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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560)

那是一处呈陡堤状的山坳,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睡在里面。

季言之挨个打量,眼神最后在一名头发白,却面无胡须的老者尸体身上驻留。

“太监?”

季言之上前惊疑的扒去他的衣裳,发现果真如他想的那般,这发硬且已经长出尸斑的老者尸体,少了对于男性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的的确确是太监。

季言之微微沉思,随即又挨个不分男女的扒掉所有死者的衣裳,仔细检查一番后,神色越发冷峻。

死者男性不分年龄皆是太监,而女者年二十左右,皆是处子。

普天之下谁敢用太监,谁家奴婢年约二十还是处子!就算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用脑子想问题,季言之便可以得出他这世乃皇室中人的结论。可问题又来了,他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配饰,身上所穿的衣服质量很好,却远远达不到贡缎的程度。

而且古代位面的话,不光皇室实际上宗室也是可以用太监以及宫娥的。所以没有得到原主丝毫记忆的季言之一时半会儿,还就调查不出自己的身份。季言之喜欢扮猪吃老虎,自然就不喜欢打草惊蛇。

“先确定这儿是哪儿,然后再慢慢打听一下情况。如果朝廷并没有因为我的失踪而又任何的风吹草动,想来情况就值得玩味了。”

季言之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从空间里拿出汽油,用火点燃焚烧尸体,然后转身离去。

微风吹来,浓厚的尸臭味儿传来。山坳活动的野兽开始不安的骚动起来,季言之在路边随意捡了几个石子,随意投掷出,便打中了一只肥美的野兔。

季言之用手颠了颠野兔,却没有就地宰杀,而是拎上,继续沿着很远处炊烟升起的村落走去。别看袅袅炊烟看似很近,实际上很远。季言之迈动小短腿走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才看到了一个村庄。

由于人个头小,洗髓丹重塑洗伐筋骨的作用又主要用于重塑腿骨,所以并没有排出多少的污迹。不过季言之依然看起来脏兮兮的,就好像从泥坑里滚过的乞丐儿。

季言之拎着那只很肥美的野兔走进了村庄,就近敲响了一户人家的院门。

很快从里拴上的院门被打开,一位穿着粗布罗裙,面色有些蜡黄的中年妇人站在院门口,上下打量脏兮兮的季言之。

“小哥儿,你有什么事吗?”中午妇人语气温和的问。

季言之将手中拎着的肥美野兔塞给了中年妇女。“婶子,我不小心跌进了泥潭,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能否行行好借我一身衣裳,好换下我身上这件衣裳清洗晾晒。”

“老身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不过小事一桩,小哥儿快快进来,老身去给你老身孙儿的衣裳,你且自行打水清洗。”

“多谢大娘仁慈。”

季言之空间里堆放的东西很杂,但恰好就没有适合古代小孩子穿的衣裳。逼不得已,季言之只能出此下策,以随手捕获的那只肥美野兔为酬劳,找了这户农家。

好在他的恳求并不过分,这户农家的老大娘很干脆的同意了。

季言之径直去打水,就在那口井旁的沟渠处,将身体搓洗得干干净净,顺便也将换下来的衣裳洗了。

大概酉时(下午六点)时分,这户人家的男丁纷纷扛着锄头归家,老大娘只一个人,就将一家十口人的饭菜准备得妥妥当当。

这是老大娘做饭之时季言之套的话,并且季言之还从大娘口中探知到了现在的朝代以及年号。

这的确是个古代位面,只不过民间乡野还流传着散仙鬼狐精怪的传说故事。结合季言之这世居然可以用仙灵之力修炼这点来看,修仙者应该是有,毕竟听老大娘说,康国第三位皇帝就是沉迷寻仙问道无法自拔的个中好手,年纪轻轻就禅位于现任的正德帝,前往那终南山潜心修道去了。

而季言之记得很清楚,他所熟知的历朝历代并没有康国,所以十有八九是架空朝代。

季言之默默记下,随后又问老大娘:“老婶子,最近的县城叫什么名字。我打算去那儿,等我的家人来接。”

对于自己之所以那么狼狈的出现,季言之给出的理由是去外家的路上,路遇匪徒抢劫,在家丁拼命保护下自己最终幸运逃脱的理由。

低层老百姓大多淳朴,再加上季言之穿着富贵,先给了一只肥美的兔子添火,随后又付了散碎银两作为借衣酬劳,出手大方,谈吐也不俗,自然也就让老大娘一家子都相信他的谎话。

老大娘的大儿媳妇抢先回答:“咱们这儿离的最近的不是县城,而是扬州。”

“扬州?”季言之故作诧异的挑眉:“敢问嫂子可知扬州谁任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