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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133)+番外

温金根这种市井小民,平日里最会看风向,此刻见了莫傅司一表人才,心中不禁暗自得意,自觉已经可以耍耍老丈人的威风。于是他很可笑地腆了腆肚子,走到温禧面前,将手一伸,理直气壮地说道,“我没钱花了。”眼睛却瞅着莫傅司。

温禧只觉得浑身的血都从脚底流了干净,她只想逃,逃离这个浑身散发着死去ròu体粘滞气息的父亲,逃离他无底洞似地索要。她可以清除地感受到那个年轻警察轻视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不仅自己受rǔ,还拖累了莫傅司,让他这么骄傲的人一齐陪她被人看笑话。

猛地拉开挎包拉链,温禧只想赶快把这个贪婪的父亲打发走。不料莫傅司却按住她的手,淡淡地说了四个字,“欲壑难填。”

温金根没听懂这个成语的意思,但直觉告诉他这不是啥好词儿。好啊,这阴沉沉的小白脸看上去挺有钱的,居然如此吝啬,自己不知道孝敬长辈,还不肯女儿给钱他。有钱人最好面子,温金根眼珠一转,撸了撸满是油渍的袖子,粗声粗气地说道,“你小子说什么呢?我姑娘给她老子钱花,关你屁事!你算哪根葱——”

话还没说完,莫傅司整张脸已经阴沉下来,仿佛冰雪覆盖的荒原,他灰色的眼珠子盯得温金根觉得一阵阵瘆人,原本的底气立刻跑了个干净。

“我既然能把你弄出来,也能把你弄进去,在里面待上一辈子。”这个世界上,但凡敢跟他莫傅司这样说话的人,基本上已经死绝了,如果不是看在温禧的面子上,按照他的个性,温金根绝对没有好果子吃。一把抓住温禧的胳膊,莫傅司径直出了门。

温金根朝两人的背影啐了一口,低低地咒骂道,“一对狗男女。”西城区派出所离里仁巷还有好远,他身上的一毛钱都没有,难道走回去?挠了挠头,温金根涎着脸走向值班的年轻警察,“刚才那个穿裙子的是我闺女,漂亮吧?”

值班警察似乎觉得有趣,反问道,“当真是你闺女,我看不大像啊?”

温金根一下子瞪大了金鱼眼,“我呸,噢,我不是呸警官您。她叫温禧,是我亲闺女。怎么样,我有她的手机号码,您可以和她交个朋友,只要您借给我五十块钱坐车回去就成。”

有这样没皮没脸的老丈人,就是那姑娘是天仙下凡,他也不想娶。年轻的警察忽然起了戏弄之意,“刚才看你女婿挺有派头的啊,怎么不让他开车送你回去?”

温金根恨恨地跺了两脚,发狠道,“女婿个屁,就他,也想做我女婿?门都没有!”

值班警察好笑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厌物,真是掂不清自己的斤两,只可怜了他那个花一般的女儿,有哪个正经人家,会和这种人做亲家?

温禧的一张脸全无血色,连嘴唇也是灰白,她紧紧闭着眼睛,双臂畏冷似地环住自己,泪水不断地从眼皮下渗出来。

莫傅司有些烦躁地抽出香烟来,他并不善于安慰人,何况这种事情,即便是他,也全无办法,他总不能把温禧塞回娘肚子里,让她重新投胎一回。摊上这样一对宝货父母,就像打上了烙印一般,这一辈子都别指望脱的了关系。

吸了口烟,莫傅司开了口,“你还记得在俄罗斯,就是你中枪那次,我去那幢小楼里见的是谁吗?”

温禧被转移了注意力,转头望着他,她模模糊糊地记得在她昏过去前看见那扇铁门后出现了一个极其瘦的人影,看不出男女,于是她摇了摇头。车里没有开顶灯,莫傅司眼睫微垂,看不出表情。

有长久的沉默。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只有香烟袅袅。

“莫斯科曾经有一家很著名的夜店,叫花之城,那里面所有的顾客都是女人,那幢小楼里住的就是当年花之城的老鸨,也是我的第一个主顾。”

仿佛有炸雷在温禧脑袋里轰地一声爆炸了,她知道他曾经被送进花之城,那个专门给女人找乐子的地方。只是她没想到他会亲口告诉她。

见温禧不吭声,莫傅司深吸一口香烟,笑起来,“是不是觉得很脏,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和一个快五十岁瘦得皮包骨的老女人搞在一起,很脏,连我自己都觉得脏。”

温禧急切地去捂莫傅司的嘴,“傅司,别说了,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莫傅司按住她的手,平静地说道,“后来,花之城被我想办法夷为平地,但是她逃掉了。我一直都在找,想亲手把那条母狗给宰了。可是那天我看见她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忽然不想轻易弄死她了,我要留着她这条命,让她每天都活在担惊受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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