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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攻略(1064)+番外

前未婚夫乃是白袍玉面小将,鲜衣怒马,多么英雄无敌,当初叶世子那风姿样貌,周百合见过一回便再不能忘,如今才过了多长时间哪,自己突然就变成了罪奴不说,堂堂书香门第的嫡出姑娘,竟被人以五文钱的名义卖给了这样一个粗鄙无知的莽夫,虽有一把子力气,可样貌不好看,且四书五经样样不通,周百合受不了这个打击,当时一口气险些没能提得上来,便又哭得要死不活。

对于这桩婚事,她自然是心中不乐意的,可是张洪义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可性格却凶悍,营州这地界男人打媳妇儿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她曾看过隔壁邻居男人打妻儿,那模样周百合以前哪儿见过。她原本养得珠圆玉润,可在家道中变之后,早就已经消瘦苍白,再加上年纪小的关系,身材干瘦头发枯黄,九分美貌也硬生生只留了三分在了。

张洪义虽然没有打过她,但对于这个媳妇儿却并没过什么好脸色,有时说话甚至不耐烦,周百合更怕他,想到自己命苦,时常躲起来偷哭。直到多年以后,周百合已经认命麻木,过得胆小懦弱,仿佛前半生的富贵荣华都是浮云,每日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与张洪义这个不知怜香惜玉的粗鄙莽夫生活在一起,他一点儿不通情识趣,如蛮牛一般,每日与她说话不超过三五句,几年时间熬得尤其辛苦,两人之间从小生长差距性格为人,都天差地远。

如果没有前半生的风光繁华,兴许不会显得这几年的尤其落魄,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就只有这样浑浑噩噩,却是突然之间营州遭受大乱。

营州这边明面上虽然是属于朝廷的领地,但因为齐国之中几乎穷凶极恶的人都在这边,营州县府压根儿对于这一块儿地界的管制无可奈何,极其混乱,再加上与外族比邻而居,时常遭受外族的侵扰,这一年营州大乱,皇帝是派叶世子前来追击外族,平定营州的。

他坐在高头大马之中,几年时间不见,周百合自己被生活挫磨得早不见当日半分娇美,二十岁不到的姑娘,看上去已经如同三十四五,当日那个比她还要大几岁,本来应该是她良人的未婚夫,看上去却是意气风发,他穿着赤金铠甲,坐在高头大马中,手提银枪,所到之处无不人人跪拜。

听说后来他加官进爵,如今他已经被升任为南国公了,他娶了娇妻,他骑在马上,领着士兵从人群中疾驰而过,马蹄带起的灰尘让跪在路边的周百合吃了一嘴。

恐怕这个高高在上的人物,没有想过眼前跪着的这些人中,有个卑微的妇人就是他曾经的未婚妻了。

人群里有人在议论着这位年少成名的英雄,他帮助皇帝立下战功,他帮助皇帝平定叛乱,他如今又赶走外族,他长得如此貌美风流,却听说他婚后洁身自好,与妻子生活美满,甚至连妾室都不曾纳得,旁人羡慕他专情俊美,羡慕他妻子有福,羡慕他夫妻恩爱,羡慕他知冷知热,周百合的眼泪一下子就滑落。

年少时未出阁的她也曾幻想过有自己心目中的那位盖世英雄,年少而俊美,专情而强大,叶世子样样都符合,他原本应该是属于她的,可是最后她莫名其妙却失去了。

哪个少女不怀春?她最纯真的梦,似一朵开得绚丽多彩的花,在开得最好的时候,被人强行折下,踩在泥潭中了。

原本的周百合似天上的云,却有一天落在脚下,比泥还不如,她做梦恐怕都没想过,堂堂世袭候爷的周家嫡女,最后会被人以五文的价格,卖给张洪义这样的武夫为妻。

她不甘心,她想要属于自己的盖世英雄,想要圆一回那个她梦里曾无数次回去过的,皇城脚下的候府世子夫人的美梦。

百合接收完剧情,一下子就有些郁闷了。

原主竟然还想要重回皇城,而不想留在这营州的地界,并且还想要嫁进候府,成为世子夫人。

正常人来说,她这样的想法原本也没有错,周百合在最单纯热烈的时候,美梦硬生生被人击碎,现实变成了恶梦,她想要再续前缘也无可厚非,毕竟营州这样混乱的地方,发配过来的江洋大盗都不知凡几了,这样的地方太混乱了,生活在这里的妇人时常战战兢兢的,深恐哪一天就出事儿了。

若是能回帝都,肯定百合是要想方设法回去的,毕竟她也不想真嫁给张洪义了,可是她回不去啊!

