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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514)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一时间,马车夫们手忙脚乱地拉住了缰绳,大声咒骂,马匹嘶鸣,路上的行人也差一点被这些反应不及的马车撞飞。

等大家回过神来的时候,罪犯已经跳过了一堵九英尺高的围墙,嘴里发出惊悚的尖叫,越逃越远了。

……

“该死的罪犯!”

第二天,弗格斯探长把报纸狠狠地摔在桌面上,“哈!这家伙现在都有名号了,弹簧腿杰克!”

格蕾丝看着新的受害者笔录,越看越觉得奇怪。

“这个罪犯看起来似乎是个表现欲特别强烈的人,他专门挑这种热闹的地方下手,几乎每次犯罪都会被打断。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就好像他的目的就是上报纸似的。”

约瑟夫这时在弗格斯探长办公室的地图前标注了四个案发地点的位置。

“虽然有的案件发生在小巷附近,但是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很靠近大路,这家伙的目的,估计就是引起民众恐慌,然后打乱附近四轮马车的前进方向,趁乱逃跑。”

目前为止

,罪犯除了划破了亚当斯小姐的腹部以外,就再也没能对其他受害者造成任何外伤。

作为一个罪犯,他既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

说他失败,当然是因为弹簧腿杰克的犯罪行为几乎都被路人和巡警打断了。

说他成功,则是因为他在英国的报纸上自然是名声大噪,很多杀人犯可能都没有他臭名昭著。

这家伙最近的犯罪行动,基本都集中在克莱芬教区。

正因如此,弗格斯探长决定在教区附近加派人手,并走访那些独居的男性。

因为弹簧腿杰克好几次犯案都是在白天,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恐怕很难不被发现。

经过好几天的巡查,附近似乎平静了下来。

然而就在七号当天,伦敦接连发生了两起案子,使得弗格斯探长焦头烂额。

其中一起现在看来已然无关紧要。

弹簧腿又一次袭击女士未遂,弹跳着逃跑了。

而另外一起案子,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也不为过。

案子发生在混乱的白教堂区,一名年纪不小的妓·女被人发现横躺在囤货区的小巷里。

“死者名叫玛莎·塔布莲,年龄——”加里警官深吸了一口气,“年龄目前不能完全确定,周围的人有的说她三十六岁,有的认为她四十三岁,还有人认为她是三十九岁。”

“那些都不重要,说重点。”弗格斯探长有些烦躁地挥挥手,像是空气里有蝙蝠在四处乱飞似的。

加里警官面容一肃,“玛莎的职业有两个,白天的时候,她会走街串巷,贩卖一些廉价的小饰品。不过玛莎应该有酗酒的恶习,所以经济上总是有困难,而且居无定所。

她晚上经常也会拉客,来换取饮酒和住宿的费用。我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廉价旅馆,据说这种临时住户居住一晚的费用是六便士。”

可想而知,那一定是像狗窝一样脏乱的地方。

经营旅馆的老板对这种经常过来住宿的妓·女都很熟悉。

虽说玛莎已经不年轻了,但是她这种职业,想要拿到一笔住宿费,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玛莎几乎每天都能够在这家旅馆休息。

“昨天她没来,我还有点纳闷呢!玛莎应该不会搞不到那六个便士。”旅馆老

板好像很内行似的评价道。

照他的说法,白教堂区连六十岁的妓·女都有不少。

很多不是那么有钱的男人,为了解决需求,当然就得降低平时的标准。

要知道,年轻漂亮的女人不会在白教堂区拉私活儿,就算有,她们的要价也绝对不低。

可是像玛莎这类“半路出家”的妓·女,往往要的钱就很少了。

她们当中甚至有人一次只要六便士,贵的也最多不过两个先令,是那种水手或者铁路工能负担得起的价钱。

而且由于她们没有固定居所,这种交易往往是在暗巷里进行。

当约瑟夫听到这的时候,眼神就变得有些诡异,“在巷子里?”

“不要以为所有人在这事上都有起码的体面,有的时候,男人就和路边的野狗没什么分别。”弗格斯探长冷冷地评价道。

“但是会有人路过吧?行凶肯定很有风险。”约瑟夫怀疑人生地问道。

加里警官摇了摇头,“不一定,主要是这些妓·女对这一代很熟悉,她们知道去哪能不被人打扰。”

“也就是说,玛莎很有可能是自己把凶手带到了隐蔽处。”格蕾丝沉吟了一会儿,“这对凶手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

毕竟受害人连最佳作案地点都给他找好了。

“我们去看看尸体吧!”格蕾丝深吸一口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