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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痕(2)

刷地,两行泪从迟铭之眼中冲了下来,嘴唇哆嗦个不停。是的,五十岁的女人离了婚,还有什么呢?

谭珍继续说道:“结婚这些年来,我们从没争过吵过。我的脾气并不好,事业心又强,是你一直在包容我让着我。最后了,再让我一次,好吗?”

迟铭之放声痛哭。谭珍默默低下眼帘,心里像在下着一场雪。

学生与同事面面相觑,这婚还要离么,她们询问地看向迟灵瞳。

迟灵瞳朝外睇了一眼,甘露也来了,站在一棵树下,双手托着肚子,悠然望着远方,神情很是安然。

迟灵瞳深呼吸,右手紧握着左手。据说人在无助时,为了给自己安全和力量,就会下意识地这样做。“我听孔雀说今年是双春年,适宜婚嫁。我决定了,趁着这好年景,把自己也给嫁了。在被我老公收纳之前,我先在妈妈那儿暂存几个月。”这样的答复很和平,应该两方都能接受。

迟铭之的悲声戛然而止,和谭珍惊诧的表情同步:“你有男朋友了?”

迟灵瞳信心十足:“现在还没有,不过,他应该在来的路上。”

“婚姻不是儿戏,瞳瞳,你可要慎重。”迟铭之说完,羞愧地低下头,他实在不是个好榜样。“对不起,谭珍。”这句话他已说了千遍,仍觉得苍白无力。

谭珍回以一叹。

迟铭之净身出户,放弃一切财产,放弃迟灵瞳,放弃从前的点点滴滴。以后,他会儿女绕膝,但是,有些快乐没了就不可复制。

甘露诚挚地向谭珍道谢,谢谢她成全了自己对迟铭之的仰慕,谢谢她给了腹中一对儿女生存的机会。她是做错了事,但是她懂得感恩,懂得取舍,将伤害降到了最低,她珍惜爱情。

谭珍淡淡一笑,娴雅地越过她。

“真讨厌爱情。”迟灵瞳和谭珍打车先走,迟灵瞳看着后视镜里的迟铭之,佝着腰,耷拉着头,哪里还有滨大里风度翩翩的迟教授半丝影子。

“爱情没有错。”谭珍一直绷着的身子软了,她不得不紧倚着灵瞳才不让自己倒下。“是我和你爸爸之间出了问题,如果我当初不坚持去宁大,也许……”

女人是善变的生物,可一旦进入安稳状态,则会变懒,懒得再去千姿百态。男人是最懒的生物,可当感情越来越稳定,则会变得勤快起来,想要给生活添点精彩。她懂了,却晚了!

迟灵瞳心疼地抚摸着谭珍的手背,掌下一片冰凉。她知道妈妈内心不像看上去这么冷静、理智,这次从宁城回滨江办理离婚手续,谭珍没有踏进家门一次,一直住在酒店,可想而知,她有多么的心碎。那个家,大到购房,小到窗台上的一盆植物,都是她亲力亲为。

“我常想,可能同行不适合做夫妻,太知己知彼,像透明人。”谭珍总结经验教训,“瞳瞳,你以后找朋友也尽量避开同行。”

迟灵瞳不然,钱钟书与杨绛,也是同行,幸福相伴到老。一切因果是因人而宜的。她只有一点不甘,这么优秀的妈妈输得太容易。

谭珍摸摸迟灵瞳的头,她没有告诉女儿,她之所以没有为难迟铭之和甘露,是因为她太了解迟铭之,他真不是个坏人,以后的日子,他会活在沉重的罪恶感中,愧疚和自责会把他折磨死。他的幸福已到尽头,所以他哭得那么伤心,而她只能尽量不去恨他,却做不到同情。

傍晚的阳光懒懒散散,穿过车窗照着迟灵瞳的脸,粉粉嫩嫩如婴儿,谭珍心中发疼:“不管我和你爸爸怎样,瞳瞳,你都是我们心中的最爱。”

迟灵瞳抿抿唇,那又怎样呢,现在,曾经那个令人羡慕的家没了。不过,她没流露出内心的情绪,扬起脸,点点头,笑得像花儿一样。

谭珍回到酒店,就忙不迭地收拾行李,准备明天回宁城,她不能再住教师公寓,她要买房,要给女儿一个新的家。迟灵瞳看着她躬腰拖行李箱的样子,背影单薄如纸片,心阵阵地发酸,她说去看孔雀,匆匆跑出了房间。再呆下去,她怕会和谭珍抱头痛哭。

孔雀不是某只自恋的鸟类,而是个长相很过得去的女人,和迟灵瞳是中学同学,在滨江广播电台做主持人。她主持的节目叫《生活小百科》,时段在凌晨两三点。讲的内容无非就是教你怎样洗脚洗出健康;到农贸市场买橙子,怎样识别公和母;买西瓜敲一敲,哪种声响的瓜最甜……如果把电台的节目分为黄金与白银,孔雀的节目估计就是一堆废铜烂铁。谁大晚上有兴趣听这些个,仅有的几个忠实听众,都是睡眠不太好,说听着孔雀唠叨,很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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