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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47)

CAROL听他开口叫她姐姐,觉得头皮一麻,浑身鸡皮疙瘩乱冒,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把我也搅和进来了。但居成确实算得上帅哥一名,红唇白齿,脸颊也是粉红的,连眼皮都有点粉红一样,但脸部轮廓以及身材又十分有男人型,是“那个男人”与秀珍的完美结合。

她想起有一种说法,就是私生子往往是很漂亮的,因为他们的父母能冲动到做出私生子的地步,一来是因为双方都有极大的魅力,二来两个人在情欲高潮时做出来的孩子,比那种正当夫妻关系中按时交公粮做出来的孩子更具备父母双方的优良因子。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技术上讲就是私生子了。

秀珍很自豪地介绍说,居成在省城里念重点大学,今天特意赶回来的。然后又对居成说:“你看你竟成姐姐多有出息,在美国念大学,你也要好好读书,争取以后也到美国去。”

居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有竟成姐姐那么聪明,她上的是B大呢。”说着,就跟CAROL谈起美国大学的事来,似乎很想到美国去念书。CAROL觉得现在自己已经不太讨厌这个弟弟了。他人生得帅,嗓音也很好听,那种害羞的神情更为他增添了几分可爱之处。她跟他走到他的卧室去,听他拉提琴,心里有点遗憾地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跟妈妈离了婚,我可能也是钢琴好手了。

他拉的是马思聪的《思乡曲》,说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乐曲了。

她记起小时候经常听“那个男人”拉这首乐曲,即使是她小小年纪,也能感受到乐曲里那种忧伤的情调。她记得“那个男人”经常在清晨拉琴,多半都是她醒了但还赖在c黄上不肯起来的时候。她那时很喜欢闭着眼睛装睡,等他拉完了琴,就会走过来,坐在她c黄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嗯,今天有个人还没醒,我一个人去逛街啦。”

她就会从被子里跳出来,用两只小手箍住他的脖子,挂在他脖子上,让他带着她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直到她的手酸软了才肯下来。

居成有“那个男人”那样的修长手指,拉琴的姿势也一模一样,不招摇,表情如沉思一般,看得出是“那个男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她记得“那个男人”还唱过《思乡曲》,她那时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记得“那个男人”唱完,常常是泪光莹莹。

她问居成:“你会唱《思乡曲》吗?”

居成有点害羞地说:“唱不好,你想听吗?你给我伴奏,我唱你听。”

CAROL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不会拉提琴,我什么乐器都不会。”

“听爸爸说你很小就开始学钢琴,他说你很有音乐天分,嗓子也很好。”

“是吗?”她有点不快地说,“不过后来我就没再学了。”

居成看出她的不快,改变了话题:“我唱给你听吧,唱不好,你别笑话。”他清了清嗓子,小声唱道:

当那杜鹃啼遍,

声声正添乡怨,

更那堪江水呜咽,

暖丽南国多情的孩子啊。

当那红花开遍,

瓣瓣是啼痕渲染,

尽都已随春归去,

流浪儿啊你还在嘉陵江边徘徊。

那边就是你可爱的故乡,

就是有水鸟翱翔的地方,

那边白云映红荔村前,

孩子你为什么不回家?

为什么不回家?

他唱得很动听,注入了很多感情,仿佛有满怀离愁别绪。她想,他小小年纪,而且就在跟前的省城念书,懂个什么离愁别绪?完全是天生就有这种感伤情怀。这个家伙会跟“那个男人”一样,不知要祸害多少女孩了。她装做漫不经心地问:“有没有女朋友啊?”

她看见居成脸红了一红,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她:“你说一个人怎么样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喜欢一个人?”

她想起有人说过的,男人判断自己喜欢不喜欢一个女孩,很简单,只要看自己遇到那个女孩时的反应就行了,年轻时就看自己的人硬不硬,年老时就看自己的心软不软。但很显然她不能这样对居成说话,所以只含含糊糊地说:“你看看自己是不是老想见到她,跟她在一起你就很高兴,不跟她在一起就很失落,那就是喜欢她了。”

居成想了想说:“那我就真不知道我喜欢谁了,因为我好像对好几个女孩都有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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