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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影帝年幼时养崽崽(285)+番外

作者: 祈容 阅读记录

但虞瑞宏却不那么认为。凶手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前两次作案都没有留下过任何指纹,肯定是戴了手套,不可能在第三次作案的胶带上没有下指纹,反而在被害者的身份证上留下自己的指纹,还扔在只距离案发两条马路的垃圾桶里。

他还进行了补充,尽管警方调查铺天盖地,凶手却仍持续犯案,说明凶手大胆却心细,有很强的作案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应该是有一定学识,智商较高的人,善于伪装和操控他人,平时可能就是一个做事严谨的人。

甚至以犯案手段来说,最初是勒死后弃尸,第二起突然变成了活埋。

活埋耗时很长,很有可能作案时被发现,凶手却在第三起还是使用了同样冒险的方法,说明杀人后弃尸已经无法满足凶手心理上的变态需求,他享受着被害者死前挣扎窒息的惨状,明显是一个心理扭曲、价值观变态的愉悦犯!

可能曾经受到类似折磨所以用同样的手法在被害者身上实施,也可能只是纯粹的心理变态。

但这样的变态愉悦犯却在第四次作案时又改变了杀人方式!改为了用胶带贴住口鼻窒息死亡,还从隐晦的、人烟稀少的田地变成了更加明易被发现的草丛里。

警方认为,由于田地里到处有警察巡逻,所以凶手匆匆地改变了作案地点。但前三个犯罪现场都被清理得很干净,第四次却把尸体暴露在了草丛里,以至于抛尸的第二天就被人发现了。

凶手这么缜密的性格,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漏洞,怎么看都是故意让人发现。

所以当专案组刑警逮捕宋嘉德并进行起诉时,虞瑞宏也依旧没有停止调查。

他的心有多动摇,虞瑾佳能从工作笔记里大面积的圈和问号看得清清楚楚……

宋嘉德被逮捕时的口供声称自己是无辜,自己只是在路上捡到这个钱包,因为一时贪财才把钱包拿走,扔掉了里面的身份证件等私人物品,并不知道钱包的主人是凶杀案的第三位被害者。

但问他前几个凶杀案具体的不在场证明,他支支吾吾却一个都说不出来,也没有一个人证物证能证明。

同样的,仅凭钱包和身份证上的指纹也无法判定宋嘉德有罪。因为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当时判定宋嘉德无罪释放的法官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和办“铁案”的标准将宋嘉德当庭释放。

但虞瑞宏却是真正相信了宋嘉德“路上捡到钱包”的说辞,并且认为凶手是认识宋嘉德的,最后一个案件杀死宋嘉德的前妻就是为了让警方去调查唯一和她结仇的家暴犯前夫宋嘉德。

宋嘉德的前妻早已在几年前逃跑,但凶手不但知道他有一个前妻,还知道他的前妻是谁、长什么样……

他甚至知道宋嘉德贪财豪赌欠债,看见地上有钱包绝对会捡,所以也很有可能是故意扔在了宋嘉德回家的路上,让钱包上留下宋嘉德的指纹。

爸爸洋洋洒洒的推论写满了整个工作笔记,后面大半本都在调查宋嘉德的周边关系,他的亲朋好友、他的同事,他赌博时认识的赌友们。

但花了大半年时间一一调查了宋嘉德的朋友圈后发现,这些人和被害者们都毫无交集,也不符合他的犯罪侧写。线索就因为宋嘉德的失踪而完全地断了……

一直到工作笔记的最后一页,爸爸也没有确定真凶究竟是谁。

但虞瑾佳却意识到了一点,第三位被害者是一位护士……

安眠药需要医生开具精神类处方才能拿到,普通人在外面的药店是买不到的。但在医院上班的护士是能拿到少量的安眠药。

那么,会不会这名与宋嘉德毫无交集的护士其实是凶手认识的人,而凶手很可能是从她那里拿到了安眠药……因为怕安眠药的事情暴露所以将她杀人灭口,并且就像爸爸推测的那样,被宋嘉德捡走的钱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故意布的局。

那对沈秋芳下手是什么情况?沈秋芳早已经搬家……只是那天家里有事所以回了榆华县。

难道是因为宋嘉德被无罪释放完全出乎凶手的意料,并且警察重新开始调查,怕查到自己的身上所以继续杀人嫁祸给宋嘉德?

这个杀人目标是随机的,还是因为宋嘉德和沈秋芳结过梁子?

虞瑾佳皱了皱眉后,再度翻看沈秋芳被害案件的宗卷材料。

2006年4月11日晚上7点,沈秋芳对丈夫声称家里有事需要回去一趟随后独自乘巴士前往了榆华县。

晚上9点17分被警方发现倒在一幢废弃矮楼里,双眼鼻子贴着绿色胶带,双手双脚被绑住,腹部被捅了一刀流血不止,于是被紧急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