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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甭穿了!(154)

我想了想,立刻做出了一个相当干脆的决定——去接李世民!

丫是个全才。不但是个马上皇帝,还建立了大唐盛世。最主要的是,他能摆平后宫里那些十分麻烦的女人。我相信,有李世民帮忙,我会很容易摆平家里的那些男们!

跑到唐朝,去接李世民。

我问他:“大哥,你这么频繁的穿越,不怕陷入昏迷啊?”

答曰:“这是对我意志力的一个考验。”

我问:“你怎么这快就想去现代了呢?”

答曰:“想念云一了。”

我说:“那走吧。正好妹子有事儿想向你向你咨询一下。”

。。。。。。。。。。。。。。。。。

回到现代,我刚降落到那张大床上,就被丹青给抱住了。

还没等我回抱他,丫就冲着李世民杀过去了。

自从我和他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之后,他的行为是越发彪悍了。

我曾听卫玠打趣儿似的问他:“你性格的反差这么大,不怕元宝不要你?”

丹青一边用力敲着架子鼓,一边回道:“都嫁出去了,还怕个屁?!”

好吧,他牛掰!

但是,他绝对不是李世民的对手。

丹青被李世民拍了一巴掌,立刻冲着门外喊道:“吕大哥,有人要抢妻主!”

吕布跃至大屋,将手一伸,便和李世民过起了招。

我刚想伸脖喊停,就见那二人先我一步收了手。

李世民赞赏道:“奉先果然武艺非凡,不愧为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抱拳道:“太宗名不虚传。文韬武略,平治天下!”

说完,二人哈哈一笑。

丹青见此,一边揉着被李世民拍痛的胸口,一边问我:“妻主,那个人是谁?”

我答道:“我大哥。”想了想,又补充道,“你也要叫他大哥。”

丹青眯眼一笑,“只要不是妻主的侍郎,让丹青叫他爷爷都没问题。”

我的嘴角抽搐了。

李世民感慨道:“我没那么老吧?”

其实,丹青和李世民是有一面之缘的。只不过,那时候丹青只来得及见我最后一面,并没有注意到李世民。至于吕布,他那时候已经陷入到昏迷之中,自然与李世民无缘得见。

李世民没见过这样的丹青,于是将他打量着两个来回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赞道:“元宝能耐了,糊弄到手的,果然都是极品。”

我一脸认真地说:“哪里是糊弄到手的?明明是用真情感动的。”

李世民哈哈一笑,环视一圈大屋,说:“这里还是没有变化,甚好。”说完,拉开房门,大步走了出去。

我刚想喊一声“小心”,却已经来不及了。

在这里,不得不说,李世民还是身手了得的。

他躲过了脚下的水盆,跳过了丹青的架子鼓,钻过了挂着元一尿布的晾衣绳,跃过了婴儿车,却……掉进了鱼缸里。

卫玠一脸扼腕地道:“可惜了一条上好的鲤鱼。”

李世民环视一周,呆愣愣地道:“元宝,这……是你的家?”

我点头笑道:“是啊。很热闹,是不是?”

李世民抬腿迈出鱼缸,却一不小心踩到了一只小乌龟的壳上,当即……后仰,侧翻,坐到了床上。

魏小侯爷吼道:“小心我的吉他!”

乒乒乓乓的声音过后,李世民站在了大门外,对我说:“元宝啊,我给你盖一座别院吧。”

我说:“你说盖就盖啊?”

李世民回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挑眉,他接着道:“当然,有钱可使鬼推磨。”

我感慨道:“谢啦。不过,大家觉得这样挺好,就先住着吧。挺锻炼身手的,不是么?哈哈……哈哈哈……”

李世民拧了拧衣袖,摇头苦笑道:“确实很锻炼身手。”

大姐、魏忠贤与李世民已经十分熟捻,见他来了,便张罗着出去海吃一顿,猛唱一宿!

李世民十分开心,直说要为大家唱一首《爱江山更爱美人》。

尽兴之后,李世民提议道:“咱们去逛街买些衣服吧。”

我看看他身上的那套衣服,忍不住咧嘴笑了。

他穿着的是吕布的衣服。大背心,大裤衩,外加一双人字拖鞋。

冲入商厦,选购衣服的时候,我忍不住询问道:“你说,你能帮我捕到霍去病,怎么没看你有所行动啊?”

