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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米虫,虫虫虫!(103)

魏禹酸溜溜道:“他不喜欢胡旋舞。”

大概也不会喜欢你的银球香囊。

小呆虫。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去安排。”与其放任俩人单独相处,不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把话说清。

最好郑孞直截了当地告诉李玺,他根本不喜欢男子,让小金虫虫死心,哭唧唧地扑进自己怀里。

魏少卿腹黑地想。

是的,他之所以决定“卑鄙”地抢走小福王,就是因为断定郑孞不喜欢男子,曾经郑孞还因为这个跟人动过手。

李玺对他无比信任,笑嘻嘻地说:“书昀够义气!等我和郑哥哥成亲的时候,一定请你当男傧相。”

魏禹:呵呵。

他安排的地方叫“余音阁”,取“余音绕梁”之意。

当初他和郑孞在郑氏族学读书的时候,每隔休沐都会去。郑孞是去听曲子,而他是去卖曲子。

余音阁如今的主人叫梁婉,是位极貌美、极有才情的女子。当年她还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在帮助年纪相仿的魏禹。

后来魏禹做了官,对她多有照拂,还帮她赶走了当年的黑心鸨母,让她一跃成为余音阁之主。

两人也算是患难的情谊。

郑孞正跟家里闹气,本不想去这些烟柳之地惹事非,一听李玺也要去,立即改了主意。

魏禹可就不大痛快了,总觉得这位向来云淡风轻的师兄对小福王未免有些特别。

趁着李玺跑去拿银球香囊,魏少卿旁敲侧击,刺探敌情:“师兄此次回京是为了亲事吧!”

郑孞眯着那双桃花眼,轻笑:“你既听说了我的‘亲事’,应该知道,我是不乐意的。倒是你,和福王的亲事何时能散?”

“不会散。”魏禹道。

郑孞眉眼微扬,道:“书昀,你心志向来坚定,始终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别马失前蹄,自毁前程。”

魏禹端着手,淡淡一笑。

是的,他向来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想要的,也从来没得不到过。

而这次,金虫和前程,他都要。

他知道,这很难,比科考要难,比升任大理寺少卿要难,比对抗门阀要难,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难。但是,总归要试试。

知难而退,不是他魏禹的风格。

郑孞摇摇头,还要再劝。

魏禹笑着截住他的话:“师兄别光说我,你又何尝不是呢?拒了卢家的婚事,这‘前程’恐怕不会太顺利。”

玩话术,郑孞可比不过审过无数要案的魏少卿,不知不觉就被牵着鼻子走了。

“我?我就是闲云野鹤,他们拿不住我。”

至少,不会像长姐当年一样,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魏禹笑了。

闲云野鹤好呀,闲云野鹤可养不起小金虫虫。

魏禹很少显摆自己的实力,这次去余音阁特意高调了一回。

先是让长安县的不良人传信,让梁婉清退一干醉熏熏的酒肉之徒,只留那些真正喜欢音律的清雅之士。

到了地方,又有一香楼的伙计过来,抱着一撂点菜牌子,一样样介绍,巴巴地等着他选。

魏禹选了一汤四菜,都是李玺爱吃的。

李玺整个人都洋溢着喜气,“你不能光挑肉菜呀,你不是喜欢素的吗,来一个素的,再来一个甜的。”

魏禹旁若无人地把菜牌推到他手边,“你替我选。”

李玺毫无防备,“一起一起。”

于是,两个人就头挨头、有商有量地挑了起来。

一个排行第四的美男,一个排行第三的美人,被当成了装饰品,干巴巴地晾在那里。

郑孞瞧着两个人的模样,表情已经很不好了。

梁婉就如她的名字一般,始终温温婉婉地笑着,煮水泡茶,举手投足间柔美多姿。

菜终于点完了,一香楼的伙计已经走了,俩人还凑在一起叽叽咕咕说小话。

郑孞忍无可忍,极不体面地敲了敲桌子。

李玺终于回过神,眼睛睁得圆溜溜。

啊……

居然忘了点郑哥哥喜欢的菜。

不是,居然把他这个人都给忘了!

魏禹倒是挺美,笑着给郑孞敬了盏茶,“师兄,请。”

郑孞睨着他,冷笑:“我恍惚以为,你要跟着福王喊我‘舅舅’了。”

“也不是不可以。”魏少卿难得厚脸皮。

郑孞拳头攥起来了。

李玺的小动物直觉发挥作用,连忙掏出一大串银球香囊,有些期待,也有些不好意思地推到他面前。

“郑哥哥,你不是喜欢这个吗?我买了好多,都是济安香铺出的,你、你要喜欢,就拿去……”

“你听谁说我喜欢这——”说到一半,郑孞顿住,转而道,“多谢福王,郑某却之不恭。”

然后,缓缓地抬起手,一颗颗收起来,指腹特意在“济安香铺”的字样上轻轻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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