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缄默绅士的法则(12)

“好主意,与其让他一句话也说不了,不如让他说得越多越好。说得太多,就没人分得清是真是假了。”

戴狐狸面具的缄默者压住官员的身体,掰开他的嘴巴。鸟嘴面具将毒药全部灌进他嘴里。

“接下来呢?”狐狸面具问。

“摘下你的面具,搀着他,随便进一家妓院,记得和他称兄道弟,假装你们是一同出来喝花酒的好哥们。”

“我是问,你呢?”

“当然是回去……做研究啦!”

当狐狸面具把精神错乱、满口胡话的官员扶上马背,牵着马吆五喝六地向红灯区而去时,鸟嘴面具低沉地笑了一声。他袖子里滑出一张字条。今天上午,他刚安顿好那具交换来的尸体,一位缄默者弟兄便找到他,交给他这张字条。

字条是恩佐所写,经由黑衣船夫大师递送的。根据上面的吩咐,炼金术士佩特罗和送来字条缄默者弟兄在恩佐的秘密藏身处(他众多藏身处的一个)找到一袋黄金,以此为酬劳,他们成功让那位殡葬业官员“闭上了嘴”。

佩特罗从衣服的暗袋里取出火折子,烧掉字条。恩佐和他年轻的小朋友现在已经远走高飞了吧?他们会躲到哪儿呢?恩佐提过罗尔冉,不过罗尔冉是个很大很大的地方……

他还能再见到他们吗?

同一时间,约德海岸西北方的罗尔冉。

在第二皇朝的时代,罗尔冉曾是大公国。自从末代皇帝退位,第二皇朝覆灭,八十余年过去,罗尔冉大公国亦不复存在。如今,罗尔冉分裂成了许许多多个小领地,由各自的领主掌管,彼此间相互攻伐,战争与阴谋一刻不息。

罗尔冉边境的一处小村中。

上了年纪的男子取下墙上所挂的宝剑,将其捧在手里,感知它沉甸甸的重量。男子头发几乎全白了,胡子大部分还是黑的,额头上皱纹很深,似乎常因各种困扰而忧虑。他一身灰色的粗布衣服,腿上套着老旧皮裤和翻口靴,一副农民打扮,但他眼神锐利,犹如藏着刀锋,根本不像一介老实淳朴的农民。村里人常说,他盯着别人瞧的时候,就像狼在审视猎物。

男子抚摸剑鞘,微微叹息。这把剑跟随他多年,于他便如手足弟兄。可他已经很多年没碰过这把剑了,只把它挂在墙上,当作一件威风的装饰品。家中来了客人,他们会羡慕地表示:“原来您从前是位冒险者啊!”除此之外,剑再没有别的功用了。

男子握住剑柄,将剑锋微微拔出数寸。他的右手缺了大拇指,在断指根处套了一枚金属指套,平时可以干些简单工作,但再也不能握剑。

宝剑依旧锐利,银色的金属倒影出主人的面容。他不敢去看自己的面影,怕猛然发现时光究竟如何改变了自己。他连忙还剑入鞘,将宝剑栓在一条特制的皮带上,然后转身出门。

屋外有个年轻人正在等待。他名叫安托万,是本村的一名孤儿,由男子抚养长大,算是他的养子兼学生。安托万不到二十岁,一头短短的褐色头发,茶色的眼睛散发着活泼的光彩。他穿着一套老旧皮甲,外面罩着打满补丁的羊毛斗篷,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他即将出门远行。

或许是等得不耐烦了,安托万不知从哪儿找了根草叶叼在嘴里。

“安托万!”男子喊道。

“老师!”

“过来!”男子招招手。安托万像听话的小羊一样迎上去。

“这把剑你拿着。”

安托万瞪圆眼睛,嘴里的草叶被风吹跑了。“可是……老师,这是您的宝贝啊!我不能收!”

“我拿着它也没用,反倒是你,你需要一件武器防身。”

安托万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只是去拜见男爵大人而已,来回路程顶多十天,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再说了,回来的时候,男爵大人的军队会跟我一起,我怕什么呢?”

“现在世道不太平,有备无患。你拿着吧。”

说罢,男子不听安托万的拒绝,将拴着剑的皮带捆到年轻人腰上。安托万的脸颊兴奋得发红。这把剑是他求之不得的宝贝,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能佩着它出门远行。

“老师,我不会让您失望的!我一定不辱没您的威名!”安托万按着剑柄,庄重地向老师发誓。

“我哪有什么威名。你照顾好自己和‘姬莉莎’就行了。”

“姬莉莎”是那把剑的名字。

男子拍拍安托万的肩膀:“去吧。依照本地习俗,离乡远行之人要在日落时出发,日出时归来。时候差不多了,上路吧。”

年轻人点点头:“我很快就回来!”他满腔豪情,意气风发,在老师的目送下步向村口。晚归的村民见了他,纷纷同他挥手道别。

“路上小心,安托万!”