李世民送了我十分珍贵的四个字,“稍安勿躁。”

我耷拉下肩膀,继续奋战在衣服的海洋中。

选购完衣服之后,吕布对我说:“你先去门口等着吧,我去找找大姐他们。”

我这才发现,大家竟然分散开了。逛着逛着,现在只剩下我,吕布,还有魏小侯爷。

我点头应下,和魏小侯爷一同向着商厦的大门走去。

第六十章:幸福(三)

站在门口等待的时候,魏小侯爷尿急,便又返回到了商厦里面。

我独自一个人站在商厦门口,看见不远处有卖烤苞米的,便抱屁颠颠地跑过去,买了一穗苞米解解馋。

当我啃着苞米往回走的时候,两辆机车相互追逐着向我驶来。

我想闪躲,却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这时,一个黑色的人影突然出现,抱起我,跃至旁边安全的地方。

说实话,我当时并没有那种惊魂未定的感觉,反而有种中了大奖的兴奋感。我一把抓住那个黑衣人,死也不肯放手。

那个黑衣服,不但穿着黑着的立领风衣,将脸遮挡住大半,还带着一副大大的墨镜,将整张脸都遮挡了起来。他全身上下,唯一露出肌肤的位置,怕是只有那个光头。

熟悉的感觉,温热的怀抱,让我的鼻子发酸,却忍着不肯掉下泪来。生怕自已眼睛一花,他就会消失不见。

我攥住他的衣袖,死死地攥着,倾尽全力地攥着!

他转过身,准备挣开我的手。

我突然弹跳而起,四肢并用缠在了他的身上。

他每走一步,便将我拖动一步。

我就像是他的影子,如影随形。

那两辆原本冲向我的机车在绕了一个小圈后,又驶到我的面前,拦住了霍去病的去路。

机车上的人取下头盔,露出了两张我十分熟悉的脸。

李世民笑呵呵地道:“元宝,霍去病这个人,我可是为你捕到了,如果再弄丢,就说明你自已没能耐了。”

丹青说:“魏大哥,你回家吧。你不在家,妻主也不开心。妻主不开心,丹青就会不开心。丹青不开心,就想和魏小侯爷斗嘴,魏小侯爷就会不开心。魏小侯爷不开心,他就会拿妻主撒气。妻主不开心,吕大哥就会不开心。吕大哥不开心……”

由商厦内走出的魏忠贤忍不住阻止道:“行了行了,丹青,你消停一会儿,老夫的头都被你念叨痛了。你还是让元宝自已说吧。”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索性,我就那么赖在霍去病的背上,死活都不肯下来。

几分委屈,几分喜悦,几分纠结,化成了几滴眼泪,掉落在了他的后背上,晕开了一大片。

僵持中,魏小侯爷开口道:“霍大哥,我一直敬重你是条真汉子,勇于担当,顶天立地。可是,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让我十分鄙视你!元宝不是一个好女人。她滥情,博爱,自以为是。但是,却真的爱你。你怎么忍心让她伤心?

“我知道,我在你们眼中,就是一个不能人道,却非要霸着元宝不肯松手的龌龊家伙!可是,我敢拍着胸脯说,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像我爱元宝这样,对了她的幸福,做到真正的不离不弃。

“元宝没有安全感,总是患得患失。她装作不在乎,可是却想要得到很多。如果我负气离开,她不会幸福。如果你们因为面子问题,就转身走开,她会笑着说不在乎,但心,却会缺了一块。

“霍大哥,你是最自私的一个人!我鄙视你!你的爱,还不如吕大哥来的真诚!

“你以为自已的脸和身体有伤疤,就有资格躲起来,让元宝惦记你一辈子么?告诉你,你没有这个资格!最起码,你还是个男人!”

魏小侯爷的声音,铿锵有力,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

霍去病的身体绷得像一柄拉满的弓。

吕布走到霍去病的面前,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元宝怀孕了。”他直视着霍去病的眼睛,继续道,“男人,敢做就要敢当。元宝酒醉那晚,你的灵魂控制了我的身体,你都做了些什么,你自已知道!”

砰!此话好比一个炸雷!

不但轰炸了他们的的脑神经系统,还将我的思维能力炸飞了。

那……那个……吕布不是开玩笑的吧?

半晌过后,我被炸飞的思维能力逐渐归位。

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喝多了。半夜起床时,看见一个人影在窗前一闪而过。我以为是霍去病,便追了出去。结果,被那个男人蒙住了双眼,在室外点起了“干柴烈火”。

熟悉的身体,熟悉的感觉。无论是吕布的身体,还是霍去病的灵魂,都是如此的熟悉。

霍去病,是个大混蛋!

我吸着鼻子,用牙齿咬住他的后背。

霍去病伸手拖住我的屁股,将我背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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