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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392)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贝克太太像寻找同盟似的,看向格蕾丝,“您根本无法想象,克里斯蒂先生。有好几次,我差一点就抓住这群偷东西的小贼,但是她们通过这面镜子看见了我!这些人串通一气,互相掩护对方,让我每次都不能把她们送到治安官那里!”

“埃及永远比不上英国,如果你在英国偷了东西,警察就会让你去监狱劳动半个月以上,只有这样,偷东西的人才会长记性。”贝克太太絮絮叨叨地咒骂了几句,气愤地在记事本上写下今天核对过的库存。

“哦,您的左手怎么了?”

格蕾丝下意识抬起了自己的左手。

这时贝克太太一拍额头,“啊!我可真笨,是右手。”

格蕾丝又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发现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一些墨水。

左手……

右手……

格蕾丝瞥了一眼镜子,觉得自己似乎抓住了什么。

……

“哗——”

盥洗室里,格蕾丝用肥皂清洗着手上的墨迹,抬头看向洗手池上方的化妆镜。

荷鲁斯的左眼和右眼,的的确确是镜像的,除此之外,两者的形状没有任何差别。

想到这,格蕾丝找到公爵大人,希望他可以陪着她,偷偷去古墓里看看。

当然,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警惕,两人决定等到夜里其他人都睡下了,再离开营地。

而中间的这段时间里,他们等到了老约翰的回信。

老约翰的信里,还携带了一包植物种子。

经过查尔斯医生的判断,这些种子是蓖麻籽。

老约翰在信里提到,他曾听说过一些有关蓖麻籽的意外事故。

这些事故多数是由孩子们乱吃东西引起的。

有的孩子,尤其是穷人的孩子,在饥饿的时候,几乎是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

在乡下那些贫穷的地方,总是会有孩子把蓖麻籽吞下去,然后上吐下泻。

不过他

们大多数都没有死,因此也就没人多加注意。

但是老约翰曾经用过这东西。

因为有一次,他们去往东非冒险,曾遇到过一群发疯的野象。

非洲的大象不仅体型大,而且极具攻击性,根本不是通过蛮力可以消灭的。

他们那时候并不清楚是什么让这群野象发了狂,但是这群野象把他们困在一个古墓里出不去,却是不可辩驳的事实。

就这样,胡安娜夫人和探险队的成员们商量对策。

由于他们这些人平时都是喜欢正面攻击的存在,因此胡安娜夫人和其他成员很少会在身上携带毒药。

当时老约翰看见了东非一种非常常见的灌木——野生蓖麻,于他是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把蓖麻籽用石头碾碎,拌进了黄油里,涂抹在面包上,然后远远地扔了出去。

原本老约翰只是希望这些大象会像那些孩子一样,上吐下泻,身体虚弱,这样他和队友们就可以趁机逃跑。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那些大象吃了面包之后,不到三天的时间,就全都死了,一个也没活下来。

从那以后,老约翰就对蓖麻这种植物保持了极大的警惕心。

就算是那些用来治病的蓖麻油,他都一律拒绝使用。

现在想想,老约翰的警惕是很有道理的。

十几颗碾碎的蓖麻籽,居然就可以毒死一头大象,换成是人,恐怕嚼碎一两颗,就会一命呜呼。

而且这些大象从服毒到死亡的时间,可以说是和伊莲娜一模一样。

查尔斯医生用和胃液浓度相当的盐酸溶液做了实验,发现蓖麻籽的外壳非常坚硬,如果不咬碎的话,即使在胃液里放上好几个小时,也不会破损。

也就是说,那些误食蓖麻籽的小孩,并不是因为对蓖麻·毒素有耐受性,而是因为蓖麻携带的毒素根本就没有进入到他们的身体里。

到这里,格蕾丝已经基本确定,凶手使用的毒药就是蓖麻·毒素。

而且看起来,这个凶手似乎知道,这种毒药直接进入血液里,所需要的剂量要比口服更小。

但是单从毒药的种类,恐怕很难分析出凶手是谁。

因为蓖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却很早就传到了亚洲,之后又传到了欧洲

和美洲。

也就是说,这种植物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任何人,只要他像老约翰一样,无意间发现了这种植物拥有致命的毒性,那么他就完全有机会利用这东西杀人。

格蕾丝总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问其他人,“你知不知道蓖麻有毒呀?”,这么有指向性的问题,但凡不想惹上麻烦的人,肯定会下意识地否认。

不过从地域的角度来讲,原产非洲的植物,往往最不可能出现在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