“孩子!按时吃饭,注意休息,别累坏自己!”

“去吧,好兄弟!从男爵大人那儿搬回救兵,打败山上那群强盗!”

“安托万哥哥,我会想你的!”

故事里的英雄都是这么从家乡出发的。年轻人心想。我也会成为英雄吗?

同一时间,旧帝都拉维那城的废墟上。

这里曾是不可一世的第二皇朝的心脏,热情洋溢的诗人们赞颂它是“大地的中心”、“城中之城”。它以洁白优美的大理石建成,一度有二十五万人口居住于此,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壮丽的都城。

然而再伟大的帝国也有覆灭的一天。第二皇朝国祚持续了八百二十一年。八十六年前,末代皇帝宣布退位,而后遭到刺杀。达理安皇帝创造的帝国就此灭亡。同一年,北方海港灰翼城兴建了一座黑白女神的神庙,代表古神信仰回归大地。龙皇的时代结束,复兴的纪元开始。

如今,拉维那城只剩下不到三万人口,大部分建筑遭到洗劫,之后不是被毁就是被遗弃。剩下的那些得不到良好修缮,逐渐破败。一度辉煌的“城中之城”变成了一堆白色的瓦砾和废墟。不过有一点十分奇妙:拉维那城最初建立在古代精灵城市的遗址上,后来经过多番扩建,才成为第二皇朝的帝都。现在,人类添加的部分纷纷坍圮,最初那些精灵建筑却依旧巍然屹立,经历了漫长时光的洗礼,显得更加壮阔和优美。

拉维那城中央,有一处建筑仍保持原样,那就是开国皇帝达理安的纪念碑。据说石碑上附有龙神的保护魔法,才会历久弥新。

傍晚,一位在拉维那城出生、长大、成家立业、就此老去、并终有一天会长眠于此的老人前往达理安纪念广场散步。这儿鲜少有人光顾,因为人们传说广场是个不祥之地。可老人不这么想。老人喜欢广场和巍峨的纪念碑。他出生的时候,拉维那城尚没有如此破败,仍保持着帝都的恢弘气韵。许多年过去,它美丽的身姿仍镌刻在老人心底。

老人拄着拐杖,眺望纪念碑。出乎意料,纪念碑前居然有个人。他走近几步,看清楚了:那是个年轻男子,一头冰霜般雪白的长发,身穿一件样式复古的白色礼服,背着一张鲁特琴。琴身色泽老旧,看上去有些年头了,琴身上铭着一朵翻卷的玫瑰。倘若老人对制琴工艺有所了解,就会知道那朵玫瑰是数百年前某位著名匠师的标志。今时今日,老人一生的积蓄都未必买得起这把的琴的一根琴弦。

听见有人接近,男子警觉地转身,琥珀色的双眼盯住老人,像一支箭将老人钉在原地。

老人定了定神。他活了这么多年,目睹过战争、叛乱和谋杀,结过婚,生过孩子,将他们抚养长大又送走他们,经历过世界上最恐怖和最美好事。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吓倒他了。

“小伙子,我看你不像本地人,你是来游览古迹的吗?”

男子愣了愣,似乎惊异于老人的从容,旋即笑道:“是啊,老人家,我是个路过的旅客,特意前来瞻仰达理安皇帝纪念碑。”

“喔!稀罕!现在很少有人来游览了!小伙子,我好心提醒你一句,你孤身一人,连件护身的兵器都没有,可得当心了,城里晚上有匪盗当街杀人呢!”

“谢谢您的好意提醒,我看看就走,不会久留的。”

老人在广场上转了一圈,完成每天饭后散步的任务后便径直回家了。他离去之后,男子依然留在纪念碑下。他伸出手,轻触纪念碑,神情寥落哀伤。

“奥玛兰建立的帝国延续了一千两百年。”他柔声说,“你建立的帝国延续了八百二十年。在那之后,又过去了八十多年。”

他仰起头,望向石碑上飞扬的古文字。“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对不对,达理安?”

他的疑问,无人回答。一阵晚风拂过,带走了他的叹息。

卷二 刺客学徒

第11章 安布兰庄园

一匹黑色骏马载着两位乘客,沿乡间小道悠然前进。骑手一身汰洗旧了的灰衣,金发在脑后扎成马尾。随着马匹颠簸起伏,骑手的灰衣时不时扬起,露出他腰间装饰华丽的佩剑。另一个人坐在他后面,染着蓝紫色的头发,他身上那件尺寸不太合适的衬衣,像从某个农庄的晾衣架上随手窃来的。他抱着骑手的腰,脑袋伏在对方的肩上,闭眼打盹。骑手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确认他是否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