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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身遇到爱(35)



丁洛洛被左琛一把揪入怀中,酒醒了大半,不过仍嬉皮笑脸道:“左琛,他们人都好好啊,他们约我看戏吃饭逛公园。”左琛一看,好家伙,丁洛洛手中的名片已有一掌厚。他左琛真是慧眼识珠,他的丁洛洛善于厚积而薄发啊。

左琛对“好好”的众男子微微颔首:“不好意思,在下管教内人不当,见笑,见笑啊。”半醉半醒的丁洛洛讲究实事求是,开口道:“我不是他内人,我是他新出炉的女朋友。”左琛脸色铁青,挟着丁洛洛活动开了的杨柳腰肢走向了出口。

梁有齐飞蛾扑火般扑了过来:“你们要走了?”左琛双目中射出双箭,分分刺向梁有齐的心脏和喉咙:“你把洛洛灌醉的事,我过后慢慢跟你算。”梁有齐奄奄一息:我灌醉木小姐?谁说的?明明是她先给我讲述了江筱和袁杰的恩爱,而后我因为心如刀绞而躲去一旁自斟自酌啊。

江筱在把家中的地板擦得滑不留足后,给袁杰打了一通电话:“还在忙啊?几点才能回家?”袁杰轻描淡写:“你先睡吧,太晚的话,今天我就不回家了。”江筱心中的小虫又蠢蠢欲动,爬得她心浮气躁:“你要么出差,要么加班,这个家你还要不要了?”袁杰没说话,江筱倒听见了一个娇滴滴的女声:“袁工,快点。”袁杰撂给江筱一句:“乖,你先睡吧。”之后,挂了电话。

江筱把牙咬得格格作响:我说呢,加班加得像抽大烟一样,闹了半天,那边有美娇娘啊。

只听啪的一声,门关上了。江筱蓬头垢面地向袁杰的工作之所赶赴了,她双眼瞪如牛,双拳攥如锤,活脱脱一个赶赴战场杀敌的战士。

第四十三话:自己人

元薇坐在一间名曰“彩虹”的酒吧中,看着台上乐队的四只大长头发成员一边唱一边把头发甩成拖把,看着看着,自己也随着摇头晃脑了。元薇问身边的郑欧洋:“这是你写的歌?”郑欧洋一颗棉花糖头也像敲木鱼一样点上点下:“是啊,很棒吧?”元薇听不出个所以然,不过也附和道:“很棒,相当的很棒。”元薇看的出,郑欧洋的血液中流淌的皆是音符。

酒吧中的人振臂高呼,元薇堵住了耳朵,心想:这场面,可比我的签售会澎湃多了。文字再辛辣,也仍是含蓄的艺术。

突然,台上灯光一暗,一曲澎湃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首潺潺小溪。郑欧洋的木鱼头不再敲:“这是我写给我妈的歌。”元薇竖耳一听,问道:“是不是叫‘让我们忘记他’?”元薇记得,她在郑欧洋的乐谱中见过这一首:让我们忘记他,你好好地过,我也好好地过。让我们忘记他,不在乎他是否好好地过。元薇也记得,她初见这几句词时,以为这是首“一拍三散”的失恋歌。她万万想不到,这个“他”,是指让郑仪生下郑欧洋的男人。

在作家元薇眼中,郑欧洋作的歌词往往太似大白话。不过,摇滚乐队的精髓却又偏偏在于他们能时而暴躁,时而抑郁地将大白话诠释得深入人心。至于“之乎者也”,那只能引出尸骨的共鸣。

元薇两只手包住郑欧洋的一只手,郑欧洋顺在椅子往下溜了溜,将头枕在了元薇的肩上。元薇静静聆听那四只大长头发娓娓道出郑欧洋的心声:让我们忘记他,忘得干干净净。

郑仪今年仅仅四十二岁,除了岁月在她身上刻下的痕迹之外,她的一举一动仍像十七岁的少女,像她生下郑欧洋时的年纪。郑仪虽不算大家闺秀,却也算小家碧玉,不过,自从她和自己的老师谈了一场暗无天日的师生恋,并谈鼓了肚子后,她就被学校请回了家,继而又被不乏子女的父母请出了家门。而郑仪的老师则因为在学校的身份不可小觑,所以在诸方庇护下,这一时糊涂犯下的大事就化了小,小事就化了了,不至于一世英名尽毁。深深爱着老师的郑仪在十六岁的年纪深明大义地远走他乡,直至郑欧洋十二岁时,母子才又重返B城。

郑欧洋继承了郑仪的早熟,也在十六岁的年纪自立门户。至于一度早熟的郑仪,却没有继续越活越熟。她二十几年如一日,像一名倔强的少女,依旧爱着她的老师,也依旧为了他而守口如瓶。即使她喝下十瓶烈酒,头昏目眩,也不会喊出他的名字。

郑欧洋抽出手,反手包住元薇的手:“我不认识他,如何忘记他?”元薇口气如出一辙:“你妈妈将他藏在心上二十几载,如何忘记他?”郑欧洋道:“所以,我写的歌,简直是屁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