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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1516)

项少龙紧紧跟着,路过一个颇具现代化的小镇,以一锭金子换取了两套包括内裤鞋袜在内的衣物。

两人分别换上,都是黑色,普通版型的西装西裤。身材都高高大大,穿上西装西裤,就跟时装秀盘条亮顺的男超模一样,格外的有型。

两人先是去了国外,到悉尼‘看望’项少龙的前女友秦清。果真,秦清已经成了孩子他妈,而且不止一个孩子。看到一家五口的快乐亲子时间,项少龙并没有出现,只是静静的站着看了一会儿,然后不发一语的回了酒店。

回的时候,季言之正在打游戏。听到开门声,连眼神都懒得多施舍一枚给项少龙。

项少龙进屋,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看到她日子过得幸福美满,我居然满满都是高兴,连怅然若失的感觉都没有。”

季言之嗤笑:“那只证明你爱得没你想象的深而已。”

项少龙听到这话默然了,好半晌才慢腾腾的点头。“说得不错,我或许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喜欢秦青。不然当初我不会决定娶赵倩。”

季言之点头表示赞同。

项少龙又道:“陛下打算什么时候回国,微臣始终觉得在国外待着不是那么一回事儿。再说,盗墓贼的事情不处理?”

季言之:“谁是盗墓贼?人家那叫考古学家!”

项少龙呵呵两声,然后觉得不对。

差点被盗的龙帝之墓是季言之的陵墓啊,他充其量只是陪葬皇陵,怎么就成了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项少龙左思右想,依然一头雾水,干脆就道。“不管考古学家,还是盗墓贼,他们的本质难道不是挖坟?”

季言之:“……”

季言之游戏手柄一丢,默默的竖起了中指。说得好有道理,中指为敬。

又待了几天,季言之和项少龙到底还是离开了悉尼,直接坐飞机回了国内。

历史上,首次挖掘出秦始皇陵兵马俑是在陕西骊山。而在这个时空,季言之一共给自己整得了七处墓穴,每处都有兵马俑拱卫且六处是衣冠冢。

而最为宏伟庄严,主墓室修得跟个宫殿似的却是在传说中的龙首位置上,季言之昏睡后,公子扶苏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才将季言之送入有万山之主的昆仑山顶——珠穆朗玛峰。

非人力不可及,季言之从沉睡中醒来后,是真惊叹,按照正常渠道,他不是该在骊山皇陵吗?怎么就,难道扶苏那臭小子,真的相信了他随口一说极端寒温可以保存尸体上千上万年的话语,才排除千难万难……

有点儿感动,但更多的却是蛋疼。要是他放飞自我,告诉扶苏用盐研制一遍,更能储存,那她不是变成了腊肉干皇帝。

想到这个可能性,季言之连打好几个喷嚏,就连手中捏着准备往嘴巴里塞的肉干零食都不相了。

“季先生怎么不吃?”项少龙靠在头等舱的软皮沙发上,一口肥宅水一口烧烤味儿的肉干,滋味美妙得简直让项少龙想哭。“这肉干的味道不错。”

季言之:“没火锅味道好。”

项少龙:“那下了飞机我们去找一家正宗的重庆火锅店吃火锅。”

季言之:“鸳鸯锅不错。”

项少龙:“清汤红味儿两种火锅,一起吃的确不错。”

就是吧,两个大男人一起去吃鸳鸯锅,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味。

“小姐,麻烦给我倒一杯咖啡,两颗糖的甜度。”

季言之换来空姐,不一会儿空间就端来热气腾腾的咖啡。季言之喝了一口,转而道:“我好像看到一个熟人!”

“谁?”项少龙坐正身子,好奇的问:“高要还是易小川?”

季言之:“艾利克斯!”

“???”项少龙黑人问号脸:“谁?”

季言之:“那只活了七年,就下了两百多枚鸟蛋的鹦鹉!这么说,项先生有印象了没。”

对于那只悲剧鹦鹉,项少龙怎么可能没有印象。因此季言之一说,项少龙就想了起来。“他在这俩飞机上?”

季言之点头:“是他。我刚刚苏醒之时见过他,认得他的样子。”

季言之眼神之敏锐,跟他君臣相合几十年的项少龙自然是十分清楚的。而正因为清楚,项少龙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季言之话语的真实性。哪怕严格来讲,季言之是坐在头等舱里,用‘透视’看经济舱的乘客。

季言之乘坐的是悉尼——魔都——京都的航班,不算直达,中途在沪市国际机场停了一个半小时。艾利克斯和他的小伙伴亚历克斯·奥康纳就是从魔都上的飞机。

易小北、易小川兄弟俩以及高要、高岚兄妹俩都是魔都人,易小川、高要没穿越前,一人和高岚谈恋爱,一人在考古队当大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