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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101)

CAROL和冯超小心翼翼地开了一整天,到了连接美加的Lewiston-Queenston界桥,他们要在这里分别了,冯超呆会坐出租车去BUFFALO机场,CAROL自己开剩下的路程,那边只有两个小时的路了。本来CAROL想把冯超送到机场去,但冯超不肯,说怕她迷路,而且说他要送到实在不能再送的地方才回去。现在到了界桥了,他没加拿大签证,就是到了实在不能送的地方了。

他们把车停在美方的DUTYFREE店子外面,冯超陪CAROL进去为JASON买了一条555的香烟,因为她听JASON讲过,说每个人可以带一条烟一瓶酒过境,不光是DUTYFREE,而且价格比外面便宜,他每次从那里过,都会买一条555的烟。她想,以后就把烟放在他鼻子下,让他过过烟瘾,但她要限制他一天只能闻一支烟。

然后他们回到车里,CAROL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过境了,你也早点去机场吧。

“好,”冯超说着,但没有动身,告诉她说,“我也申请了多大的电脑博士学位,不过多大还不太好进呢,好在我有BACKUP措施,申请了多伦多以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所以我下学期一定能到加拿大来念书。”

她摇摇头,劝他:“你别转去加拿大了吧,我——,我会一辈子这样守着他的,真的,你——”

冯超叹口气,轻声说:“我知道。YOUFOLLOWYOURHEART。IFOLLOWMINE。”

她望着他,心里是无言的惆怅和痛苦,她想,也许她现在的眼神就像JASON每次听她表白爱情时的眼神一样,是担心,是痛苦,是悲怆,因为她知道自己不能回报这份爱,又没有办法说服他放弃这份爱,眼看他象扑火的飞蛾,却没法阻止他。

她自己是飞蛾又是火,两种滋味都品尝过了。她想,飞蛾扑火,在外人眼里是愚蠢可笑的,但对飞蛾来说,也许是它最本能的追求。向往明亮的火焰是它与生俱来的憧憬,它有火不扑,会成为它终生的遗憾。

对火来说,它的发热发亮也是它与生俱来的特性,它并没有想到用自己的热和光去诱惑飞蛾。但火不发光发热,就不成其为火了。只是命运的巧合,让火与蛾在某时某地碰上了,其结果就只能是飞蛾扑火。

飞蛾扑火,究竟是蛾更痛苦,还是火更痛苦?蛾扑向它向往的光明,顷刻间被化作灰烬,应该是没有什么痛苦的,有的只是对光明的憧憬追求和与火合二为一的瞬间辉煌。但对火来说,如果它的良心还没有被虚荣心完全掩盖,可能会比蛾更痛苦,无意当中致蛾于死地的内疚与忏悔将长久地折磨它。

不论做火还是做蛾,都是自己没法改变的。她不再试图劝说冯超放弃转学加拿大的决定,也许她的劝说会更深地伤害他。

她跟冯超说了再见,冯超钻出车去,要看她过了桥再去叫出租车。她发动了车,开上LEWISTON界桥。入关的手续很简单,感觉加拿大比美国友好多了,海关的人对她说:“欢迎你来加拿大”,那口气就像是欢迎她回家一样。

她知道再过两小时左右,她就会到达多伦多北面的RICHMONDHILL,那里有她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的人——JASON,她会跟他在一起过一个白色的圣诞节,她会跟他一起迎接2006年的到来,以后她会跟他一起迎接每一年的到来。从今以后,她每天都能看见他,不管她从哪里回来,他都会在那里等着她。想到这些,她就有一种幸福得快要窒息的感觉。

雪花静静飘洒,世界一片银色。CAROL稳稳地握着方向盘,在吉它演奏的《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声中,向她心中的天堂驶去……

(全文完)

正文 温柔的背后

很抱歉,昨天一天没空上贴回贴,使一些读者着急了。爱坛的SADNESS问:“Whyyouaresoquietafteryougiveussuchasadending?Isthistrue?”,原创的“我爱黄颜”和“小若”等也表达了对黄颜的担心,70坛的晓风残月“但愿悲伤都是编出来的”,还有“只有一点点”等网友发QQH表达了同样的关心和担心。

感谢大家跟读温柔,而且读得这么投入,感觉不写几句有点不平民爱了。

本来想写一篇《飞星是码出来的>>作为编后记,但思到二思半的时候,就决定还是不写的好,因为《黄颜是码出来的》贴出来后,反而是更多的人不相信黄颜是码出来的了。这说明大家都具备大侦探的头脑,知道“大声张扬一个秘密,是为了掩盖另一个秘密”,而且“大声说出来的都是假的,真实情况是藏起来不说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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