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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当舔狗的我万人迷了[快穿](242)

这话虽然听来好笑。

但是,也未必没有可能。

因为如今大夏建国已三百多年,都说“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所以,国都姑且不说,下面早已就有些乱了,说是“礼乐崩坏”也毫不为过。在这种时候,一味的清贵是半点用处也没有的,有权、有钱、有粮才是硬道理。

何家虽不占第一样,却占了后两样。

所以,何家老爷在一番运作之下,还真为自己的嫡长女何初晴找到了一门不错的亲事,当地知府的庶子。按照不怎么精准的换算方法,知府略等于现代的市长兼□□,当然,只是略等于,因为制度并不相同,起码在这个架空世界,政法是不分开的。

就一个商人而言,能为女儿谋求到这门亲事,简直可以说是不可思议。

但一来考虑到男方只是知府不受宠的庶子,二来考虑到女方是当地富豪之最,土豪程度哪怕在全国也能排进前十。

这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何初晴对这门亲事还挺满意的,虽说这位庶子只是位“秀才”,与她原本设定的标准“至少得是个举人”差了那么亿点点,但是,人家出身好啊,嫁过去了她直接就是官太太,当地知府的儿媳妇,说出去多好听。

因为如今规矩不甚严,所以,她在婚前甚至见过几次自己的未婚夫,只见后者虽然只是个庶子却长得一表人才,也非常会说话,甚至还当场挥墨写下了赞扬她美貌的大作——虽说直接套用的古人诗句,但耐不住何初晴自己喜欢啊。

几个孩子中向来最宠大女儿的何老爷见女儿如此开心,便越发觉得自己的决定没有任何问题。

总之,何初晴十六岁生日后不久,她便盛装出嫁了,嫁妆队伍足足占据了半个城。不少好事者背地里都笑着说,知府王家的庶子王景这哪里是娶媳妇,分明是娶了半座城。

金雀和银雀,自小就是小姐的贴身丫头,所以,自然也一并陪嫁了过去。

新婚时,何初晴与王景这小夫妻俩的生活可以说是蜜里调油。何初晴喜欢甜言蜜语,王景口中便有说不尽的甜言蜜语;王景喜欢伸手向媳妇要钱,何初晴便有掏不尽的钱财。

直到……

约三个月后。

何初晴怀孕了。

如若说王景一开始还算老实的话,那么之后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最开始,他是去找成婚前的通房丫头——何初晴为人霸道,嫁过来了也不让对方做妾,只让她依旧做她的丫头。何初晴心里不痛快,可这个时代,哪怕女人脾气再差,遇到这种事也是不能真对丈夫撒气的,只能拿女人泻火。所以她三不五时地就说自己不舒服,指明了让通房丫头翠玉来服侍自己,稍有不满就对其又打又骂。

起初王景还替翠玉说过两回话,但发现自己越说妻子下次就做得越过分后,他放弃了。他心里其实很清楚,岳父和父亲大约是有什么“隐秘的交易”,而他们这段婚姻便像是一个类似于“契约”的东西,所以,娶都娶了,休妻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的。

而且,他对妻子其实还是挺满意的,钱多,而且只要稍微说两句好话就会给。

家里的不让碰就不让碰呗,外面女人多得是。

于是,王景就开始流连烟花柳巷。

可想而知,何初晴被气了个够呛。这种时候,“高嫁”的坏处就体现出来了,换做平常人家,她也许还能带上虎背熊腰的家丁们直接打上门去,将丈夫给拖出来。但现在,就算她想这么做,家里也绝对不会同意的。

至于婆家……

丈夫本来就不受重视,而她因为出身,也不太受婆婆和妯娌们待见。公公虽然向来待她不错,但是,她也不可能因为这种事就去找公公,太尴尬了。而且,男子在这种事上,总归是会偏帮男子的。

最后,她在思考了许久后,不得不强行接受了乳母的建议——

主动给丈夫送“玩物”。

但是,这个“玩物”一定要在自己的掌控之下。

最后,她决定让金雀和银雀抽签,谁抽中了,谁就来当这个“通房丫头”。

银雀,也就是她现在附身的原主抽中了。

在很多人看来,她算是“一步登天”了,虽然现在还只是个“通房丫头”,但熬得时间长了,或者是未来玩意有了孩子,就能瞬间一步登天,成为知府家少爷的妾室。

包括原主自己,都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这其实不过是她厄运的开始。

面对着妻子的“大度”,王景毫不客气地接受了,因为银雀姿色很足,刚陪嫁过来的时候他就心痒痒过一阵,只是碍于妻子的面子一直不好下手罢了,眼下可不正好“送鱼给猫枕头”?但是,他开心,何初晴的气可不顺,所以自此之后动辄就对银雀非打即骂,比欺负从前的翠玉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