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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尘埃腾飞(237)

但什么该取,什么该舍,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看法。对我来说,情节的取舍都是围绕题目来进行的,而题目则是根据故事的内容来决定的。一个完整的故事,总是有发生、有发展、有结束的,而“发展”是故事最重要的部分,没有发展,故事就没有生命力,就是一潭死水。由此,情节的取舍是根据故事的发展来决定的,如果一个人物的缺点对故事发展有作用,那我就写,反之则不写。

比如老三,很多人说他很完美。现在我们假设老三有个脚臭的毛病,那么要不要写进故事里呢?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这个缺点对于故事发展没什么影响。如果他背静秋过河的时候,一脱鞋,就把静秋臭翻了,结果静秋仓皇逃去,没要他背,并从此不再理他,那么他这个缺点就一定要写了,因为影响了故事的发展。

再比如艾伦,我老早就知道他跑得不够快,所以他只爱打三小球,而不爱打三大球。这也算是一个缺点,或曰弱点,那么这个缺点要不要写呢?当然犯不上写,因为这对《十年忽悠》故事的发展一点影响都没有。如果他是因为跑得不快才被公安抓住的,那就应该写写他这个缺点了,而且要在前面章节就写,为后面他的被抓留下伏笔。

《尘埃腾飞》里的滕非,我之所以写了他的缺点,是因为这些缺点左右了故事的发展。有了这些缺点,故事就向着我们现在看到的方向发展了;如果没有这些缺点,这个故事就会向着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所以这些缺点是该故事的关键,不写不足以推动故事发展,当然要写。

比如他的不会(不爱?)做饭,就是这个故事发展的关键,如果他会做饭,陈霭就靠边站了,也就没有这个故事了,所以他这个缺点一定要写。

滕非的另一个缺点,就是他做事缺乏原则,说严重点,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虽然他的目的,常常是造福他人。

他在美国生活多年,研究的是东亚政治经济,还写过论述关系网与中国政治经济关系的专著,但他并不知道中国的关系学不一定适应美国的气候。他把中国的关系学引进到美国来,在美国也搞拉关系、走后门、任人唯亲这一套。这些小手段,曾一度使他取得了不小的成功。但这些做法,终究不符合美国的价值观, C 大可能早就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旦机会成熟,稍有借口,就撤了他的职,让他不名誉地丢掉了孔子学院院长职务。

还有他与龙晓庆的关系,不仅严重地玷污了他对陈霭的爱情,也直接威胁到他在 C 大的教职。

但当我们看到他受到审查,被撤职,连教职也可能保不住的时候,我们很多人都动了恻隐之心,把责任全都推到了 C 大和那帮中国人身上,认为他是一个受害者,有的读者甚至赞扬他是一个完美的情人,他的爱情是艾米小说中最完美的爱情。

这些都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很多情况下,不是作者没写人物的缺点,而是读者不愿意看见人物的缺点,因为读者已经把某些人物完美化了。

除了刚才提过的滕非,很多读者把老三也完美化了。我写的时候,是写了他的缺点的,比如他以前有过未婚妻。这个缺点不能不写,因为他的未婚妻对故事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还有,他认识静秋不久,就在山上拥抱且亲吻了静秋,这也可以算是他的缺点,我也写了,因为这个情节对故事的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亲吻怎么是缺点呢?多美啊!

但如果现在有这样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群众普遍反映他有未婚妻,而他认识你十六岁的女儿不久就亲(强?)吻了你女儿,我包你会暴跳如雷,杀了他的心都有了。

但当你从我写的故事里看到这样一个老三的时候,你受了整个故事的影响,尤其是受了他死讯的影响(人都活不了几天了,现在不吻,更待何时?),你不仅没有暴跳如雷,还把这一切都当成他浪漫的证据,在心里把他完美化了,完美到看见黄颜在《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里说“如果不是静秋竭力反对,老三那次在山上就会把事办了”时,你便认为黄颜在污蔑老三的地步,而你却说是作者把老三写得太完美了,那就有点嫁祸于人了。

有人看见我这样说,一定认为我对男人要求太高了,他们会说:

“是的,老三以前有过未婚妻,但谁以前又没有一个两个女朋友呢?有的十个八个都不止了。以前有未婚妻,总比婚后乱搞要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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