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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血族断代史(21)

“乔治,这位就是我向你提起过的波士顿最好的银匠,保罗·列维尔。他能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列维尔一头雾水,“满足什么要求?”

亚当斯递给乔治一个眼神,乔治卸下背后的长条型包裹,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解开皮革裹布,露出里面的东西——一柄长剑,一柄军刀,还有一把适合插在靴子里的尖细匕首。

“请为这些武器镀一层银,列维尔先生。”乔治说。

“镀银?”

列维尔做过银项链、银戒指之类的首饰,也做过银盘子、银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却很少打造银质武器。硬要说的话他也的确打造过一套装饰性的刀剑,现在大概挂在某位军官家中的墙上。但是为武器镀银?

他谨慎地拿起那把军刀,手指摩挲着刀刃:“先生,光是镀银可能不好看,刀柄和护手要全拆下来,重做一副才行。”

“我的意思不是往刀柄和护手上镀银,是往刀刃上。”

“刀刃?光刀刃镀银有什么用?这并不能起到多少装饰效果……”

“它们不是用来装饰的,列维尔先生,”乔治凑近列维尔,压低声音,“我用这把镀银的刀,杀死某种东西。”

一周后列维尔把全套镀了银的武器交给乔治。他还是在亚当斯的陪同下,于夜晚悄悄地到来。那之后的一个月,在康科德北桥附近,列维尔亲眼看着乔治用那把镀银军刀杀死了“某个东西”——乔治用银刀将那东西的头削了下来,亚当斯亲切地帮他一把火烧了那些玩意儿。三个人密切监控着火堆,以免引起山林大火。

“那是什么东西?”列维尔偷偷问亚当斯。

亚当斯瞥了一眼乔治,把回答的任务交给了他。乔治面对熊熊燃烧的火堆,火焰把他的皮肤烤得发红。

“一个吸血鬼,扮作行商在乡镇间游荡,杀了许多人。”

“噢天哪,你一定是在说笑。这故事编得太烂了。”

亚当斯和乔治都沉默地望着他。列维尔抓抓头:“我猜,呃,这不是个故事?”

乔治·彭斯一袭黑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连军刀的刀鞘也换成了黑色的鲨皮,除了惨白的肤色和手中闪闪发亮的刀刃,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这黑夜中黑衣黑发、月光下肤色惨白的年轻人,就像是一幅黑白的素描画,可他的眼睛却是血红的,成了这黑白画幅中唯一的、艳丽而诡谲的色彩。

他跳下马,拾起那怪物的头颅仔细查看。列维尔捏着鼻子,胃里直反酸水。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乔治提着怪物的首级,“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个血傀儡。”

“血……什么傀儡?”

“活死人,僵尸,行尸走肉,你也可以这么叫它们。”

乔治向爱国者的信使展示那头颅:“这是一种古老的黑魔法。血族将自己的血清注入死者的身体,通过一系列仪式,便能将尸体复活,变成供他役使的傀儡。”

“你……你的意思是,这怪物背后有人在操纵?那人还是个吸血鬼?”

乔治丢下头颅,“没错。”

“可是……吸血鬼为什么要袭击我?”

“为了阻止你报信。他们一定是发现了你的行踪。”乔治脸色严肃而阴沉,“在英国,吸血鬼家族与人类政客结成利益联盟,他们会派遣自己的子弟参军,协助军队的行动。如今殖民地军队中已有许多吸血鬼,在马萨诸塞州,光我知道的就有不下十人。英军现在要镇压爱国者的反抗,吸血鬼于是就帮助他们。”

列维尔打了个寒颤。一想到吸血鬼派这恶心玩意儿跟着他、谋杀他,他便由衷地感到一阵厌恶。

“那我们怎么办?还有其他的怪物吗?”

