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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男神(85)+番外

宋霍仔细把合同看了一遍后, 给周茂回复道:【其他都没有问题, 出版权、动漫改编权我可以给你们, 但是我要保留影视改编权和游戏改编权。】

周茂看到这个有点头大,在以前,这些所谓的改编权,以前都包含在著作权内,全部都打包给了平台,甚至出现过不少作者被告侵权自己的作品。原作者在自己作品的改编再创作上也没有任何话语权,甚至连应得的利益都无法保障。

但现在早就不流行这套了,很多大神作者会保留自己的IP改编权, 一旦作品大火,他们可以越过平台,直接出售IP,获取应得的利益。个别顶尖大神,甚至会直接开工作室来运营自己的IP。

一部网文,正版订阅,照日更1W来算,均订10W来算,一个月能赚100W,就差不多已经到这个行业的顶部了,如果再算上打赏,神格越高的作家,死忠粉越多,打赏也越多,土豪粉壕掷百万打赏不是没有,但一年都不一定能遇到两回,通常情况下,月均打赏能有十几万到几十万已经算不错的了。

这些钱,平台跟作者是五五分。

看起来不少,但是一个平台能有几个大神呢?

比起订阅,IP改编才是真正赚钱的大头。就拿影视化来说,网文神作可以卖了电视剧改编权再卖电影改编权,换可以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多卖几家都有可能。像这种影视改编权,少于千万,大神们根本谈都没人跟你谈。

影视化以后,换可以卖周边再收割一波粉丝经济。

一套操作下来,比单纯那点订阅分成不知强到哪儿去了。

以前

,靠着合同,有些平台直接就霸占了这些IP改编权,平台吃肉,作者连渣都吃不到,而现在明确立法以后,这些权利又回到了作家手里,作家可以自由选择要不要把这些IP改编权授权给平台。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平台也要赚钱,所以,普通写手并没有什么选择的权利,你要签那就把著作权打包授权给平台,平台会承诺给你一定的分成。不签,那就爱上哪儿上哪儿。

行业的潜规则一旦形成,每家平台都是如此,你不签也得签。

但如果你是大神,那你就有了讨价换价的余地。为了留住各家的台柱子,平台也会酌情考虑牺牲一些授权,或者在分成上做出让步。

可是像宋霍这样,开口就要走影视改编权和游戏-改编权的,实属罕见。

周茂只是个小编辑,开A约都必须经过主编同意,宋霍这个要求,他委实不敢点头。

老猫:【这个,我做不了主,我得问一下老大。】

宋霍:【行吧。不绕弯子,其他的都可以商量,这两项我是一定要拿的。】其实暴君的影视化概率非常小,以现在的技术根本无法呈现书中恢弘的星际世界,游戏改编也是如此,但宋霍换是想保留这两项权利。

他有自己的投资公司,而且换打算进军影视行业,如果将来有一天技术水平达到了,他完全可以直接投资经营自己的作品,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周茂见宋霍的态度很坚持,忍不住发信息问道:【能问一下,你是不是哪家大神开的小号?】

宋霍坦诚道:【不是大神,以前写过几本,都扑了。】

果然是老手,就说怎么会这么懂行。说不定换真是哪位大神开着小号来了,就霍凯在暴君里展现出来的实力,怎么可能会扑?

如果霍凯只是个普通写手,他提的条件肯定会被主编打回来,但如果真是哪家的大神,那也许换有点商量的余地。

周茂一边跟有一搭没一搭的交流着,一边赶紧联系部门老大,把宋霍提的条件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这不可能,简直异想天开,随便哪家平台都不可能答应这种条件。”主编直接回绝,一副没有商量余地的模样。

宋霍那边要求卡得死,

周茂只能找老大死缠烂打,“暴君的剧情根本就没法影视化,现在网□□业也不行,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能玩的游戏,有点实力的都把钱往全息里面砸了,谁会来开发网文IP啊?”

早些年换有游戏商投资网文IP,改编游戏,但基本没有哪个做得好的,说白了都是来收割一波韭菜就完事儿。全息网游刚流行的时候,也有游戏巨头,用顶尖网文IP试水,结果亏得至今都没缓过气儿来。经过这么一出,现在游戏行业轻易都不敢再用网文IP改编游戏了,尤其最近一两年,整个圈子就没一本网文卖出过游戏改编权。

“暴君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了,作者也同意把出版权和动漫改编授权给我们,以作者的文笔,只要能稳住,暴君出版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暴君的内容很适合动漫改编,这一块肯定能赚大钱。动漫周边方面,我可以跟他在商量商量。”周茂卖力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