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在古代开书坊(系统)(637)

作者: 洋葱怪 阅读记录

  “余坊主,你这就是睁着眼说瞎话了,有一位燕回书斋的坊主,为了跟你们理论盗版书的事,被你们打断了腿,这就是你们对待原作者的态度?”

  “再者说,你们违法犯罪在前,还要作者到你们这里来自证清白?还要作者给你们出示契书来讨要本该属于他们的钱?这未免太可笑了吧!你们当街抢了人的钱包,还要人出示身份证领回钱包里的钱?”

  宋凌霄突突得太快,大家都没听清里头有些词,但是大致听懂了他什么意思,这比喻倒是生动,也体现出了建阳书坊的无耻之处。

  本该是违法犯罪的坏人被规则挡住,无法施展,必须证明他们的合法性,才能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可是现在颠倒过来了,变成了好人被混乱的市场盘剥,要想不被盘剥,只能展示本该属于保密信息的契书来讨要本来就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可是违法犯罪的坏人有一万个,好人哪里找得过来,在这种混乱的市场中疲于奔命,哪有时间静下心来创作自己的书。

  “宋坊主,什么燕回书斋,余某一点不记得了,”余象天也没想到宋凌霄反驳的速度还挺快,不过他用来对付他们这些无能又喜欢叫唤公平的小书坊主还有很多套说辞,“而且你这比喻不对,书,又不是普通的商品,做书人最大的目标是把思想传播出去,而不是为了钱,我们免费帮他们传播思想,他们应该感激我,而不该纠结于一点蝇头小利。”

  “孔孟先贤,难道是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著书吗?诸子百家,难道会因为书坊没给他们抽成就不发声了吗?古人生怕自己辛苦写成的书无人问津,甚至伪托于名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留下,难道是图一点稿酬吗?”余象天开始侃侃而谈,展示自己作为盗版大户应对版权指责时丰富的经验。

  大堂内外,确实也有些人被他这样的言辞迷惑,产生了动摇。

  按照宋凌霄的思路,有钱才能让作者创作出更好的作品,但是余象天举出了反例,先贤们确实不是因为钱才著书的……宋凌霄的思路就不成立。

  “余坊主,你可真是脸大啊,你做的是什么书坊?是给诸子百家出书的地方吗?那些议论朝政的犀利言辞,你敢出吗?你敢承担后果吗?反正我不敢。”宋凌霄轻嗤道,“你如果是给这些人出书,免费帮他们扩大影响,那我没什么可说的,可是你经营的是商业书坊,商业,商品,讲究的是利润、回报,你不能自己按照商业的规律运作,要求别人用爱发电……生火,当圣人吧?”

  余象天被宋凌霄说得一愣,没想到第二个圈套宋凌霄也没跳进去,还反过来给他挖了个坑。

  “那你也不能说书的质量就与钱相关,古代的文人墨客,写书千古名句、千古名篇的人,哪一个是为了钱?”余象天不理宋凌霄的坑,只说自己的。

  “余坊主,时代在变,你要搞清楚,你说的那些文人墨客,他们生活的时代,雕版印刷还没有大规模推行,那时候书籍流传需要的是手抄,也不存在什么盗版正版,因为太费功夫了,只能小范围传播,作者根本无法借大量印刷来盈利。”宋凌霄指出余象天一直刻意忽略的关窍。

  大堂内外的人经宋凌霄一点拨,也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恍然大悟,确实,随着雕版印刷技术的推广,现在大部头的书都可以大量印刷,篇幅较长的小说也逐渐盛行起来,在手抄时代,长篇小说文本的流传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顶多是依靠着说话先生和戏班来表现。

  而更加古早的孔孟时代,诸子百家争鸣时代,书都是刻在竹简上的,更是没有多少人能接触到这些“高端”的文本,著书本身就不是一个商业行为,更不存在什么正版盗版。

  余象天就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是商业书坊的时代,大家讨论的范围应当固定在商业出版上,而不是去扯什么诸子百家。

  既然是商业出版,那就该遵循商业出版的规律。

  “宋坊主,就算是说商业出版,有正版盗版之分,可是,正版就能保证一定是正版么?难不成你们认为天底下有什么绝对原创的东西么?”余象天哼笑一声,他的法宝可多着呢,他就不信宋凌霄能一个一个接住,“比如我们书坊出版的《三国演义》,它的前身有许多个,基于《三国志》历史,累积了历朝历代的创作,请问,到底哪一个才是正版?我应该把钱付给谁?陈寿的后人?还是大兆的说话先生?”

  宋凌霄却丝毫没有被问住。

  这个问题,简直太特么简单了,看一看版权法,看一看《出版管理条例》,写的多清晰!

上一篇:四皇子的倾世王妃 下一篇:娘子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