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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356)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拉斐尔要比埃德蒙聪明得多,自从那两个小男孩被杀之后,他就没有过任何异常的举动。他的心理素质很强,不是那种会被自己的想象吓坏的人。”公爵大人回想起一无所获的布雷恩探长,觉得这两个案子应该交换一下案发地点。

弗格斯探长显然在追踪犯人的事上经验丰富,而且他本人是那种看到一丁点线索就咬住不放的人。

“那个中年男人是谁,弗格斯探长调查清楚了吗?”

“是一位乡绅。”公爵大人的神色突然变得阴沉,“是萨里郡的一位乡绅,姓欧文。”

格蕾丝的眼睛转了转,迟疑地说道:“他参加了这次的舞会?”

“是的,我想他正在物色一位新的妻子。”公爵大人往舞会厅的西北角看去。

在那里,一位三十多岁的体面绅士,正在和一位富商的女儿闲聊。

看两个人的表情,他们相处得还是很愉快的。

“欧文先生的妻子是个精神病人,但是英国的法律,几乎不可能允许他们离婚。

公爵大人说完这一句,两人就慢慢分开,从舞池中央退了出去。

这时其他人才带着舞伴,开始跳起了舞。

格蕾丝趁机端着一杯香槟,躲到角落里和公爵大人单独相处。

“所以案子的又一环找到了。”格蕾丝说道:“埃德蒙的任务,应该是杀死欧文夫人。”

“但欧文的任务又是什么呢?”她自言自语。

格蕾丝倾向于欧文要杀死的是另外的人,而不是已经死去的那两个男孩。

原因在于,欧文先生这样的身份,能让他自己一个人单独出门一天的机会并不多。

他身边通常应该带着仆人,而且杀死两个男孩的人,穿着上一定是有些特殊的,比如红马甲的小丑、穿着红裙子的女人之类的存在。

而一位乡绅自己提着装有道具的箱子赶路,显然是会引起别人注意的。

可是如果欧文夫人死了,事情就不一样了。

因为欧文先生会“非常伤心”,从而需要时间“一个人静一静”。

他可能会一个人出去骑马,好几个小时都不回来,也可能一个仆人都不带,独自跑出去散步。

而且他这么做,在其他人眼里都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他是一个刚刚死去妻子的鳏夫,需要排解自己的悲伤。

谁又能想到,这个刚刚失去妻子的可怜男人,会利用妻子的死,来杀死另外一个人呢?

也就是说,弗格斯探长盯住了埃德蒙之后,会导致两起谋杀案的失败。

因为只要埃德蒙不杀死欧文的妻子,欧文就没有机会单独行动,去杀死另一个看似和他毫不相干的人。

到了这里,游戏的规则已经出现了些许反转,格蕾丝不再是那个处处被人牵着鼻子走的人了。

对于格蕾丝来说,目前最要紧的,是找到杀死卡文迪什先生的那个女人。

根据她以往的经验来看,暴力犯罪并不是女人擅长的犯罪类型。

男女在体力上天然的差异,使得男人犯罪和女人犯罪的方式也变得截然不同。

男人通过暴力犯罪来杀死其他人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女人。

而女人通过下毒杀死他人的概率,又远远高于男人。

这次的案子在杀人手法上并不能称得上是高明,最多只是让人一时难

以防备而已。

它的高明之处,在于交换杀人,使得大多数人根本没办法将凶手和死者联系在一起,从而也不能进行有效的推理。

而且这次的幕后主谋,选择写信给格蕾丝,一方面是为了挑衅,一方面也是为了掩盖他们这群人杀人的真正目的。

看到信的人,下意识会以为这是随机杀人,实际上,这却是早就计划好的谋杀。

除掉卡文迪什先生,埃德蒙就能够得到几百英镑的现金,以及一间酒吧。

除掉那两个男孩,拉斐尔先生就能支配他妻子手里那两万英镑的遗产,以及两栋位于伦敦郊区的别墅。

最重要的是,拉斐尔夫人会和他生下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孩子,他真正的继承人。

而乡绅欧文,只要他那个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死了,他就可以再娶一个对他来说“有用”的妻子,同时还能保住自己的美名。

“拉斐尔先生最近不是有一笔大生意吗?”格蕾丝脑中灵光一闪,“那么,他过一段时间应该会出差吧?”

似乎又有一环扣上了。

这时一名身姿挺拔、小麦色皮肤的听差一手托着银托盘,走到了格蕾丝面前,恭敬地低下头,弯腰把手向前伸向格蕾丝,让她看见托盘上的信封。

“您的信件,小姐。”

格蕾丝拿起信封,发现上面没有写明收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