任务进行到现在,如果能出现她进入任务的时间是在周家未出事之前,那不知得是多么小的机率了,现在她进入任务时,已经是周百合家道中落,且她在病得要死不活中,被驿馆的人以五文价格卖都卖给张洪义了,虽说张洪义现在还没有与原主强行圆房,但在剧情里,她养了三五日,身体稍好些,那位可是不顾周百合的哭喊,强要了她的。

张洪义身材五大三粗,周百合身段娇小玲珑,两人的交合在周百合心中留下的是噩梦一般的记忆,张洪义不解风情,不会任何的风花雪月手段,只知一个劲儿的蛮横硬来,周百合对他心理上有抵触,再加上对他外貌又极其不喜,哪怕在张洪义心中周百合已经是他的妻子,是他天经地义可以碰触的女人,但在周百合心里,其实她应该是候府叶门的夫人才是。

第990章 我的盖世英雄(三)

激情之后她原本是痛不欲生想死的,但张洪义压根儿不管周百合心里的苦楚,他甚至认为自己能给她吃,给她喝,供她平安供她住就已经是尽了丈夫的职责了。

他大字不识一箩筐,来往的也只是一些青皮小混混,以前也从未与姑娘有过纠葛,认为自己成家立业了,媳妇儿就该在家中主内,男人主外挣钱养她,他与周百合内心深处一点儿不搭,时间久了,时常看她哭哭啼啼的,又吟个什么一些他听不懂也不明白的诗句,两人之间越发冷淡。

百合想到这里,紧张得开始不住咬牙,张洪义这个人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他那身材力气,一个打十几二十个普通士兵都不成问题,更别提要对付原主这样一个才刚到十五,又一路颠簸到营州之后病弱加交的闺阁弱女了。如果他要用强,还得想办法制他。

至于原主想要回帝都,并且得回候府的心愿,那都是以后的事儿了,毕竟此时最重要的还是要先保住自己要紧。

她心中似火煎一般,那头零零碎碎的脚步声倒响起来了,张洪义步伐大,且每走一步都沉,让人一听脚步声都能知道是他,他好像拉着人,这会儿快到门口了,一个老头儿喘着气抱怨:

“我说张黑子,你急啥?你那媳妇儿还能跑了不成?容我喘口气吧。”

“死的不是你婆娘,你是不急,我媳妇儿要不成了,那可不行!”张洪义身材高大,那声音也洪亮。这话一说出口,老头儿气得好半晌没顺过气来,许久之后开锁的声音响起,那老头儿还在念叨着:

“说的什么话?五文钱买回来的罪奴,哪儿还少了?五文钱买个姑娘,倒要花十文钱请大夫了,你这张黑子。就是不会算账的。”

张洪义开了门锁。听到他这话,‘嘿嘿’的就笑了起来:“五文钱也是钱,要是我媳妇儿出了事。回头我可不会依的。”

他这不要脸的话让老头儿听得直气,恨声就道:“如果我来时她就咽了气,关我什么事?”

“当然跟你有关,谁让你走慢了?”他扬高了些声音。瓮声瓮气的,老头儿气得哼了一声。不再搭理他。

几道脚步声响了起来,外头屋门一被打开,光线顺着外头的门溜了些进内室,百合翻转过身假装闭上了眼睛。没多大会儿功夫,她感觉有人将她跟炒菜似的翻了过来,像是怕她挣扎似的。把她芦苇般的细手腕捏在了掌心中,应该是张洪义的手。他常年要么杀猪,要么跟着一群狐朋狗友的鬼混打架,是营州一带出了名的地痞无赖,那手上茧子颇多,摸在百合手腕间,这具身体原本是个书香门第养出的大家闺秀,虽说家中巨变后吃了些苦,可那肌肤虽然失了水份,但总归有底子撑着,这会儿被张洪义一抓,他手上的茧子仿佛细小的刀片,一下下划拉在百合手上,让她忍不住挣扎了两下。

她一挣扎,张洪义反倒更不想放手了,百合挣扎了好几回,他抓得越来越紧,抬了眼皮看他时,他咧着嘴‘嘿嘿’的傻笑,一旁站着一个穿了青色长衫,留着山羊胡背了木箱的老头儿,看到他这样子,有些怒火,又有些忍不住,想要催他又不敢,最后只得跺了跺脚:

“张黑子,我看了病,还要回去的。”他这话说完,张洪义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慌慌张张将手一扔,眼珠转了转:“你可瞧仔细了,好不了算你的!别碰到我媳妇儿手了,你要碰了,我回头也抓你家那老娘们儿腕子去。”这无赖的话听得瘦老头儿脸色都涨得有如猪肝一般的颜色了,想要发火,可看他凶悍的脸色,却又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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