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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米虫,虫虫虫!(174)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这还能试试?不是吃一次就没有了吗?”

魏禹勾唇,“我的吃法,可以吃很多次……”

说着,把人一揽,压在了树干上。

“唔……”

小福王乱了情,湿了眼,麻了腿,软了腰,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是要啪啪啪吗?

打手心的那种?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第67章 疼爱

经历了一场刺杀, 小福王除了气到炸毛外,没有任何损伤。

不仅如此,还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闪闪的小匕首刺伤了举着四尺长的大刀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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