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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1054)

夜里的时候,突然下起了细雨。细雨连绵,一直到了第二天清早,雨势才慢慢停歇。

吃过早饭,趁着季阿爹、季阿娘还没到地里忙活,冯明珠赶紧将见面礼送了出来。

公婆是四套四季常服并鞋袜。冯府针线丫头的活计儿,线脚很密,几乎看不到线头。

两个小姑子的则是分别一套成色不错的首饰头面。欣喜得两个丫头不敢置信的迭声问,这漂亮的首饰是给我/小妹的?

冯明珠柔柔的笑着,柔柔的回答:“这是我做大嫂的一番心意,两位妹妹花期临近,也要好好打扮,如此也好择一个好的归宿。”

季花儿如今已经十五了,前不久刚刚定下婚事。县城酒楼掌柜的儿子,家里很有几个钱。之所以会找了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为媳,全在于季华花儿有个会读书的大哥。

季花儿也知道这点,更加知道大家出身的嫂子之所以表现得那么亲切和蔼,在于她的哥哥季言之。因此相较于季草儿纯粹的喜悦,季花儿带着一丝理所当然的高兴。

“多谢嫂子。”

季花儿拉着季草儿,笑得腼腆的道谢。

冯明珠道了一句客气,便安安静静的坐回了季言之的身侧,听季言之和季阿爹阿娘商量搬去县城暂住的事儿。

季阿娘没有意见,季阿爹却有些犹犹豫豫。“都去县城居住,家里的田地怎么办?”

“租给村里人。”季言之很干脆利落的道:“儿子在家温习,准备三年后再考,如何好让父亲为了生计辛苦劳累。索性不如再添几百亩田地,和着家里现有的一并转租出去,收租子过日子。”

冯明珠点头,没有说话却表现出无条件赞同。

季阿爹本就是个口拙之人,很多时候固执归固执,但真的没有那个好口才来说服别人。更不消说,他这会读书的儿子了。

季言之开口,再接再厉的说服季阿爹。

季阿爹安静的听,等季言之说完,过了好久,才支支吾吾的开口说道:“大郎吗,你容为父好好想想。你才刚刚回来,并不急着搬家。”

季言之从善如流的点头:“那爹爹你慢慢想。晚上的时候,儿子再问。”

说道这儿,季言之突然抬头看了一下天色:“今天天气不是很好,爹爹还是留在家里吧。”

“明明都出太阳了,怎么就不好了。”

季草儿奇怪的咕嘟一句,谁曾想这话刚出口,外边天空就响起了一道炸雷。片晌,天色变黑,开始哗啦啦的下起了大雪。

冯明珠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季言之。

季言之摸摸鼻子,好笑的道:“只是巧合。我可没有能掐会算,什么事儿都算得准的能耐。”

冯明珠噗嗤一笑,只说:“本来还打算陪着婆婆一道儿,将家里的棉被拆了晾晒,结果就下起雨来。可真的应了风雨无常这句话。”

“天凉了嘛,是该打雷下雨了。”

“哎哟,忘了忘了,锅里炖着老母鸡呢!”

也是吃惊的季阿娘这时候才回过神,赶紧慌忙的沿着门廊,去了西厢房旁的厨房。

秋霜没在屋子,正捏着一把芭蕉扇,守在灶头前。

“老夫人,厨房有我守着呢!不会将汤水炖干的。”秋霜脆生生的对慌慌张张的季阿娘道。

季阿娘:“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们家还从来没有炖过人参鸡汤。倒是什么葛根汤,当归猪肺汤,炖过几次,都是大郎喝的。”

“姑爷还喜欢喝这些汤,那我可得记下来,告诉我家小姐。”秋霜笑眯眯的道:“我家小姐蕙质兰心,不光女红好,更会一手好厨艺。”

“是吗?”季阿娘笑容可掬的道:“那大郎可就有口福了。”

这场大雨足足下了一个时辰,才渐渐停息。

雨停太阳出。整个苍穹从原本的黯淡无光转变成了亮堂堂、红艳艳。

季小叔家的根哥儿在雨停的时候,来了季家一趟。说是昨儿下小雨时,不知从哪儿跑进来一只狐狸。狐狸白色很纯正,季小叔抓住它后就立马扒皮抽筋,如今一锅狐狸肉正在锅里炖着,让季言之一家子去吃。

季言之如今对狐狸很敏感,总是盼着被人扒皮抽筋肉被炖的狐狸,是胡娇娥这脑子有疾的狐狸精。一听季小叔请客,当即就不客气的表示随后就到。

冯明珠显然是忘了成亲前三天在冯家大门口的遭遇,一听季言之答应邀请,等根哥儿走了以后,不免低声询问季言之:“夫君今日不看书温习?”

“长辈请客不好推迟。等明日搬去小镇,再好好的静心读书温习不迟。”

季言之的这句解释在理,冯明珠虽然隐隐觉得季言之爽快答应到季小叔家吃饭,不全是长辈邀请,却没有再说异议的话,而是转而问季言之,自己第一次登别房长辈家的门,该备上什么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