汇量少,用词简单的文章,来教他的新朋友。

然而当他翻到广告页的时候,一个占据了半个版面的广告映入了他的眼帘。

上面的“一便士侦探”和明晃晃的“伊登庄园”,让他想要把这件事联想到别人身上都不可能。

但是他十分确定,他的老师克里斯蒂先生绝对不会发这种广告。

亚当把这份杂志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确定这是一本英国主妇经常会读的家政周刊。

他手里的这一本,是今年一月份发行的。

趴在篱笆上的小姑娘终于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扯了扯亚当的袖子。

亚当这才回过身来,心不在焉地给她付了几篇文章。

最后他用自己下午茶的点心,向小女孩换来了这份杂志,把它送到了格蕾丝面前。

“你是说,有人替我在杂志上登了广告?”

难道是妈妈?

不!她可不喜欢我总是搅在那些杀人案里面。

是爸爸

格蕾丝歪着脑袋,很快又否定了这个猜测。

她的父亲康斯坦斯虽然是个爱女儿的好父亲,但格蕾丝同时也明白,他的父亲不会这么心细。

更何况父母远在伦敦,格蕾丝不提的话,他们又怎么会想到她不经常接到委托呢?

格蕾丝瞥了一眼广告上面的地址,忽然明白了是谁主导了这件事。

伊登庄园是公爵大人的地盘。

除了他以外,没有其他人敢如此放肆,胆敢直接把“一便士侦探”的住址写成“伊登庄园”。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说这是感天动地兄弟情似乎也有点不太符合实际。

格蕾丝终于意识到,她和公爵大人的相处方式,几乎完全不像是主仆。

晚餐时分,她频频用探究的目光扫视着公爵大人,导致对方整个晚餐时间都坐立不安。

公爵大人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他的晚礼服不太合身。

又或者乔治给他新配的领带有些太花哨了。

当格蕾丝第四次用那种眼神盯着他的时候,公爵大人终于忍不住放下了刀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