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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251)

“真的是鹿啊?”宋捡摸着它的皮毛。

“是鹿,但把它放了吧。”周允抽出短刀,在鹿角上刻了一个十字,“留下标记,证明这是你的猎物,但是要放了它。”

李韩牵着马跑过来,第一眼,看出这匹母鹿的肚子已经大了。“呦,它怀孕了?”

怀孕了?宋捡的手赶紧再松松,想起了自己摸过的张灵的肚子。

“是。”周允把它从宋捡手中接过来,拍拍它的屁股,母鹿还在惊慌之中,好像跑不动。

宋捡没听到鹿跑远。“哥,它怎么不跑啊,我把它……弄伤了?”

“不是,动物都很狡猾,它在找时机。”周允太清楚沙漠动物的习性,当狩猎者还未放松警惕的时候,它们绝不浪费体力。于是他背过身去,不到两秒,母鹿就跑开了。

速度非常快,立刻消失在沙丘之中。

“它还没到生产的日子,否则受到惊吓,会提前生产,有时会生完了再跑。”周允看着远处分食猎物的狼,“狼的食物一旦够吃,不会额外猎杀,除非是报复。现在它们的食物已经够了,不要杀掉别的动物,特别是正在怀孕的。”

宋捡还想着刚才母鹿的气味,非常特别,闻起来就很温柔。“我没有打算杀它啊……”

“怀孕的动物,都必须放掉。”周允再一次说,“它们会带来新生命,也会给沙漠带来未来。”

“我也想带来新生命,可是我有小不点儿,我不行。”宋捡站了起来,望向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哥,现在的头狼在进食吗?”

李韩也看了过去。如此短的时间里,猎物已经被拆开了。

“它已经吃完了,不算饥饿。”周允看向他的狼,“公狼负责守护领地和打架,有时候,母狼群才是狩猎的重要杀手。狼群中,每一匹狼都有相应的工作,等它们吃饱,咱们继续寻找地下水源。”

宋捡点了点头,乖乖地站在小狼哥的身后。“哥,那现在的头狼,是不是把那匹黑色的狼打败了,才成为了首领?”

“必须要打败,要争斗,要用牙齿和力量扯出血,才能证明高位狼的地位。”周允提起这些狼,像提起许久不见的老朋友,这些年,他根本不敢回忆它们,“现在这匹头狼,就是在帐篷里出生的,在你身边长大的,但是它和人类接触不多,所以野性更强。曾经的那匹头狼,是它的父亲。”

“父亲?”李韩感到好奇,“这不就是……大逆不道?”

“狼群没有大逆不道的概念,那是人类的想法。”周允告诉他,“狼就是狼,最厉害的狼才能带领狼群,公狼只要能长大就会想要抢夺,没有一匹狼心甘情愿留在低位,它们会篡权,会打败比自己地位更高的,但也会保护地位低的。而它的父亲,不会因为自己的幼崽挑战自己而愤怒,作为动物,它只会为幼崽的强壮感到骄傲。”

宋捡静静地听着,不由地翘起了嘴角。哥一定是狼群最大的骄傲。

营地里,已经一团乱,不知道放了多少枪。张艺和张牧各抱着一匹荒漠狼进了大帐篷,这两匹狼的灰白色腹毛全部染红了。

“快!取子弹!”张牧急得满身大汗,流民总有不长记性的,永远不相信狼会守护营地。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作为领头人,他也没法统一大家的思想,更何况流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

张艺满胳膊都是沾了血的狼毛。“爸,我只给人取过子弹,没给狼取过啊,我不会啊!”

“不会也得会!快啊!”张牧催促他,自己最害怕的事终于发生了,流民又伤了狼。

“可是,可是……”张艺还在犹豫,自己是大夫,不是兽医,更何况怎么能知道狼的身体结构呢,万一一刀下去划伤重要内脏,那才叫完了。

“别可是了,快取,就算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救活,也要救!”张牧在旁边帮忙,已经拿来了推刀,把子弹孔附近的狼毛推掉。

他又擦了擦汗,现在伤了两匹,还有一匹黑色的狼跑走了,不知道受没受伤,只希望这些狼千万别有生命危险,否则……

否则……

否则长大了的狼崽子,一定会血洗营地。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哨兵宋捡。

沙漠里的夜晚,总是格外冷。宋捡躺在狼群的中间,心情不错。他们在接近日落的时候发现了地下水的痕迹,是狼先发现了。后来哥用精神丝将自己的嗅觉强化,果真,从沙粒的缝隙间,宋捡闻出了下面有水源的味道。

他像小狗,在沙子上嗅嗅嗅,最后高兴地汇报,等待哥的奖赏。

周允给的奖赏,就是用精神丝在他脖子上绕了几圈。现在电击项圈已经摘下,脖子又空了,那圈疤痕再一次暴露出来,证明宋捡小时候这里一直系着麻绳,是被人牵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