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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83)

作者: 清供 阅读记录

当然,他仍旧没有忘了确认她的行踪。

可惜的是,礼拜一那天,巴林银行的经理特纳先生确实带走了洛丽丝,并在某个旅馆和她春宵一度。

弗格斯探长还因为在这件事上刨根问底,彻底得罪了那位好说话的经理。

毕竟在这个时代,上流社会的男人,只要不包养情人,偶尔去会所玩一玩,都是非常“情有可原”的——反正那些被养在家里的主妇们不能也不敢置喙。

“我非要知道那小子知道了什么把柄不可!”弗格斯探长这会儿也很火大。

因为罗德尼先生一开始还只是吞吞吐吐不肯说的态度,自从洛丽丝来找了他一趟之后,他的态度就变得非常无礼且固执。

“这小子就是个让人无处下口的乌龟!”弗格斯探长纳闷地和约瑟夫讨论,“我很确定洛丽丝没有说什么出格的话,他为什么会突然变得情绪激动?”

“而且他不肯提供不在场证明。”格蕾丝觉得这一点才是最匪夷所思的。

一个明显被怀疑是杀人犯的人,不愿意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哪怕说自己在家睡觉,也比现在这样什么都不说要好太多了。

“他也许是恼羞成怒了吧。”弗格斯探长叹了口气,“我不应该这么莽撞,让洛丽丝过去套话,他很有可能发现了洛丽丝的身份。”

“那个象牙笔记本?”

“对呀,一个女教师怎么会用那么贵的笔记本?”

“我想这不是一个让人满意的理由。”约瑟夫看着苏格兰场的警察们说道:“被一群凶狠的警察审问,他都没有发火,却在见了洛丽丝之后变得怒不可遏,这实在不符合常理。”

“审讯室里一定还有其他事情发生。”

“可是审讯室里并没有其他的东西,他们两个甚至连用纸条交流的机会都没有。”

象牙笔记本的纸页也是用象牙薄片制成的,根本不可能从笔记本上撕下来。

然而他们没有纠结多久,罗德尼先生的杀人嫌疑就被解除了。

一个非常英俊的年轻人来到了警察局,保释了他。

“我叫艾略特,是罗德尼先生的合租室友,我们在牛津街合租了一栋两室公寓,因为那里的房租太贵了,很多和我一样的人都是这样合租的。”

艾略特有一种诗人一般的浪漫气质,他的头发比一般的绅士要长,几乎快到肩膀。

但是这种非常考验五官和脸型的发型,却被他演绎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我依靠写作短篇小说为生,因此几乎总是在家,有时甚至会写作到深夜。”

“您的意思是说,礼拜一那天晚上,罗德尼先生一直在家?”

“是的,他七点下班,差不多七点半的时候就到家了,我们一起吃过晚餐后,就已经快九点钟了。之后他回了自己的房间,一直到第二天都没有出来。”(①)

“您那天晚上写作到什么时候?”

“我想是半夜一点多。”

艾略特最后带着罗德尼先生离开了警局,不过弗格斯探长还是警告了罗德尼先生,最近不得离开伦敦,如果苏格兰场有需要,他必须要接受调查。

原本弗格斯探长不应该对一个目前无罪的人这么不客气,但罗德尼先生之前的态度,让他在这次的杀人案中增大了嫌疑。

回想起临走前,艾略特那个带着歉意的微笑,弗格斯探长就气不打一出来,“要是我有这么一个坏脾气的室友,我才不在乎他在牢里关多久呢!”

现如今,案子似乎陷入了僵局。

因为两个可疑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而那个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女人,他们至今也没有头绪。

根本原因在于,三个目击者里,除了克莱夫太太,谁也没有看到“安德森太太”的正脸。

这样一来,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人,可就不一定是和她极其相像的洛丽丝了。

任何一个身材相似的女人,都可以做出这种女教师打扮。

最重要的是,那个假扮成安德森太太的女人,事先一定不知道安德森太太当天的穿着。

不然就不会出现这种服装上的穿帮了。

但真正的安德森太太是什么时候离开雇主家的?

这真是个天大的谜团。

作者有话要说:

①维多利亚时期,银行的营业时间是按照上流社会绅士的工作时间来的,因此是上午十点开业,但在此之前,业务员就需要上岗核对项目和金库。

在当时,上流社会的绅士们即使有自己的事业,也是在上午十点和下午三点之间工作。

而下层职员往往是早上八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

因此上层绅士们往往住在更远的郊区别墅,乘坐马车去工作,而文中的罗德尼先生,只能住在更近的市区里,付着很贵的房租,住着很小的房子,就像现在一线城市的我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