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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72)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这样听起来,确实格外可怜。

一对勤恳工作,却并不怎么富裕的夫妻,总是节假日才能小聚。

然而劫匪却偏偏挑在他们相聚的日子,入室抢劫,不仅拿走了钱,还取走了他们的命。

约瑟夫注意到的却不是这些,他在枕头和床头的墙壁上,发现了几个很小的血迹。

“你们是否注意过尸体的后脑……”

银版相片只有黑白灰三色,从照片上看,约瑟夫根本看不出男主人的后脑有没有伤。

“你这样提起来,确实有一个,在安德森先生的脑后有一块淤血,不过验尸官认为这不是致命伤。”

约瑟夫没再说话,而是坐在卧室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闭目沉思。

弗格斯探长的嘴角向两边撇,脸颊鼓起来像一只大青蛙。

“哦,我就说这家伙只能当当治安官。看吧!他只能坐在屋子里思考,脏活累活都是咱们这样的人来干。”

格蕾丝对此表示认同。

毕竟以她有限的想象力,是很难想象公爵大人这种无一处不透露着高贵的男人,是怎么做脏活累活的。

“这对夫妻可没有你说得那么恩爱呀,弗格斯探长。”约瑟夫骤然睁开了眼睛。

“为什么这么说?”

“虽然还没能判断出凶手的特点,但凶手是如何解决了这对夫妻,我倒是全明白了。”

约瑟夫从房间走出去,又走回门口,打开了房门,“现在,把我想象成凶手。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安德森先生和他的太太正在……”

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总之安德森先生背对着我,而安德森太太却可以看见我。”

“这时候她恐怕要尖叫了。”弗格斯探长说道。

“没错,不过我是个身手敏捷的凶手,所以我拿起烛台,狠狠地打在安德森先生的后脑上,让他晕了过去。”约瑟夫又把人带去楼下,“然后我在厨房里,挑了一把趁手的刀,又回到了楼上。”

“等等,为什么是厨房?凶手完全可以自己带刀。”弗格斯探长说完,就发现自己说了蠢话。

如果凶手带刀了,为什么不直接先砍死安德森先生这个大块头呢?

格蕾丝在梳妆台上看见过一张包装着精美相框的银版相片,应该是两个人在结婚纪念日时去照相馆拍摄的。

银版相片非常昂贵,像安德森先生家这样的收入,自然不可能经常去拍。

照片是很经典的维多利亚式夫妻照,男人坐在扶手椅上,姿态闲适,没有穿外套,上身只穿着衬衫和马甲,营造出一种和妻子在家相处的温馨氛围。

而女人则站在男人旁边,或是正面,或是侧身,一只手扶在椅子上,好像正在和丈夫说着悄悄话。

这种摆拍的照片在这时非常常见,连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都有一张类似的照片流传后世。

安德森夫妇的照片就是这样,安德森太太看起来并不算特别娇小,但她的丈夫坐在扶手椅上,头顶居然能够到她的胸口那么高。

这样的身高,在人群里已经是很显眼了。

“不过从另一方面讲,这个凶手可是个冒失鬼,居然连武器都没带,就闯进了别人家里,看到了男女主人,才想起来杀人灭口。”

弗格斯探长听了公爵大人的话,看向厨房里摆放整齐的一套餐具,“啊!我明白了!凶器就在这里!”

不过明白也没什么用,血迹都被洗掉了……

“凶手快速找了一把趁手的刀,回到了楼上,这时候安德森太太抛弃了她的丈夫,打算从窗口跳下去逃跑,却被赶回来的凶手抓住,连着砍了十七刀。”

几人又一次回到了卧室。

“安德森先生缓缓醒转,但头痛使得他没办法反抗,只能悄悄地爬下床,想从门口逃跑……”

“疯狂的凶手再次抓住了猎物,任凭安德森先生求生意志多么强烈,也抵挡不住十五刀呀!”弗格斯探长接过话头,叹了口气。

他回过头,发现格蕾丝正半跪在地上,翻找什么东西。

只见她在床底下摸索着翻开了一块地板,用手在里面来来回回地摸了个遍。

“我想应该是熟人作案吧,弗格斯探长。”格蕾丝摸了一手的灰,拍拍双手站了起来。

看着约瑟夫不解的样子,她解释道:“有的不太富裕的家庭,都用这种方法藏钱,不是在床底,就是在柜子底下的某块地板下面。”

公爵大人有总管,还有银行和保险箱,当然不用担心自己的钱是否安全。

但普通人,尤其是不太富裕的普通人,往往喜欢把大面额的钞票和金币,藏在自认为保险的地方。

可是这个凶手,能如此精准地把现金和值钱的物品都带走,只剩下某件挂在衣柜的衣服口袋里的几个银币留在现场,说明他或者她可能对这个地方非常熟悉,甚至连这对夫妻藏钱的地方都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