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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艳少同眠(13)

假如说,自从我穿越到明朝,霸着容疏狂的身体以来,一直是抱着一种游戏人间的态度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我终于清醒的意识到,我不是一个旁观者,我是这个江湖的一部分,绝无可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作为御驰山庄的庄主和间谍,汉王谋反这事件已经跟我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我知道,大明王朝只有276年的寿命,在华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即便汉王谋反必将失败,但是,间谍工作不是请客吃饭,这是一份需要极高智慧与胆量的技术活。我若不能成功,就只有成仁了。

但是,容疏狂已死,我是方怡,这件事跟我压根没有一点关系。我可不想为了什么忠烈名士的头衔,就把自己的小命丢掉。对我来说,这个时代,既没朋友,也没爱人,自然是生命的价值最高。

所以,我做出一个虽然不太伟大,却无疑最实际的决定——跑路!

不过,在跑路之前,首先得有路费,很多很多的路费。其次是易容,能变性当然更好。我彻底理解林平之先生了,在这个尔虞我诈,弱ròu强食的江湖上,没有武功,或武功低微,简直混不下去。

跟着风亭榭走了两天之后,我简直没有力气活下去。天知道,他发什么神经,一会拖着我发疯一样的跑,一会休息两三个时辰,像个傻瓜一样在树林里干坐着。放在光明正大的官道不走,专挑那些荆棘难走的山路。一会骑马,一会坐轿,有一次居然还搭乘了一辆粪车。更有才的是,当他身穿一袭白衣,坐在臭哄哄的粪桶上时,仍能保持着那副高雅出尘的神情,真是难为他了。

不管怎么样,这对我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要钱的借口——经过两天惨无人道的生活,我的衣服已经被无数硬糙树枝划得破破烂烂,不成样子,估计拿根绿竹棍,往乞丐堆里一站,他们都得朝我吐口水——把我当帮主了。

到达南京城时,我立刻表明态度。“姓风的,不管你有什么计划。我要休息三天,这三天里,我哪里也不去。”说完,就往c黄上一躺,感觉全身酸痛,骨头们纷纷闹着要分家。

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反往常的强硬态度,居然同意了。“好!”

“还有,我要点银子。”

“多少?”

“你有多少?”

“三百两银票,还有些碎银。”

我坐起来,两眼看着他,尽量做出楚楚动人的表情,幽怨的说:“要是你不介意的话,就请给我三百两吧!”

假如古龙不曾欺我,那么江湖上的豪杰们行侠仗义,扶危济贫,通常都是一掷千金,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是,他的反应跟小说里描写的有所出入,他居然摇了摇头。

“两百。”我改口。

“不行!”

“一百五十两。不能再少了。”

“这是我的银子。”他强调。

我顿时恼羞成怒,吼道:“你没长眼睛吗?我是个女孩子,可你看看我穿的这叫什么?乞丐装不流行了兄弟。”

他吃惊不小:“据我所知,容姑娘生平最恨有人把你当女子。”

我冷笑:“哈!很抱歉给你这样的错觉。要是我没听错的话,你刚才可是叫我姑娘?”

“对不起,是我疏忽了。这是两百的银票。”他递给银子,忍不住又道,“不过,恕我冒昧,做一件衣服,用不了这么多银子。”

“谢谢提醒!”我立刻回复他,“但是,我也不会只做一件衣服的。”

他无奈的转身出门,刚走到门口,忽然又道:“我会叫人把裁fèng请来,你最好不要出这个客栈。”

“为什么?”

“这里比较安全。”

我晕!就因为我不懂武功,必须像个犯人,到哪里都被禁足,这是什么世道啊,为什么我没有穿越到宫廷侯门,那里门槛虽高,却完全不需要武功这项特殊技能,而且每天吃香喝辣,穿金戴银,还能和皇子将军们调调情,只需要懂些风花雪月的诗词小曲就能轻松搞定,天知道,那可都是我的强项啊。

我的这些怨气,在第二天傍晚,捧着裁fèng送来的新衣裳时就烟消云散了。不晓得风亭榭到底用了什么方法,总之裁fèng在一天之内赶出了四套衣服。

碧绿浅桃亮蓝暗青四色,上襦下裙,窄袖交领短衣,曳地长裙,裙边滚了些杂花刺绣,虽简单,倒也素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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