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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150)+番外

温禧搬进那间样板房之前,先去宠物托管中心领走了那条才六个月大的萨摩耶。出人意料的是,店主居然是那个面包店前让儿子给她送蛋挞的年轻母亲。

“真是有缘。”女子笑得温婉,一面把幼小的萨摩耶抱给她。

狗很可爱,雪白的毛,微笑的脸,还有乌黑明亮的眼睛,看上去又聪明又神气。温禧紧紧抱着幼犬,小狗湿润的鼻子顿时琳琳地在她的脸和脖子附近闻起来。

“上次谢谢您。”温禧向女子致谢。

女子温柔的目光由幼犬身上转向温禧,“你好点了吗?”

温禧笑得有些勉强。

“这条纯种萨摩耶是一个皮肤很白,有一双灰色眼睛的英俊男人送到我店里来的。”女子觉得温禧也许会想听到这个消息,“他还在店里选了全套的饲养用品,从给小狗梳毛的梳子到狗咬胶一样不缺。”说着朝温禧递过去一个桶状包。

温禧牙齿开始发颤,震震作响,“他……他还说了什么吗?”

女子想了一会儿,“他问我一条萨摩耶大概可以活多久,会不会容易生病。我回答了之后,他只说过些天会有人拿单据来领狗,便走了。”

温禧抚摸着小狗身上的软毛,双目微微泛红,说了句“谢谢您”便快步离开了,只留下女店主一个人站在明晃晃的太阳下叹息。

温禧带着狗搬进了样板房里。

也许她真是一个没有出息的女人,莫傅司不要她了,但是他留给她的馈赠,她却照单全收。她没有断然拒绝,当场把那些法律合同撕个粉碎,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起胸脯对江洋说:“帮我给你的委托人带句话,就说我不稀罕他的这些阿堵物。”

他既然想要心安,她便给他心安。不过倘使这些让某些能干的女性知道,大概她又要被垢病成“掘金女郎”了吧。

是啊,在旁人眼中,她始终是一个拿身体和他做交易的女人,和莫傅司之间也不过只是以物易物的买卖而已。如果说和别的“掘金女”相比她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笨蛋,在交易里连一颗心也赔了干净。

秋意日侵夜蚀,愈演愈烈,但那个带着苦艾和香烟气味的怀抱里应该已经有了别的女人,温禧只能选择默默地多加一件御寒的外衣。

在每个城市,都有很多和她遭遇相似的女人。她们或是遇到官宦公子,或是碰上世家子弟,抑或是商贾名流,这些善于发现美的男人或真心或假意地和她们周旋一阵,然后挥一挥衣袖,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上,继续自己的人生,感情从来不会牵绊住他们的脚步。而女人们或是重拾河山,寻觅下家;或是洗净铅华,相夫教子。曾经的故事,曾经的荒唐,慢慢变成睡梦里遥远而黯淡的背景。

可是她不行。她爱莫傅司,爱到成瘾,难以戒断。

他迫着她打掉孩子的时候,她有多恨他,便有多爱他。如果不爱他,她拼死拼活要留下那个孩子干什么?当标本吗?莫傅司对她来说,是她用生命供养的神抵,唯一的神抵。她把自己所有的爱、全部的灵魂和纯洁的身体当作祭品,放在了他的祭坛上,可是他却不要她了。

她再也找不到他了。

温禧抱着萨摩耶哭泣起来。小狗只是瞪着眼睛看着主人,吐出粉色的小舌头去舔她脸上的泪水。

有笃笃的敲门声,声音里带着不耐。温禧揉了揉眼睛,暗暗奇怪,她从来不和周围的邻居来往,会是谁找她?从猫眼里瞄一眼,居然是万银凤,温禧一下子慌神了,不知道该不该开门。

敲门声仍在继续,并且音量在加大,温禧在母亲的脸上看见了一种叫做有恃无恐的神情。

她认命地开了门。

万银凤裹挟着一股廉价的香水味,风一样地进来了。她眼睛将八十坪的房子里里外外瞧了个遍,嘴里一直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幼小的狗冲着这入侵者汪汪大叫起来,万银凤睨了眼萨摩耶。骂了一句。“小畜牲,叫什么魂!”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利索地甩脱高跟鞋,翘起二郎腿。皮笑ròu不笑地看着女儿,“哟,连狗都养起来了,你这日子过得比过去的那些姨太太还滋润啊。”

温禧眉头微蹙,“妈,你……”

“别叫我妈,我当不起!你娘和老子蜷在里仁巷那个猪窝里握苦受穷,你一个人过得跟王母娘娘似的,啧啧,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要不我来给你当老妈子,只求太太你赏口热饭吃?”万银凤朝着温禧冷笑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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