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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28)

“玲仙”就出来打圆场:“算了算了,为了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老男人,值得吗?照我说呢,‘刘华’也好,刘德华也好,都算不上帅。中国男人嘛,轮廓不分明,鼻子眼睛海拔都差不多,再怎么帅,也就那样了。就跟那谁描述的一样,黄色的面孔,汗滋滋的,看上去象快要融化的蜡。说实话,中国男星我没一个看得上的。”

“哇,你崇洋媚外到了极点了。”另外三个人都叫起来。

“崇洋媚外的帽子我可不戴,”“玲仙”高傲地说,“崇洋媚外呢,就是对外国的东西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崇拜,可我并不是崇拜所有的外国男星,我这叫实事求是。我有我的标准,我看得上的呢,并不是哪个男星,而是小肯尼迪,J.F.KennedyJr.”

说到小肯尼迪,“玲仙”不得不拿出她心爱的收藏给几位色妹妹来个启蒙,因为那时大家对小肯尼迪还没有什么感性认识。启蒙的结果,就是大家一致认为小肯尼迪的确长得帅,不仅帅,还有王者风度,毕竟是美国前总统的儿子嘛。但那是人家西方式的帅,你怎么能用西方的尺码来要求衡量咱中国人呢?难道你以后嫁给一个西方人?

“我呢,肯定是要嫁西方人的,”“玲仙”很有把握地说,“东西方混血儿是最漂亮的了。你看人家费翔,李嘉欣什么的,都是混血儿。”

以前CAROL在这种时候总是拿不出自己的帅哥模式来,不是她不想跟大家切磋交流,实在是她心中没有一个鲜明固定的帅哥形像。她对男色的鉴赏能力,不是从精于挑选自己的偶像上表现出来的,而是从擅于挑别人偶像的毛病上面表现出来的。那些毛病,她不说,大家都不觉得,她一说,大家就都看出来了,而且一看出来就不可更改了。

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对帅哥这么挑剔。听人说家里有帅父帅兄的女孩,往往对男生长相比较挑剔,因为她们从小跟帅男生活在一起,对帅的感知力、承受力都比较高,就像湖南妹子不怕辣一样,从小吃辣,吃点江南人认为辣得不得了的菜,肯定是感觉不到辣的。她倒不觉得“那个男人”有多帅,她知道有些女人认为他帅,但她不觉得,也可能是因为她跟他关系不同,也可能是因为那时她还很小,也可能是因为她一直恨他。

但她觉得她这么容易看出男人的毛病,很可能是因为“那个男人”的原因,使她有意无意地爱挑男人的毛病。像他的爱卖弄才华,她很小年纪就可以看出来。她评价一个男人的帅,往往是跟他的才华和人品联系起来的,一旦发现他没才华,或者人品不好,她看他就再也不帅了。

如果现在再跟寝室里的色姐妹们讨论什么样的人算帅,她肯定要把JASON端出来了。在她眼里,刘烨太土,刘德华太矮,小肯尼迪太傻,听说小肯尼迪考律师资格考了三次没考上,报纸把他贬得一塌糊涂。

想了一会,突然想起JASON那件茄克还在她这里,刚才他走的时候忘了给他。她想,天气很暖和,用不着盖被子,今夜我就盖这件茄克睡觉。她爬起来,拿起那件茄克,放到鼻子下面去嗅,嗅了一会,她注意到茄克背上有一行字:

Mybabymadetotheprincipal'shonorroll.CMS

她不懂这行字的意思,不过美国人是一群稀奇古怪的人,他们可以在衣服上印任何字。她记得在网上看到过一个美国妇女,在大选的时候,穿着一件T恤,上面画着一个女性的外生殖器,夸张的阴毛,森森然,T恤上面写着:

TheonlybushIlikeismyown.

她很花了一点精力才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服了那个美国女人,服了她的大胆,也服了她的幽默。

她不知道这件茄克上又在表达什么幽默,黑色的还是黄色的,但她肯定是一种幽默。听说美国人把幽默感看得很重要,似乎一个人没幽默感就跟没智慧一样。

她躺在c黄上,盖上那件茄克,闭上眼睛,很快就沉入一个深远而甜蜜的梦乡。

正文 第 19 节

第二天从早上八点一直到下午三点,CAROL都是跟着冯超到处跑,办各种各样的手续,申请SSN号码,到学校SEVIS上登记,买医疗保险,到系里报到,等等。冯超人勤腿勤嘴勤,一边带着她到处跑,一边添油加醋地向她介绍各种道听途说的信息,美国的风土人情,学校的球赛季节,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每届新生中最漂亮的妹妹,等等,只要是他知道的,他都毫不吝惜地PASS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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