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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1036)

这所县城并不算繁华,估计全县城的人加起来不过万人,也就是各地学子赴考路过的时候,才稍微热闹一点。这不,季言之吃晚饭的时候,就有陆陆续续好几个学子走进酒楼,其中一个好像还和季言之认识,一看到季言之芝兰玉树的坐在餐桌前,哪怕夹菜进食的速度很快,也无损斯文,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潇洒。

那人惊奇的张大眼睛,打起了招呼。

“季兄,没想到居然能在酒楼里看到你,你不是习惯露宿荒郊野外,好顺便观赏风景吗?”

笑眯眯的,但是这话,从头到尾都透着阴阳怪气。

如果是原主,说不得听不出来,可是换了季言之,却是明明白白这人对他的鄙夷和瞧不起。

季言之心中无语死了,原主是吃了你家大米还是用你了你家银子,原主家贫,几乎倾了全族之力供养他上私塾读书,原主省吃俭用到抠门有问题?

他这个接管了原主身体,继续原主人生的家伙都没嫌弃原主评价原主,哪里轮得到一个本身就没有多少交际,只是认识的同乡。

季言之翻阅了原主的记忆,可是深深记得这位好同乡,对于原主这沉默寡言又抠门的书呆子,极尽嘲讽,说原主一个叫花子还敢读书考科举,可真够...丢人现眼的。

想到往事,季言之微微眯起了眼睛。

他没有理会同乡好似疯狗一样的狂吠,继续优雅且快速的吃着东西。

或许是季言之这种无视的态度,最刺激同乡那颗高高在上的自尊心。同乡觉得自己被自己一向看不起的穷酸蔑视了,当即就气红了眼,大步朝着季言之所坐的餐桌走去。

“季兄,好歹是读书人,怎可如此失礼。”同乡咬牙切齿的道。

季言之摇头,轻笑着反问。“我和你很熟?可当不得姜大官人‘季兄’的称呼。”

同乡脸色瞬间暗沉下来。

季言之颜值本就高,即便平日里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又抠门小气,但在老家十分的守大闺女小媳妇的欢迎。可以说已经有不下十个土财主打算与季言之结亲,只是季言之的关注力从来不在颜如玉上,而是书本上,所以说出了等考上举人再成家的话语。

毕竟举人的话,就可以外派为官。季言之野心不大,想着回到老家当一县父母官,造福乡亲父老也就成了。谁知道,独占鳌头取得了魁首,又被主考官看上,不光收为门下学生,还将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了他呢。

如果不是有脑子有疾的胡娇娥恩将仇报,原主这一辈子真的称得上人生赢家。

可惜没有如果……

谁让原主瞎好心,救了一只狐狸精,而不是扒皮做成狐肉火锅呢。

季言之眯眼,定定的看了看同乡,继续低头吃喝。

同乡很气,但是季言之的目光太过犀利了,又有其他准备吃饭的学子频频看向这桌,认定他想找麻烦。同乡也是要脸的,连季言之的漠视都受不了,何况是学子们、甚至贩夫走卒异样的眼光,当即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季言之依然没有理会,对于他来说,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同乡不过是无关紧要,连考场都没踏入就被检查出夹带小抄,被罚不准再参加科考的家伙罢了。

连鄙夷、反讽都懒得开腔,又怎么会可能有那个心思理会一个跳梁小丑。

在酒楼用了午饭,季言之用自己随意存放在系统空间里的碎银子付了饭钱,并且买了三天量的干粮。随后出了酒楼,又去了集市买了一头小毛驴,将书架放着的书籍,以及用以‘野炊’煮东西吃的陶瓷小锅和几个大粗碗、筷子,分开用包裹包好,左右挂在小毛驴身上,就这么悠悠哉哉的出了小县城,继续往省府赶路。

而在昨晚夜宿的荒野山庙中,被‘抛弃’,还深陷墙缝出不来的胡娇娥,从黑夜煎熬到了白天,又从白天煎熬的晚上,第三天才终于等到了同族来狐。

“小妹,你不是寻着了救你一命的恩公,打算一路跟着你那恩公借机报恩,怎么...跑到墙缝里去了?”

收到胡娇娥求救信息的来狐,是与胡娇娥同窝出生的狐狸精,名叫胡大娘。脑子嘛,相对于胡娇娥要正常一点,但是也正常不到哪儿去,

不然又怎么会在胡娇娥说自己打算效仿传说中的白娘子,以‘以身相许’的方式‘报答’季言之的救命之恩时,胡大娘非但没有觉得胡娇娥是不是见色起意,反而极其赞同说胡娇娥有恩必报,十分不错。

毕竟她们可是狐仙,能委身下嫁区区人类,就算有恩情,那也是便宜了男方。

被胡大娘救下的胡娇娥,那是满腹的委屈。不是因为在墙缝里待了一天两夜,单靠自己怎么也出来;而是她这么一个美人,镶嵌在墙缝里又不是壁画,早上恩公走出山庙,怎么能没看到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