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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41)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我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劲了,布莱克先生一定很生气。”

格蕾丝被他的声音打断了思绪,转过头礼貌地安慰了一句,“布莱克先生看起来是个温和好相处的绅士。”

“没错,只不过这样我反而更加愧疚了。我有一个好雇主,可我却不能为他赢得荣誉。”亨利羡慕地说道:“克里斯蒂先生,您这么年轻,却能临危不乱,真让人钦佩。”

“我要怎么做,才能像你一样?”

格蕾丝被问住了。

实际上,她之所以那么淡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对上流社会的人没有感情。

应当说没有特殊的感情,她既不嫉妒他们的好出身,也不仰慕他们的高贵,更无所谓的主仆之情。

对她来说,这是一份工作。

既然是工作,就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情感。

可其他仆人多数不是这样。

他们看到科斯塔先生晕倒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哦,天哪!一个可怜的苍白的画家!”

而格蕾丝脑子里只有一句话,“麻烦来了,大家都看着,赶紧解决它。”

她总不能告诉亨利,她的诀窍就是冷血无情吧?

于是她只能给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在工作的时候,摒弃个人情感,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摒弃个人情感……”亨利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格蕾丝掐着时间,估摸着男仆们已经抽完烟了,才让亚当把人都叫过来,一起去确认门窗是否锁好。

伊登庄园的门窗多到不可思议,睡觉之前不仔细检查的话,很容易出问题。

总管的职责之一,就有带着仆人们一一确认门窗之后,才能熄灯的规矩。

一大群仆人端着蜡烛,第一层由格蕾丝带领,第二层是莱斯利先生,仆人们居住的第三层由沃克太太带领。

门窗一一锁好,格蕾丝才任由仆人们熄灭楼道里的壁灯,各自回房休息。

在狩猎季,伊登庄园的仆人们每天都会十分劳累,且睡眠不足。

但也不是没有回报。

这里的宾客非富即贵,为他们服务,可以得到不菲的小费。

尤其像格蕾丝这种级别,每次收到的,不是纸钞就是金币。

在公爵府做客,恐怕拿银币给总管当小费的人,自己都会觉得脸红。

但这种劳累,格蕾丝仅仅希望它持续一个月,再多的,恐怕身体就有些吃不消了——即使小费再多,也不能任由别人拖垮自己的身体。

格蕾丝端着烛台,独自往总管套房走去。

口袋里的金币和腰间的钥匙叮当作响,在空旷的一楼显得有些诡异。

这时候,她眼看着一个黑影摸进了总管办公室。

“!!!”

格蕾丝吹灭了蜡烛,从一楼的枪室拿了一把带有子弹的左轮,这才蹑手蹑脚地往总管办公室走去。

她在门口站住,贴着门板听着里面的动静。

“哎呀!明天不会变色吧?”

“染料会不会刷得有点不均匀?要是搞砸了可就完了……”

听到这些,格蕾丝没好气地把左轮又放了回去,一把拉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乔治,大半夜的,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哦!哦!克里斯蒂先生,您吓了我一跳!”乔治作为公爵的侍者,身高有六英尺(181cm),在黑夜里看着还挺唬人。

格蕾丝:“……”

真不知道是谁吓唬谁呢。

“明天就是猎狐会了,我在为公爵大人打理粉装。”

粉装是猎狐会上的一种高级礼服。

说到这,就不得不再次提到英国人奇怪的命名规则了。

因为粉装实际上是红色的。

就像晨访是下午拜访一样,这些名称的起源简直是人类未解之谜。

不同于其他礼服,粉装讲究的,是恰到好处的老旧感。

上流社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穿着崭新的粉装参加猎狐会,还不如直接穿着黑色的克拉夫礼服去参加。

作为侍者,乔治要在猎狐会之前,亲自为公爵清洗粉装,把染色不均匀的地方,重新上色。

因为关系到公爵大人的面子,即使他自己做这事已经有好几年了,仍旧是每次都夜不能寐。

几乎是每过一个小时,就要溜过来看一眼。

要不是他提醒,格蕾丝还没注意这小子在她的办公室里晾衣服呢!

大概是总管办公室的采光好?

格蕾丝摇了摇头,不再理他,拉开办公室内部的门往自己的卧室走。

只是每当她要睡着的时候,乔治就像和她作对似的,咣当一声打开总管办公室的大门,活像一个老座钟。

“真是要疯了……”格蕾丝烦躁地用枕头捂住耳朵,如果不是穿着睡衣不方便,她都想冲出去揍乔治这小子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