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山楂树之恋2(119)

婚姻的最初六年,杨红和周宁一直是两地分居。两地分居可以毁掉一些婚姻,但可以成全另一些婚姻。杨红和周宁的婚姻,应该是被两地分居成全的一个例子。周宁每两周回一次H市,周五下午回,周日下午走。这两天当中,要做爱,要睡觉,要打麻将,要会朋友,两个人没有多少时间吵架。一想到只有两天的时间,杨红就很能忍受了。

知道痛苦马上就会过去,人的忍受力就会大大加强。就像你提着一大桶水上楼,如果你知道只剩下三五步了,你会爆发出一股力量,一下把水提上去。但如果你知道前面是无穷无尽的楼梯,你连这三步都走不动了,马上就要瘫倒。

有尽头的苦难是可以承受的,看不到尽头的苦难随时可以把你压垮。

两地分居六年养成的习惯,就是周宁不把钱交给杨红,杨红也不把钱交给周宁,两个人各自拿着自己的工资,那个时候也算是天经地义的。周宁每两周回来一次,杨红也不好意思叫他交这几天的伙食费。

等到周宁调回H市了,他也没主动提出把钱交给杨红,杨红也不好要,两个人还是这样分管自己的钱。周宁不管买菜做饭的事,结果就搞成杨红包办家庭开支了。好在就两个人,她的工资也够了。

后来周宁先有了意见了,说两个人的钱是分开的,在外人面前都不好意思说,上次不小心说漏了嘴,弟媳都很吃惊,说怎么你们两口子这么生分?连用钱都分“你的”“我的”?

杨红说:“那你说应该怎么办?”

“大家把钱放抽屉里,要用的时候到那去拿。”

杨红坚决不同意这个方案,知道周宁“要用的时候”很多,如果他打麻将把钱输光了,两个人连饭都没得吃,所以宁可背“生分”的名,也不肯把钱放抽屉里随便用。两个人继续掌管自己的钱。吵了几次架后,周宁答应每个月交一些钱算他的伙食费,但他老记不住。又吵了几次架后,周宁答应每个月另外再多交一点,算其他费用,但他还是记不住。吵到最后,杨红自己也没脸吵了,他交就交,不交算了,只当嫁鸡喂鸡,嫁狗喂狗。她已经养成了挣钱靠自己的习惯,家里要添东西了,要买房子了,要装修房屋了,都是杨红去想办法。杨红系里有一些创收项目,她自己也经常帮厂矿企业做项目,手头不算紧张。加上后来她哥哥辞了职,自己办厂,经常给她一些经济上的支持,杨红还没到要周宁帮忙支撑这个家的地步。

当然,既然杨红都是用自己的钱建设家园,有时也就不问周宁的看法,自作主张。这样,两个人就难免发生争执,常常是建设了家园,两人反而要吵架。下次,杨红来征求周宁的意见,结果不是两个人无法达成协议,就是周宁自动退出,说反正是你的钱,你想怎么样花就怎么样花。

有一天,周宁有意无意地说:“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房子、汽车和家里的财产我也有一半。”这句话把杨红镇住了。这些年,周宁一分钱没往家里交,买房没出一分钱,买电器没出一分钱,车是杨红的哥哥买的,也只是暂时挂在他们名下,给他们开,难道这些都有周宁的一半?

“你有没有搞错?”杨红不相信地问。

“应该说你有没有搞错,”周宁说,“你不懂《婚姻法》的吗?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和其他财产,夫妻双方都有份。”

“可是你一分钱也没出啊!”

“法律就是这样的,你有意见,到人大去提。”

杨红不信,后来还问了别人,结果发现周宁说的没错。更令她心寒的是,婚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也是双方都有份的。也就是说,如果周宁在外面打麻将,欠了赌债的话,她杨红也有责任偿还。

这是什么混账法律?杨红愤愤地想,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到离婚时却要与他分享,而他在外面欠下的债,还得我来偿还。懂行的人告诉她,这法律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可能制定法律的时候,男人的收入普遍比女人高,所以财产共享就可以起到保护妇女儿童的作用。

看来不管你过得怎样,在法律眼里,夫妻就是一个整体。你感情破裂也好,你如胶似漆也好,法律都当你是一个牢不可破的整体。父债子还可能已经行不通了,但夫债妻却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最令杨红寒心的是周宁似乎专门打听过这些,不然他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他为什么要打听这些呢?只有一个可能,他心里在转着离婚的念头。杨红忍不住问周宁是不是这样。周宁声明说,我没有转离婚的念头,但你总是在转离婚的念头的,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而且我说这些,也只是吓唬吓唬你,免得你跟我离婚。

上一篇:想爱就爱 下一篇:竹马青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