“或许吧。血术士从来不会只带一具傀儡行动。只要他认为你还是个威胁,就一定会追杀到底。唉,如果是我父亲,他一眼就能看出这血傀儡的主人是谁,从而知晓对方的弱点。可惜他不在波士顿……”

列维尔觉得自己快晕倒了。“面对红衣卫我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但是对怪物……”

“现在已经无法回头!如果没法及时通知康科德的民兵,明日一早红衣卫的远征军就会搜缴所有的武器,那么这几个月来囤积军火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乔治唤来他的黑马,黑马领着艾米莉一起回来了。小母马喷着响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乔治扶着黑马的马鞍,轻盈地跳上马背,“走,我跟你一起去列克星敦!”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过生日!!!好开心!!!

小姿势:

真实历史中,与保罗·列维尔一同报信的是一位名叫威廉·道斯的爱国者志士,列维尔从波士顿北方的老北教堂出发,途径查尔斯镇、梅斯蒂克(米德福德)、孟努多美(阿灵顿),道斯则从波士顿南方出发,取道洛斯贝利、布鲁克莱恩、剑桥和孟努多美,两人在列克星敦集合。这时当地的爱国者普雷斯科特加入他们,三人一同前往康科德,但半途被英军巡哨拦截,列维尔被俘虏,道斯逃回列克星敦,途中落马,只有普雷斯科特成功突围,到达康科德,并继续西行,通知了其他乡镇。在本文中道斯和普雷斯科特这两位志士自然是……神秘消失了,陪同列维尔的变成了乔治·彭斯和【哔——】。

附上维基上的一张爱国者信使和英国远征军路线图。

23、无名之夜03 …

钟敲一声时,两匹奔驰的骏马如同乘风破浪的燕鸥,飞进了列克星敦,急促纷乱的马蹄声惊醒了熟睡中的镇民,像有人往平静无波的池塘中丢了一块石头。涟漪从汉考克与亚当斯藏身的小屋扩散开去,很快变成了一朵浪花。当乔治·彭斯下马时,他敏锐的听力告诉他,每一栋房屋里都传出了脚步声,但所有人都在安静等待,等着这两位深夜中不请自来的客人会带来何种消息。

列维尔砰砰砰地敲打着小屋的木门,“开门!约翰!是我!”屋子里亮着灯,几乎是立刻的,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露出约翰·汉考克疲惫却又有些兴奋的脸。

“保罗?”汉考克惊疑地瞪着他,“还有,这位是……彭斯先生?你们这么晚来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塞缪尔在吗?”

“在。到底怎么了?”

“正规军来了!”列维尔急切地说,“他们从水路登陆,要到康科德搜缴武器!”

汉考克皱起眉:“什么?我一点儿风声也没听到……”

“我也是今天……不,昨天刚刚知道的,所以连夜赶来通知你们。你和塞缪尔最好换个地方躲一躲。”

“塞缪尔安排了一条往内陆地区的路线,我们随时可以出发。但是这边怎么办?列克星敦的民兵数量不多,恐怕挡不住正规军。”

“沿途的各乡镇我都通知到了,他们还以钟声和鸣枪通知其他乡镇。另外,我马上就去康科德。”

汉考克点点头:“多亏了你们,否则我们就要被打个措手不及了。不过,也许我们应该留下——”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小屋里传出:“别傻了,约翰,你们应该立刻就走。民兵们或许还好说,可是红衣卫决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被抓住了最少都是进监狱的下场。”

约翰·汉考克将门完全拉开,列维尔看见两名男子从屋内的桌子旁起身,来到汉考克身后。他认得其中一人,是塞缪尔·亚当斯,另一人却是全然陌生。方才说话的就是这个陌生人。

“你是……?”列维尔问。

汉考克说:“这位是亚当·勒梅先生,他来自新奥尔良,也是一名爱国者。”

亚当·勒梅一头栗色卷发,琥珀色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腰间缠着白牛皮的腰带,胸口别着一枚古怪的银色徽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乔治一见那徽章便扬起眉:“共济会?”

“不能算是。”亚当·勒梅凝视着他,双眼中饱含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像重逢时的激动,又像离别时的哀伤。最奇怪的是,这人是乔治平生头一回见到,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勒梅先生,我们……认识吗?”

亚当·勒梅张开嘴,似乎想说“认识”,但最终确摇了摇头:“不。你并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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