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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4)

毯子也没拿。他什么都没有了。

那个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边,却不用人走路的方式,他四肢着地,动作又快又轻,几乎没有脚步声。有时突然一下子冲过来,呼哧呼哧地闻,然后再瞬间跑远。

宋捡很怕他,这个男孩会打人,打人比爸妈还用力。他还有狼,随时能吃了自己。

不知走了多久,身边逐渐有了人声、更多的脚步声。宋捡熟悉这种声音,应该是回到他们的营地了。眼睛不好使,很多时候要靠嗅觉、听觉、触觉,他拼命闻,闻出荒漠里特有的沙尘味。

走着走着,还闻到了煮熟的土豆味。宋捡这才发觉自己已经饿了。

“樊宇,又捡小孩儿回来了?”有人问,朝这边不怀好意地笑,“这个好看啊。”

“好看个屁,瞎子!”樊宇来到自己的帐篷前,挺老大的一个帐篷,里面有不少东西,靠铁丝撑出四边形的蓬顶。

“好看就够了,可别像那个狼崽子似的。”又有人说话,宋捡晃着头听,“狼崽子养不熟,长得就一副野人相,当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

咬死?宋捡穿着破布似的衣服,浑身上下都疼,站在原地听他们说话。陌生环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一切都要重新熟悉,无论是人声,还是气味。

所以当他听到樊宇叫他的时候,猛地打了个激灵。

“宋捡,进来!”樊宇很瘦,两腮深凹,心狠手辣。

宋捡没动,只探着脖子往前嗅嗅,闻出皮革味、血腥味,还有……火药味。是枪粉的味道,以前闻过。

“让你进来呢,听不见啊!”樊宇有点急。战乱末日没有法律,那些住进钢铁城市的哨兵和向导才会遵守规定,流民的法则就是活着。

宋捡才不进呢,掉过头就跑。脚底下有石头硌脚,不知道哪里来的绳子一绊,宋捡又摔了。这一次摔得惨,磕得人直发懵,脑袋都震了一下。

好疼,宋捡是下巴直接着地,混着土,实实在在摔了个大跟头。两只细长的脚划满伤口。

脖子后面立刻热了,是鼻子喷出来的热气敷在上面,宋捡将身体蜷起,眼前一个小小的黑影。

男孩披着一头过了肩胛骨的乱头发,在宋捡的脖子上闻。闻完了还不够,稍稍一用力,将宋捡翻了个面,闻他磕破了的下巴。

“滚!”樊宇对狼崽子没好感,养不熟的东西。可是他确确实实有用,带着一群狼,总能捉到猎物。

肉类、毛皮、骨头,都是最有用的。所以即便养不熟,樊宇也会分给狼崽子几口饭吃,让他学习怎么当人。

力气大,身高腿也长,一脚把狼崽子踹出几米,樊宇弯腰抓起宋捡的小细腿,往自己的帐篷拖。

宋捡只能看出一个高大的剪影,高得令他恐惧。身边不断滑过草皮和石头,他抓紧最后的机会,抓住了一块尖锐的。

要是真没办法了,就拿石头砸死樊宇。手心里出了汗,宋捡紧握它不放,如同抓住最后希望。

地面腾起一小片纱雾,流民营地帐篷扎堆,棚顶由皮毛或布料拼接而成。有人在做饭,有人做点手工,有人抱着膀子无事可干,消耗着生命。

狂风暴就要来了,马上要迁徙。就算不被饿死,狂风暴里还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还有一种被叫作追风者的虫群,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

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没人管,也没人敢管,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谁还管樊宇做什么。

可男孩扑了上去。像动物一样,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他扑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只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来,剧痛袭来,让他的喊叫声冲破了营地的范围。狼崽子果真是动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尽管只有8岁多,正处于人类换牙的阶段,可细小的密齿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于是樊宇放开了宋捡,和狼崽子滚在了一起,一拳将他的小脸打偏,这一口才松下来。

虎口上,一个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妈的……妈的……我毙了你!”樊宇甩着满手的血,拿出腰包里的枪。男孩四肢爬行着跑开,比人用两只脚跑得还快。脸被打肿了,左腮帮子上一个大鼓包,他一边逃跑,一边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准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冲他这边过来。但手伤实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须要毙了这他妈狼崽子。

“樊宇!”张牧及时赶到,一把压下了樊宇的枪口,“你干什么?”

“我毙了他!”樊宇瞪着一只血红的眼睛。

“不许,营地里不允许自相残杀!”张牧说。他是推选出来的首领,每个营地里的领头人都有绝对领导力。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听从最得人心的那个,总比一盘散沙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